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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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大全 67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 焊 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工种属国家指定的特殊工种之一。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该工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凡复训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1.2 电焊作业场所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1.3 工作地点周围5m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与动火作业的距离应在10m以上。 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所有的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2. 工作前 2.1 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电焊服、绝缘鞋、电焊眼镜等,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袖、短裤、凉鞋。 2.2 上岗前严禁喝酒。 2.3 认真检查设备、用具是否良好安全,检查电焊机金属外壳的接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4 认真检查与整理工作场地,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导线、地线、手把线应分开放置,能设防护围屏的应将围屏安放好。 2.5 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 3. 工作中 3.1 合电源开关时,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 3.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 3.3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先关闭电源,再行移动。 3.4 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修人员修理。 3.5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3.6 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设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3.7 在焊割大型或笨重物体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 3.8 焊割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3.9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通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10 移动电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3.11 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和接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接触良好。 3.12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焊、割。 3.13 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工作物上焊割。 3.1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应严禁焊割。 3.15 进行高处焊割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3.15.1 使用的登高梯台应安全可靠。 3.15.2 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 3.15.3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3.15.4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应设监护人员。 3.15.5 高处作业时,焊、割具和管、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3.15.6 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状况良好。 3.15.7 高处作业在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必须经安全部同意,方可焊割。 3.16 焊接工作物时,接地必须良好。 4. 工作后 4.1 切断电源,盘好电线,并把它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 4.2 清扫场地,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4.3 切断气源,盘好氧气与乙炔橡胶软管,放在指定地点;未与气源脱离的氧气和乙炔软管严禁存放在工具箱内。 4.4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电 弧 焊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 2. 焊接地点10m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罐、油桶和其它易燃、易爆品。 3. 电源线、地线、手把线不准有破损、漏电现象,接头螺栓要拧紧。 4.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准超过3m,接头必须设防护罩,不准乱接、乱挂。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5. 一个电闸不准接两台电焊机,开关电闸要戴手套,头部闪开正面。 6. 不准将电焊机放在高温或潮湿地方,不准用水冷却发热的焊钳。 7. 电焊机手把线、回线不准接触氧气瓶、乙炔或各种导管。严禁在氧气瓶或乙炔导管上打火。 8. 在潮湿的地方焊接时,脚下应垫绝缘板。雨天禁止露天焊接。 9. 在有人配合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加强联系,以免弧光打伤眼睛。 10. 更换焊条时,应戴好绝缘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体上。 11. 电焊手把线不准与氧气带、乙炔带混放在一起。 12. 电焊回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准用铁管、扁铁等乱接。 氩 弧 焊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 氩弧焊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操作按钮不得远离,以便发生故障时即刻关闭。 3. 采用高频引弧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漏电。进行氩弧焊时,操作者应佩戴防静电口罩,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4. 非熔化极氩弧焊最好选用钍钨极。磨钍钨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砂轮机须装有排尘装置。钍钨极应存放于铅盒内,并避免大量钍钨棒集中,以免放射线量超出安全规定。 5. 氩弧焊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工作中应开启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必须保持性能良好有效。 气焊、气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2.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2.1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2.2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2.3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2.4 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 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3.1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3.2 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3 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3.4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3.5 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3.6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3.7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 3.8 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3.9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4.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5. 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6. 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 7.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8. 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 9. 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 10. 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11.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12. 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13.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 14. 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15.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2 钳 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则 1. 工作前 1.1 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电动工具时须戴好绝缘手套。 1.2 对工作场地和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排除与作业无关及有碍操作的物件。 1.3 检查需用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3.1 手锤、大锤的锤头必须安装牢固,并用金属楔子楔紧,以防锤头脱落。锲子头部不得突出或缩进锤头孔里。 1.3.2 手锤、大锤的锤把必须选用材质坚硬并有韧性的木材制作,并不得有透节、裂痕、斜茬、弯曲或不光滑等情况。锤头与木把必须成90°直角,不得歪斜。 1.3.3 锤面必须略成凸形,严禁使用锤面有淬火裂纹及飞边、卷刺等情况的手锤、大锤。 1.3.4 扁铲、尖铲、錾子和冲子的锤击面不准淬火,不准有飞边卷刺;刃口及冲头有裂纹者严禁使用。 1.3.5 锉刀、刮刀的木把须光滑,并用圆箍箍紧。严禁使用无木把或木把破裂、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1.3.6 锉刀、刮刀有裂纹或弯曲等情况时严禁使用。 1.3.7 螺帽扳手不得有裂纹或损坏情况,并不得沾有油污。 1.3.8 管钳子及活扳手的丝扣不得有滑扣情况。 1.3.9 弓锯的松紧螺丝不得有滑扣情况,挂锯条的销子必须牢固。 1.3.10 台虎钳必须安装牢固,进退灵活。钳口须平齐、完整,不得有损坏、裂纹等情况;钳把不得有裂纹、磨损过度等情况,必须保持足够的强度;丝杆和丝母不得滑扣,须能卡紧工作物。 1.3.11 撬棍不准用铸铁制品或淬火钢材,并不得有弯曲、拧劲、裂损等情况。 1.3.12 使用电动等手持工具,必须有完善且性能良好的安全装置。 1.3.13 对其它工具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操作者必须熟悉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和该项任务中的安全技术知识。 2. 工作中 2.1 工作中随时检查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状况,正确地使用各种工具。 2.2 使用虎钳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2.1 在虎钳上夹工件时,不准借助辅助工具敲打钳把或在钳把上套接加力管。 2.2.2 在虎钳上夹长、大工件时,要有托架托住,并注意工件重心。站立位置应避开可能落物地点。 2.2.3 用虎钳夹圆形工件时须加垫三角铁,夹不规则工件时,要将垫铁调整适当,防止工件转动滚落。 2.3 铲、锉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3.1 在虎钳上铲、锉工件时,加工部位应夹在虎钳的中心。如特殊工作物不能夹在虎钳中心时,在虎钳的另一端必须垫以稍窄于工作物的木块等,以免钳口歪斜和工作物掉落。虎钳工作台前应设防护网,以免铲屑飞出伤人。 2.3.2 铲工件时,扁铲上、手锤上不准有油污,以免滑脱造成事故。禁止戴手套操作。 2.3.3 使用手锤铲工件时,要先环顾左右和后方,确认身后1m左右内无人时,方可开始工作。使用大锤铲打工件时,要排除周围障碍物,身后2m内不准有人。 2.3.4 禁止敲打淬火的工件。 2.3.5 打大锤时,两人须成直角位置,不准对面操作,以防打伤。 2.3.6 锉工件时,严禁用锉刀撬工件或代替螺丝刀使用。 2.3.7 刮研作业时,工件要卡紧、放稳。使用刮刀时,双手要握牢,头部与刀尖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 2.4 使用扳手时,不准用手锤敲打扳手,也不准把扳手当手锤使用。禁止在扳手把上套接加力管。 2.5 使用手锯时,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折断锯条伤人。 2.6 使用撬棍作业时,手脚不可伸进工件底下,撬棍必须置于身体一侧,不准将身体压在撬棍上撬压工件。 2.7 套丝作业时,应使用配套的绞杠和扳牙架,不准以大代小。在双层上下透眼进行作业时,手不可伸进试摸,以防上下层错动剪伤。 2.8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8.1 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禁止把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或登梯工作。 2.8.2 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 °为宜,须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人字梯中部要有拉紧固定装置。 2.8.3 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堆放在其它地方。装配的零部件须安放稳固。 2.8.4 登高作业的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防护栏杆。 2.8.5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的电器元件发生故障,应由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不得私自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 2.8.6 凡重量超过20kg的工作物,放置在1.5m以上的工作地点时,不准一个人搬上搬下,须适当配合人力,协助传递,并要稳拿稳放。 2.8.7 高空作业在采取了安全措施后,还须安技人员现场确认,办理完高空作业手续后,才能作业。 2.9 在电气线路、设备附近工作有碍安全时,须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 2.10 清除铁屑,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禁止用手擦或嘴吹。 3. 工作后 3.1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油源断开。 3.2 清理工作场地,将使用的工具整理好,零部件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扔。 3.3 如有接班工作者,应共同做好交接班检查,并将当班发现的问题详细向接班者交代后再离开工作岗位。 机 械 钳 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2. 工作前 2.1 工作场地要清理整洁,检修的机械设备外部,特别是手扶脚蹬的地方,不得有油脂污垢。 2.2 设备大修需要移位时,必须联系电气人员切断电源,把导线裸露部分用胶布缠好。 2.3 对所检修的设备,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关闭风、汽、油、水等动力阀门,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等警告标志牌。 3. 工作中 3.1 操作者不得站在容易滚动的工作物旁边或脚蹬在活动的地方。 3.2 对大型或不稳定的零部件,下面必须用方木垫平,不得有活动或滚动的情况。 3.3 使用吊具拆卸机械上的较重机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后再松螺栓;装配时,也要紧好螺栓再松捆绑钢丝绳。 3.4 丝杠、光杠或铁棍、撬棍等,不得斜立在机械设备上。 3.5 铲刮作业时,被铲、刮的工件必须稳固。 3.6 有压力的机械,在检修前必须打开安全阀泄压。有冷却装置的机械,必须打开排水管排出积水,关闭进水阀停止进水。 3.7 检修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等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彻底清除干净后,方可开始检修。 3.8 机械设备拆卸解体如分上下两部分同时进行作业时,不准上下两部分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工作,以防工件或工具坠落伤人。 3.9 使用搬运车时,机械零部件要捆绑牢固,推车时,要注意了望。装卸车时,防止偏载伤人;车轮要用方木掩住以防滚动。 3.10 用人力移动工件,参加人员要密切配合,一人指挥,协调动作;所用工具安全可靠。 3.11 拆卸齿轮时,手不得扶在齿轮的滚动处。 3.12 安装时,不准将手指伸入转动的螺孔里摸试,以防挤伤。 3.13 组装机械设备时,要检查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各部件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机件遗留在传动部位里。 3.14 使用风管吹扫工件时,不可直对人吹,周围有人或有需防尘的工件时,必须安排妥当后方可吹扫。 3.15 用油清洗零部件时,距工作地点5m以内严禁烟火。废油必须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严禁用汽油清洗零部件。 修理装配钳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2. 工作前:对所修理装配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风、气、油、水等动力开关,并挂上安全警告标志牌。 3. 工作中 3.1 装拆机械设备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蹬在机床转动的部位。 3.2 多人装配和拆卸零部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行动一致,密切配合。 3.3 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围巾,不准手握棉纱。工件要装卡牢固,不得用手扶,钻下的和钻头上的铁屑不得用手拿或用嘴吹。 3.4 刮剔、錾锉工件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铁屑、刀刃伤人。 3.5 拆卸有弹性的零件时,要防止突然弹出伤人。 3.6 递接材料、零部件时,禁止投掷。 3.7 当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指引导或用手插入孔内探测。 3.8 工作结束后,对修理装配未完的机械设备,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管 道 钳 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2. 在地沟内工作时: 2.1 沟、井盖掀起后,必须妥善存放。进地沟前要检查,确认无可燃有害气体,无塌方、下沉现象后,方可进入施工。 2.2 入地沟工作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随时联系。 2.3 在接近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沟内工作时,必须根据环境设置遮拦,并挂上安全警告标志。 3. 在室内外工作时: 3.1 开风、水、汽等阀门必须缓慢进行,身体和头部要躲开正面,以免迸出伤人。 3.2 禁止在有压力的气、管道及设备上进行修理工作。厂房内暖气和水管冻裂时禁止用火烤。 3.3 多人搬运沉重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4. 使用工具: 4.1 套丝时,先检查后挡是否规矩,使用时要注油,套丝时用力要均衡。 4.2 拉锯时,用力不要过猛和过快,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4.3 使用管钳必须符合规定,不准用加力管。 4.4 水压试验,压力表要校对好,管子或部件水压试验时,不准超过规定标准,升压要缓慢进行。 5. 工作后,将井盖、沟盖盖好,清除现场作业垃圾,防止行人跌伤。 3 机 床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则 1. 一切机床的操作者都应经过技术培训,方能操作指定设备,并执行本规程。 2. 机床的操作者必须熟悉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 3. 机床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不许随意拆除。 4. 机床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灯,并定位牢固,照明效果良好。 5. 机床附件要定期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技术状态检查、检修或更换。 6. 机床进行擦拭或定期保养工作时,必须先关闭总电源。 7. 机床上的通风、除尘、排毒装置,应与主机同时养护,定期清扫污染物,保持正常使用,防止污染。 8. 开工前 8.1 必须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上衣领口、袖口、下摆应扣扎好。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8.2 上岗前严禁喝酒。 8.3 整理好工作场地,清除操作范围内一切障碍物,以及地面的油污、水渍。 8.4 查看机床”交接班记录”,检查机床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电器限位、制动、润滑、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良好、齐备,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 8.5 按动电钮前,必须检查机床的转动体和往复运动的工作台面上,有无未紧固的工件或搁置的工具等其它杂物,机床周围有无妨碍机件运动的堆积物品。 8.6 认真检查机床上的刀具、夹具、工件装卡是否牢固正确,安全可靠,保证机床运转中倒车、换向和加工过程中,受到冲击时不致松动、脱落而发生事故。 8.7 工件上机床前,无论是毛坯还是半成品,都要认真清除毛刺、飞边、油污和铸造粘砂等,防止装卡时伤手和旋转时沙尘飞溅造成事故。 8.8 在机床试运转3-5分钟未发现异常后,才能作业。 9. 工作中 9.1 操作者必须熟悉加工产品的工艺程序要求,不准带病或超负荷使用机床。 9.2 机床在运行中严禁下列动作: 9.2.1 擦拭机床,给机床注油。 9.2.2 摘挂皮带,换档变速。 9.2.3 检查刀具刃口,紧固压力螺栓或其它转动部位螺栓、螺帽。 9.2.4 更换刀具或装卸工件。 9.2.5 测量工件尺寸,用手抚摩工件或刀头,以清除金属切屑。 9.2.6 隔着床身或刀杆拿取物件或传递工件。 9.2.7 使用已损坏的或钝化了的刀刃具强行切削。 9.2.8 攀登或翻越机床打扫卫生,对机床进行保养。 9.2.9 离开机床,搬运配件或做其它事情。 10. 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并关闭电源: 10.1 电源突然中断时。 10.2 机床限位及其它控制设施失灵时。 10.3 机械或电气有不正常的异响、高温(温度达50~60℃)、冷却或润滑突然中断时。 10.4 机床突然发生局部故障或事故时。 10.5 操作者需要离开机床或处理其它工作时。 10.6 加工的成品与未加工品要整齐的放在固定位置,且与机床保持至少0.5m的间距。 10.7 严禁在机床对面观察加工情况或与工作者谈话。 11. 工作后 11.1 首先切断电源,关闭气(汽)阀、水阀,认真清扫机床,整理工地,放好加工零件,将机床操作手柄停放在零位。 11.2 对本班不能完成的加工件,应将刀具退到安全位置,车工加工大工件时,应加支持件,并向下一班详细介绍情况。 11.3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普 通 车 床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 用卡盘装卡工件时,其卡爪不得超出卡盘三份之一。 3. 转动刀具时,必须将刀盘退到安全区转动。 4. 装卸卡盘时,卡盘下必须垫木板,卡爪必须退到卡盘内。卡盘、工装必须有保险装置。装卡工件所用扳手的开口,必须与螺母尺寸相符。 5. 装卡工件必须停机,装卡要牢固,装卸大型工件时,床面必须垫木板,装卸工件要轻拿轻放,不准滑脱抛掷。 6. 加工细长工件必须用顶尖、跟刀架,床头箱后面外露部分超过300mm时,必须加托架、防护栏及防弯装置。 7. 用锉刀锉工件时,锉刀必须装有木柄,右手在前。用砂布磨光外圆时,严禁把砂布裹在工件上;光内孔时,必须用专用的工具。 8. 床头箱、刀架、床面上不准放置任何物品。 9. 攻丝或套丝时必须用专用工具,严禁一手扶攻丝架(板牙架),一手开车工作。 10. 切断工件时,大料必须留有一定余量,卸下后断开,小料严禁用手接工件。 11. 使用四爪卡盘夹紧工件时,必须均衡用力。卡畸形或偏心工件时,所加平衡块必须紧固,刹车不准过猛。 12. 拉尾座时,不准用力过猛,拉到位置后要锁紧,防止脱落伤人。 钻床通用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 工作前对使用的机床工具、工装、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操作。 3. 装卡工件必须牢固,小工件不准用手持件钻孔,应用卡具夹紧。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4. 清除钻头上的钻屑时,必须停车,用专用工具清除,严禁用手拉除或吹脱。 5. 严禁在刀具旋转时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头部或手不准触摸旋转部位。严禁在钻杆行程内传递物品和工具。 6. 禁止机床运转时换档变速。 7. 钻斜孔时必须用专用工装。加工薄板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平整木块。 8. 精绞深孔完毕时,应尽量抬高钻杆。使用量具测量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手碰刀具。 9. 当钻通孔,即将钻透时,必须停止自动走刀,用手轻压钻把,直至钻透,以免发生事故。 10. 使用摇臂钻床时,摇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摇臂必须卡紧。摇臂和工作台上不得存放物件。 11. 工作中不准用手指或破布、棉纱浇注冷却液。 12. 使用新工装胎具或新钻套时,装好对应钻头,手动试验松紧,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工作。 13. 工作结束时,按规定恢复机床各部位置。 14. 工作场地要畅通,工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切削pad时戴好口罩。 2. 停车时间较长,开动机床时应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润滑、液压、电气系统及各部件运转正常,再开始工作。 3. 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4. 拆、装平铣刀时,所用工具必须适当,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脱或滑倒。 5. 对刀或正常工作时,刀具接近工件必须手动慢速接触,不准快速接触工件。使用机动进给时,手摇柄必须移至空档。 6. 加工时应正确选择切削用量,自动进刀时应脱开工作台上的手轮;在切削工作进行中不准停车或改变走刀速度;利用限位块工作则应预先调整好。 7. 切削过程中,工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面对铣刀转动方向或头、手接触铣削面。装卸工件必须移开刀具停车后进行。 8. 使用分度头、回转盘或其它工装工作时,应首先检查其运转状况,然后安装牢固,其安装位置要便于工作,保证安全。 9. 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安装防护挡板。 10. 变换转速及调整行程位置时,必须停车。 11. 经常注意各部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4 剪切类机床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则 1. 工作前 1.1 剪切机应由专人使用、保养。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机械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并懂得保养知识。非操作者严禁使用。 1.2 剪切机传动和电器部分,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和保险接地装置,剪切机上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1.3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 1.4 上岗前严禁饮酒。 1.5 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灵敏,制动器是否正常,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备无缺,剪刀及压脚位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刀片螺钉有无松动与裂纹。 1.6 按照润滑规定加注适当的润滑油,经试运转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1.7 剪切设备危险部位应装设有防护措施。 1.8 脚踏开关应装设防护罩。 2. 工作后 2.1 切断电源,关好风阀,擦拭好机床,清扫场地。 2.2 做好交接班记录。 手剪工作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不准剪切淬过火的钢板和超过手剪床允许剪切厚度的材料。 2. 剪切时要慢慢切入,不得用力过猛,两人操作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安全。 3. 剪切时不准将手指靠近刃口,距离刃口不得少于50mm。 4. 剪切较小零件时,必须用压板压住,并将螺丝压紧。 5. 不得任意调整刃口间隙量,剪切时,掌握操作手柄者不得松手。 6. 测量剪切长度,不得将手伸过刀片底下,以免突然落下伤人。 金属割料(往复锯、砂轮切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不准围围巾、扎领带、戴手套。 2. 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和润滑系统。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无故障后再进行工作。 3. 工、夹、刀具及工件须装夹牢固。调整转速,更换工夹具,测量工件等,必须停机后方可进行。 4. 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工作时不要与旁人谈笑。 5. 往复锯速度不能太快,防止锯条折断伤人。 6. 砂轮切割机要在规定的转数范围内工作,防护罩一定要安装牢固。 5 油 漆 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油漆工作场地、库房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备有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作业现场周围不准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2. 在喷油漆或刷油漆作业过程中,严禁踏在喷刷油漆未干的构件上,以防滑倒。 3. 工作时使用的梯子、跳板必须坚实、稳固,要有防滑措施,否则不准使用。 4. 油漆涂料凝结时,不准用火烤。 5. 两人在同一工件上作业时,应相互协作,防止碰撞。 6. 不准在暖气片或设备管线、配件上搭设跳板操作。在车辆、行人经过的地方操作时,应设临时围栏、警示牌或派人监护。 7. 喷、刷油漆时,应通风良好,并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8. 油漆、稀释剂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注意防火。 9. 不准在机器转动时进行刷漆工作。 10. 在涂刷油漆时,必须避免油漆滴在脚手板上。如有油漆必须擦干净,以免滑倒伤人。 11. 处理废物或废油漆等易燃物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并在指定地点进行。 12. 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 13. 登高作业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 电 气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则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见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变配电电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3.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 电 压 等 级(KV) 安 全 距 离(m) 10及以下 0.35 35及以下 0.90 110及以下 1.50 5. 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 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1 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2 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表),同时穿长袖衣,长裤。 7.3 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或隔离开关时,应戴防护眼镜,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7.4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所使用的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 7.5 带电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 7.6 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 7.6.1 单线出线操作: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断线路侧刀闸,最后断母线侧刀闸。 7.6.2 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列),要先用油开关并列,后用油开关解列,切不可用隔离开关并解列。 7.6.3 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电压互感器。 7.6.4 单相隔离开关的操作:应先拉开中间一相刀闸,然后再拉开两 侧的刀闸。合闸时则相反。 7.7 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即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拉闸操作顺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是高压侧先送电,对变压器先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上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确乙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 7.8 当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在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 7.8.1 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 7.8.2 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7.8.3 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电力变压器。但20kV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 7.8.4 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7.8.5 拉合10kV以下电网中的70A以下的环路均压电流。 8.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没有拉闸合和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均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9. 验电 9.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 电压。 9.2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带电体上检验其是否良好。验电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进行。 9.3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以上的可使用绝缘杆验电,根据绝缘杆端部有无火花和放电劈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10. 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1. 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要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无误,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拆除安全设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2. 在带电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工作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 13. 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停电并逐个对地放电,再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4. 一经合闸既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以及禁止经过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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