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doc
《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doc(2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2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它管理服务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内的住宅的业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住宅的所有权人。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旨住宅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它人。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具备资质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
2、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 第二章:业主自治管理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房产部门按照住宅与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划定。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
3、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房产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如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主委员会:(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30%以上;(二)新建商品住宅入住率达到60%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第三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半数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经过。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经
4、15%以上业主或者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就所提议题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和使用人代表列席。第九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二)审议经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三)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四)决定物业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市房产部门备案;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二)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9人至15人的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
5、期3年。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依照本办法负责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七)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经过。第十三条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规
6、定的比例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必须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平方米)的,按总建筑面积0.7%的比例提供,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总建筑面积0.5%的比例提供。公有住宅出售单位按售房款的5%比例提供资金,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政府集中组织开发建设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产权归政府所有,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使用,其它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筑费用已列入商品房成本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使用;公用住宅出售单位按售房款5%的比例提供资金,用于购买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产权,归政府所有,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使
7、用。 物业管理企业经过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收益用于该房屋的维修和补充物业维修费用。第十四条 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它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业主公约报市房产部门备案。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由市房产部门制订。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第三章
8、: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房产部门申请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市房产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核发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市工商部门对于经过资质审查并获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住所;(二)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项目;(三)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五)物业
9、管理服务的费用;(六)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七)违约责任;(八) 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九)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为3年。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业物管理服务合同报市房产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三)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四)保洁服务;(五)保安服务;(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财务管理;(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八)其它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应
10、当保持住宅和公共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并按照下列规定实施:(一)按照表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实施管理服务;(二)在业主、使用人使用房屋前,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四)发现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五)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六)做好物业
11、维修、更新及春费用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七)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八)定期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九)发现违反本办法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十)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要求,做好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它管理服务事项。除前款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收费包括下列项目: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哈尔滨市 住宅 物业管理 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