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词(范本).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罪 辩护 范本
- 资源描述:
-
无罪辩护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夏雄亚亲属和其本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第二被告夏雄亚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签于本案的立案背景和社会反响,经过详细翻阅案卷,认真会见被告以及上次和今天两次参加庭审所掌握的情况,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夏雄亚犯有票据诈骗罪的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夏雄亚介绍洪耿和陈捷认识是出于请教专业知识的需要,并非起诉书所指帮助洪耿物色可以提供资金的单位。从被告人夏雄亚、洪耿和陈捷的在公安机关的口述可以互相印证说明,被告人夏雄亚是在20XX年3月以前,因洪耿需要了解公司增资扩股的操作程序知识,被告人夏雄亚才介绍他和富盛公司财务总监陈捷认识的,当时他们的见面也确实只是讨论有关公司扩股验资方面的事情,互相还交换了名片,并没有谈及洪耿借用富盛公司任何款项的问题。洪耿是上海泓瑞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捷是富盛公司的财务总监,以后洪耿和陈捷之间的互相接触或电话联系商谈借用资金的问题应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被告人夏雄亚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当然无权干涉。 二、富盛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是陈捷主动交给洪耿的,与被告人夏雄亚无关。从上次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洪耿和夏雄亚的讯问以及洪耿的口供中可以证明,富盛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是陈捷打电话给洪耿联系好后,由陈捷主动交付给洪耿的,陈捷之所以通知被告人夏雄亚,是因为他要告诉被告人夏雄亚资料在洪耿那里,要求夏雄亚从洪耿处领取并且帮助他为富盛公司在兴业银行长宁支行开户。陈捷交付开户资料给洪耿时被告人夏雄亚在外地出差,根本就不在上海,她接到陈捷的电话后,只不过出于工作上的责任心帮助陈捷再次和洪耿联系了一次。根据证人富盛公司法人代表徐柏平的证言,富盛公司财务总监陈捷具有500万元资金的调配权限。根据洪耿单独在公安机面前作出的口供可以证明,洪耿是在和陈捷就借用富盛公司500万元款项的利息达成了约定后,陈捷才将银行开户资料主动送交洪耿手下人员的。 三、洪耿私自刻制富盛公司的印章、更换富盛公司开户印鉴的过程被告人夏雄亚既没参与也不知情。在庭审中洪耿和夏雄亚的陈述以及吴明生等证人的证言均一致证明,洪耿在拿到富盛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后私自派人偷刻了富盛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转用章,并且调换了富盛公司的银行开户印鉴。对于这一点,根据洪耿在公安机关面前的口供可以证明陈捷对他的行为是明知的,并且心照不宣。而被告人夏雄亚对此当时是一无所知,并且她在事后得知洪耿更换了富盛公司的印鉴后也及时告诉了富盛公司财务总监陈捷。这也充分证明了被告人夏雄亚并没有和洪耿共谋伪造富盛公司印章的事实。 四、洪耿动用富盛公司500万元存款是他本人和陈捷达成一直意见的结果,被告人夏雄亚在印鉴核对无误后没有理由拒绝出票划款。通过庭审已经查明,20XX年7月底,洪耿要求被告人夏雄亚从富盛公司的帐户中划出500万元出具本票一事,是洪耿和陈捷已经说好的事情,被告人夏雄亚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理由对符合印鉴的提款请求予以拒绝,况且洪耿和夏说陈捷知道并且同意这样操作。 综上所述,被告人夏雄亚在本案中既没有非法占有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动机和故意,也没有参与或共谋伪造富盛公司的印章骗取富盛公司的500万元款项,更没有从中取得任何回扣或好处费,其在印鉴比对无误的情况下出具的本票符合银行业务规则和操作程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的规定,因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指控被告人夏雄亚犯票据诈骗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夏雄亚进行无罪释放。本辩护意见暂且到此。谢谢!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彭天源律师 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无罪辩护词(范本).docx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45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