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人的需要”的法律价值概念质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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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人的需要”的法律价值概念质疑摘要:我国许多法理学者认为,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不仅曲解了马克思原着,使法的价值失去了客观依据,变成了良莠不齐的纯主观性的东西,而且可能在实践中造成危害。法的价值是衡量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处于良性状态的尺度。关键词:法的价值;人的需要;满足An Inquiry about the Value of LawTo Satisfy Mans NeedsAbstract: Many jurisprudents in China hold that the value of law is to satisfy mans needs. However
2、, they have misunderstood the original works by Karl Marx, which not only causes the law valve objectively groundless and become a subjective with an intermixture of the good and the bad, but also will probably be harmful to practices. The writer holds that the value of law is the measurment of soci
3、al relations in a good state under the regulation of law.Keywords: the value of law ; mans needs ; satisfy法的价值闪耀着法的理性光辉,体现着法的精神。对法的价值概念的科学界定是法的价值研究中的首要问题,“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1我们无法设想在一种片面或模糊的法的价值范畴的基础上能够建立起科学的法的价值理论体系。然而这一问题的研究本身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价值隐藏得很深”,以至于在中国法理学的教科书、专着中,法的价值的概念如同博登海默所称的“正义”一样,“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
4、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但是,也有不少法理学家从不同角度把法的价值归结为“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榷的,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笔者实为班门弄斧,敬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把法的价值概念归结为“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的观点,其理论根据是所谓马克思着作中的两句话,这两句话是:“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而实际上,这两句话都不是马克思给价值所下的定义,而是马克思在批判他人的错误价值概念时,对他人错误的价值概念的转述。第一句是马克思在批判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对价值的错误概
5、念时,对瓦格纳错误观点的转述。1879年,马克思所着评瓦格纳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是这样写的:“如果说人们在实践中把这些物当作满足自己需要的资料,如果说,按照德语的用法,这就是指物被赋予的价值。那就证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的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很明显,价值概念的这个界定,是从特定的假定前提“按照德语的用法”和“物被赋予的价值”推论出来的。而这个假定前提条件,本身就不正确。因为德语本来就混同了使用价值与价值,混同了物被赋予的使用价值和物被赋予的价值。这是有原着作证的。就在所引用该书的第404页,马克思写道:“瓦格纳是怎样从概念中得出价值这一经济学范畴?他采取的办法是,把
6、政治经济学中俗语叫做使用价值的东西,按照德语的用法,改称为价值,而一经这种办法,找到价值一般后又利用它从价值一般中得出使用价值。”这就是说,“按照德语的用法”,使用价值也是价值,价值也是使用价值,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全然不分的。这种情况反映了德国政治经济学的幼稚性、落后性,也是对英法两国古典经济学的倒退。我们引用原着,不能忽视对原着认真、连贯地思考,不能断句取义,把马克思所批判的观点,当成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把法的价值归结为“人的需要的满足”的学者所引用马克思着作中的第二句话,事实上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庸俗经济学家对财富与价值两个概念的颠倒界定,这一问题是如此明显,以致完全不应该、不可能引起误解的
7、。马克思在摘抄和评论一位匿名的庸俗经济学作者评政治经济学若干用语的争论一书时写道:“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是人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必然包括交换,财富则不然。在这里,财富是使用价值。当然,使用价值对人类来说是财富,但物之所以是使用价值,因而对人类来说是财富的要素正是因为由于它本身的属性。所以如果去掉使葡萄成为葡萄的那个属性,那么它作为葡萄对人类的使用价值就消失了。它不再还是财富的要素了。作为与使用价值等同的东西的财富,它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类的需要的物的属性。相反,在我们的作者看来,价值竟是物的属性。商品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它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代表人类在其生产
8、活动中的关系。”这一段 话,非常明确,其要义是:“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是人的属性”是一个应该受批判的命题;财富,即使用价值乃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类的需要的物的属性;价值是社会的量,代表人们的生产关系,与物的属性绝对不同。为了确证我们这一理解的无误性,还可以转到马克思的代表作资本论的第一卷“商品拜物教”一节。在这里马克思以其批判的深刻性、幽默性,对匿名作者的“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是人的属性”的论断,进行了强有力的批评。马克思说,说价值作为物,才要交换,财富作为人则不需,这个自命有“批判的深刻性”的经济学家,真使世界所有的化学家相形见绌。因为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有成就的化学家,在珍珠、金刚石的
9、物质体内发现了价值。马克思说,本来人类社会是在交换其产品的关系中,才出现价值,而匿名作者却在告诉人们:“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它的物的属性无关,它们的价值则为物品所固有。”这种论断的荒谬性,无异于英国戏曲作家莎士比亚的一句台词:“佳容丽质,源于环境,读书写字,却靠天生。”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那里,使用价值和价值是被严格区分开来的,物的有用性即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是使用价值,而价值则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由此可见,以马克思批判的他人的错误价值概念为依据,把法的价值概括为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显然是不恰当的。满足人的需要是法的使用价值,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其价值应当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对社会关系
10、的调整状态。除此之外,以“人的需要的满足”来定义法的价值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是一个丰富的、具有多方面规定性的范畴,包含着极其广泛的内容。从外延上看,需要的划分是极为宽泛的,大致有物质需要、精神需要,有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等等分类。从内涵上看,需要是符合人的本性或本质的需要。马克思说:“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0“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11因为人的需要是一种社会性的需要,要受社会实践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然而,人的需要终究是主观的,我们不能因为人的需要有客观来源,受客观条件制约,就将其归于客观。从主观与客观、物质与意识的对立关系看,人的需要虽然不是“天马行空”,但是也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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