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明标准的背面:无罪裁判.docx
《刑事证明标准的背面:无罪裁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证明标准的背面:无罪裁判.docx(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刑事证明标准的背面:无罪裁判刑事证明标准直接规范的对象是有罪裁判。但是,在现代刑事证明责任的辅助下,刑事证明标准不仅是有罪裁判的标准,同时也是无罪裁判的尺度。在此,将有罪裁判和无罪裁判分开仅仅是为了理论上的方便;事实上,对于具体案件而言,在现代刑事证明责任的粘连下,有罪裁判和无罪裁判犹如硬币的两面:对于一个案件,我们或者裁判有罪,或者裁判无罪,不可能有第三种裁判。确实,就特定的案件而言,裁判者的认识状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确信被告人有罪、确信被告人无罪、被告人是否有罪无法断定。因此,在诉讼法史上,一些国家的立法确实曾就第三情形进行了单独的规定。如,19世纪初期的普鲁士邦法曾将其规定为“由法院宣判
2、的无罪”,此种无罪裁判被视为“半宣判无罪”;在苏格兰地区,至今仍对此种情形作出特殊的无罪判决。但是,在现代刑事诉讼中,随着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在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的“罪疑”情形下,法院必须裁判被告人无罪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对此,恩格斯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肯定地说,“法兰西现代法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判罪或宣判无罪,而没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判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客观真实的观念十分强健。因此,尽管在前两种情况下,分别裁判有罪和无罪并无异议,但就第三种情形应当如何裁判却一直存在着畏难情绪。1996年以前,法院往往借口法无明文规定,拒绝作任何裁判,致使许多案件
3、久拖不决;1996年之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原本不应再存异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在证据不足的“罪疑”情形下,法院仍然不敢断然下判:裁判有罪,与法不容;裁判无罪,又担心有违“客观真实”。因此,在96年之后,积案、拖案依然十分普遍;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被告人往往是在羁押状态下等待、接受审判,案件久拖不决的伴生现象是:超期羁押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据全国人大2001年对我国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查,“在一些地方,超期羁押仍然比较突出,仍有一批超期羁押多年的案件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旧的超期羁押问题清理了,又出现新的超期羁押,变相超期羁押情况也增多了”。尽管我们不能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案件久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事 证明 标准 背面 无罪 裁判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