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述财合同诈骗罪判决书.docx
《周述财合同诈骗罪判决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周述财合同诈骗罪判决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周述财合同诈骗罪判决书 周述财合同诈骗罪判决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渝五中刑初字第54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被害人杨长寿,男,47岁,四川省邻水县人,汉族,住。诉讼代理人杨振雨,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周述财,男,1954年3月18日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20XX年8月19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辩护人郭政、杨继云,重庆恒昇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渝检五分院刑诉20XX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述财犯合同诈骗罪,于20XX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派检察员顾政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杨长寿及其诉讼代理人杨振雨、证人周红梅、被告人周述财及其辩护人郭政、杨继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期间,被告人周述财伙同刘开国等人,虚构重庆市铁山坪生态旅游森林公园工程,伪造中国国际旅游集团总公司“鑫美开发公司”和“红升开发工程公司”等虚假单位,先后与杨长寿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并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为借口,骗取杨长寿人民币现金323万元。被告人周述财将上述赃款购房购车以及日常挥霍。20XX年8月18日周述财在重庆市高新区白马凼被民警捉获。为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
3、机关当庭举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周述财的供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述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323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项之规定,犯有合同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害人杨长寿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周述财以订立合同的方式诈骗其人民币32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除应依法追究周述财的刑事责任外,还请求追缴周述财用赃款以自己和朱方慧名义分别购买的房屋。被告人周述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辩解自己因受刘开国所骗而不得已实施诈骗犯罪,且诈骗所得部分赃款也交给了刘开国。公诉机关指控的
4、犯罪金额有误,杨长寿存入其银行卡的钱中有30万元他向杨出具了借条。同时还辩解,他通过朋友告知女儿周红梅代其向公安机关自首。对于被害人杨长寿请求其退赔损失的意见,周述财当庭表示,用赃款购买的汽车已过户给了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房屋愿意退赔。以朱方慧名义购买的房屋,朱自己出资4万余元。被告人周述财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述财犯有合同诈骗罪无异议,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指控周述财的犯罪金额有误,有一张收条是杨正芬出具的;2、证人周红梅的当庭证言可证实被告人周述财要其代为向公安机关自首,故被告人周述财具有自首情节;3、被告人周述财也是受刘开国等人所骗,主观恶性不大,且能够检举刘开国的犯罪事实
5、,被告人周述财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赔了被害人部分损失。请求对被告人周述财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述财在没有任何工程项目的情况下,为骗取他人钱财,虚构重庆市铁山坪生态森林旅游公园工程项目,虚假成立中国重庆市鑫美旅游开发总公司,于20XX年1月在重庆市铁山坪玉峰山租房挂上其伪造的重庆市铁山坪生态森林公园工程指挥部门牌。20XX年8月,被告人周述财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杨长寿,即向杨介绍其虚构的铁山坪旅游公园工程,并同杨谈妥将该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发包给杨长寿。20XX年8月27日,被告人周述财以鑫美公司的名义同杨长寿签订了人民币1600万元的虚假土石方发包合同后,当即以保证金的名义向杨索要了人民币8
6、万元。20XX年9月2日,被告人周述财再次以保证金的名义向杨索取人民币2万元。之后,被告人周述财以内部承包要少交税费为名骗得杨长寿的信任,为杨长寿虚假成立了中国国际旅游集团总公司红升开发工程公司,并以为杨长寿开办公司需费用和铁山坪旅游公园工程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的名义多次向杨索取钱财。至20XX年12月期间,被告人周述财分别伪造了鑫美公司和红升公司的营业执照。20XX年12月13日,被告人周述财又以鑫美公司名义同杨长寿签订了人民币16万元的虚假土石方发包合同,继续以各种手续费的名义多次向杨长寿索要钱财。从20XX年8月27日起至20XX年8月,被告人周述财通过上述手段,从杨长寿处共计骗得人民币32
7、3万元。被告人周述财将从杨长寿处骗得的钱财,以自己的名义购得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华宇名都小区8幢7-8号房屋一套、以朱方慧的名义购买华宇渝州新都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40号4-1-4-3号房屋一套、以自己名义购得尼桑轿车一辆。其余赃款均用于日常挥霍。20XX年8月18日,被害人杨长寿要求被告人周述财归还被骗的钱财,周述财的女儿周红梅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周述财被捉获归案。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被害人杨长寿的报案及陈述证实,20XX年8月,他认识被告人周述财后,周向其谎称是鑫美公司法人代表,有铁山坪旅游公园工程需要发包,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周述财 合同 诈骗罪 判决书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