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诉东方歌唱舞团一案中值得再探讨的三个问题.docx
《案例评析: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诉东方歌唱舞团一案中值得再探讨的三个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案例评析: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诉东方歌唱舞团一案中值得再探讨的三个问题.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案例评析: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诉东方歌唱舞团一案中值得再探讨的三个问题案情简介:东方歌舞团在1999年8月2日、3日主办的东方之花歌舞晚会的演出中,使用了歌曲作品乡恋,没有向该作品的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该作品由词和曲两部分组成,其中该作品的曲作者张丕基已经将歌曲乡恋的曲谱授权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着协认为东方歌舞团在其主办的晚会中使用其会员的作品而不支付报酬的行为侵权了其会员的合法权益,遂于2000年10月3日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东方歌舞团支付歌曲乡恋的作品使用费。一审法院认为东方歌舞团是该台晚会的具体组织者,且从承办该晚会中获得了票房收入,所以一审法院判定东方歌
2、舞团侵权,判决东方歌舞团向音着协支付作品使用费元。东方歌舞团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于2001年1月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与以一审法院同样的理由认定东方歌舞团侵犯了歌曲乡恋的权利人的获得报酬权,但同时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东方之花晚会演出曲目的数量,且将被使用作品乡恋的使用费全部判给曲作者张丕基一人,导致所判给张丕基作品使用费数额有误。所以,二审法院判决东方歌舞团向音着协给付作品使用费元。评析:一、谁应成为本案的原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案中,在原告一方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涉及三方当事人:是被授权以信托方式
3、管理歌曲乡恋的曲谱的音着协;是歌曲乡恋的曲作者张丕基;是歌曲乡恋的词作者。而在本案中法院只是将音着协作为本案的被告,并未同时将歌曲乡恋的词作者和曲作者同时追加为原告。法院这样做是否合适。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查清这三方当事人在本案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正确的确定他们在诉讼中所应享有的诉讼地位。第一,音着协应成为本案的原告之一。音着协是中国音乐着作权人以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根据作品的权利人的授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着作权人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着作权或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在本案中,歌曲乡恋的曲作者以书面合同的方式授
4、权音着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歌曲乡恋的曲谱,并授权音着协为有效管理曲作者授权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在本案中,东方歌舞团在其主办的歌舞晚会东方之花中,表演者使用了歌曲作品乡恋而未支付报酬,侵犯了该作品的权利人的获得报酬权。而该作品由词和曲构成,是该作品的词作者和曲作者的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因此,在本案中,表演者不支付歌曲作品的使用费是对合作作者的合法权益的共同侵犯,任何合作作者都有权对侵权者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他的合作作者则应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而该歌曲作品乡恋的曲作者已授权音着协在曲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以音着协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
5、起诉讼。所以,音着协为了维护其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作者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是正确的,音着协应成为本案的原告。第二,歌曲乡恋的曲作者不应成为本案的原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与音乐着作权人之间几个法律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着作权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双方订立的合同,音乐着作权人将其音乐作品的部分着作权委托音乐着作权协会进行管理。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音乐着作权人在其着作权受到侵害而音乐着作权协会未提起诉讼或者权利人认为有必要等情况下,依法仍有权提起诉讼。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意见,着作权人在将其作品
6、的部分权利委托给音着协管理后,当着作权人委托音着协管理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只有两种情况下,着作权人才应提起诉讼:是着作权人的着作权受到侵害而音着协未提起诉讼;是权利人认为有必要等的情况下。权利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主要是指音着协与作品的使用人恶意串通损害着作权人利益以及其它可能损害着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在本案中,音着协在曲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已经提起诉讼为曲作者主张权利。同时也没有发现音着协有损害曲作者合法权益的任何行为。所以,曲作者已没有必要提起诉讼,这也就意味着曲作者没有必要作为原告,他的原告的资格已基于信托合同的约定让渡给音着协来行使了。第三,歌曲乡恋的词作者应成为本案的共同原告。歌
7、曲乡恋是由曲和词两部分组成,是歌曲乡恋的曲作者和词作者的合作作品。而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在本案中,东方歌舞团在其主办的晚会东方之花中表演者使用了歌曲乡恋而没有支付报酬,是对歌曲乡恋曲作者和词作者获得报酬权的共同侵犯。而由于歌曲乡恋的曲作者已授权音着协代为行使诉权,该作品的曲作者已没必要参加诉讼,但该作品的词作者并没有将其权利授权给音着协管理,因而音着协并不能代表该作品的词作者参加诉讼,所以本案的原告应是两个,即:音着协和歌曲乡恋的词作者。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本案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因此,要求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案例 评析 中国音乐 着作 协会 东方 歌唱 舞团一案 中值 探讨 三个 问题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