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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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劳动关系管理。 3 员工调动管理 3.1 调动范围和形式 3.1.1 员工调动按照调动范围,分为一级调动和二级调动,按照调动形式分为借调和正式调动。 3.1.2 一级调动是指跨职能部门、跨经营单位的员工调动行为,二级调动是指各职能部门内部、各经营单位内部所进行的人员调整。 3.1.3 借调是指为了完成集团阶段性项目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经营单位人力资源科)直接协调员工调动的行为,不办理调动手续,员工人事隶属关系不变,任务结束后仍回原岗位工作。正式调动指经过调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经营单位人力资源科)、调出单位三方协调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的调动行为。 3.2 员工借调时间,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应超过四个月。对于集团安排借调的员工,员工应服从调动安排。借调员工的考勤由调入部门或项目组统一管理,员工的薪酬等级不做调整。 3.3 员工自行申请调动,则应先联系接收的调入部门,调入部门同意后由调入部门提交调人申请。用人部门如想调内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则应预先同员工本人沟通,员工同意后由用人部门即调入部门提交调人申请。 3.4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经营单位人力资源科)应本着人力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原则,协调调入调出部门意见,综合考虑将合适的员工在合适的时段调配到合适的岗位上。 3.5 员工调动审批权限 3.5.1 下列三种情形的人员调动和调整,应逐级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分管领导、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审批 3.5.1.1 一级调动 3.5.1.2 二级调动中涉及科室主管及中层级以上人员的调整 3.5.1.3 二级调动中涉及到薪酬变化的岗位调整 3.5.2 各经营单位内部对中层以下人员跨科室、跨车间、区队调动调整(同岗、异岗调换),应提交员工调动申请,经本单位人力资源科、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签批后,如不涉及薪酬调整,则无须报人力资源部签批,由人力资源科直接下发调动通知。同时,应将调整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更改员工档案信息。 3.5.3 各职能部门内部对主管以下人员跨科室调整(异岗调换),无须提交调动申请,但应将调整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更改员工档案信息。 3.5.4 经营单位各车间、区队内部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同岗、异岗调换),如不涉及薪酬变动,则无须提交调动申请,但应将调整信息报单位人力资源科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更改员工档案信息。 3.6 凡涉及薪酬调整的一二级调动,调动审批后,员工薪资自动套用新任职岗位薪酬标准,不再另行薪酬调整审批。 3.7 员工应在调动审批后两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就职。 3.8 新聘员工在试用期未满前,原则上不予调动。 3.9 同一员工一年内异岗调动不应超过四次。 4 员工离职管理 4.1 员工意向离职,应同直接上司及部门、车间、区队负责人充分沟通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应同拟离职员工作深层次沟通,深切掌握员工离职的深层次原因。 4.2 员工依据“离职审批表”填写要求,如实填写离职原因后,递交给直接上司,直接上司最多享有15天时间的滞留权限,以确保工作顺利交接和妥善安排。如离职岗位继任人员在15天内尚不能到位,则拟离职员工直接上司应明确签署离职审批意见。 4.3 直接上司审批后,拟离职员工应持“离职审批表”在本部门或本经营单位逐级办理审批后,将离职审批表递交到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人力资源总监和总裁审批,并在总裁审批后第一时间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拟离职员工,以便快速办理交接手续。 4.4 总裁审批的日期,即确定为员工离职日期,考勤到该日期截止。审批后的离职手续交接办理时间,不应计入考勤。 4.5 若拟离职员工在离职审批程序结束前擅自离岗,则视为旷工,按集团《考勤管理制度》之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集团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6 员工依据“离职交接表”要求,一次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各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对待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集团采用“谁监交,谁负责”的方式,对因监督交接不力的人员,行使追责权。 4.7 若离职岗位继任人员在集团审批准许离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时,尚没能到位,则离职员工直接上司以指定专人同离职人进行工作交接,离职员工直接上司监督交接并签字确认。 4.8 合同期未满而单方面申请离职并获批准的员工,应对自身在职期间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涉及的相关费用,依据制度或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9 集团人力资源部为员工离职手续最终交接部门,依据集团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和薪资情况。 4.10 离职审批程序结束后3日内,离职员工应将工作全部交接完毕并离开公司。三日内仍不离开公司者,公司以无业人士对待。 4.11 各部门、单位应对离职人员给予充分的尊重,以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热忱的服务态度,有理有据的为离职人员办理接交手续,不应推诿、拖拉延误交接时间。对于监交态度恶劣的单位和监交人员,离职人员有权到集团纪检部门投诉。 4.12 因各类事由被集团公司辞退的员工,无须办理离职审批手续,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5 员工档案管理 5.1 人事档案的内容 5.1.1 记载本人的基本情况与工作经历(自传材料); 5.1.2 “应聘人员登记表”、“员工登记表”、“面试评估表”; 5.1.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5.1.4 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其的鉴定和评价,学历、专长、业务能力的相关证书及考核材料; 5.1.5 员工违纪或触犯法律而受到的处分和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5.1.6 员工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参加党派组织的材料; 5.1.7 个人证件照片8张; 5.1.8 在国家县级以上医院,一月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1.9 管理与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5.2 人事档案中信息变更 5.2.1 员工应聘时,由其本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其他附带资料应真实可靠,确保公司掌握正确无误的原始人事档案资料。 5.2.2 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必须确保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若人力资源部核查有虚假信息,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并可作为被解雇的理由。 5.2.3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中有下列事项变更时,须于7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5.2.3.1 地址和电话; 5.2.3.2 婚姻状况; 5.2.3.3 子女出生; 5.2.3.4 紧急情况联系人; 5.2.3.5 学历职称等。 5.3 人事档案的保密 5.3.1 集团公司对新员工原单位转来的所有资料信息保密,不应删除、销毁,不应擅自向外扩散或泄露。 5.3.2 因集团公司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或特殊事件的发生需要调查时,根据需要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总裁同意后,方可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单项或全部查阅手续。 5.3.3 员工间不应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5.4 人事档案与社会保险 5.4.1 员工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按集团公司规定,将人事档案送交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社会养老统筹关系转入集团公司,方可享受此项福利待遇。 5.4.2 本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将社会养老统筹关系转入集团公司者,虽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不享受社会统筹金福利。 5.5 人事档案的转出与销毁 员工正式办完离职手续后,需在自离职之日起30日内将其人事档案、社会统筹关系转出。未按期转出者,集团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6 《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和解除 6.1 《劳动合同》与《用工协议》 6.1.1 集团入职各类岗位员工,均须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6.1.2 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1.3 在原单位正式退休、内退而加盟公司的员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用工协议》。 6.2 《劳动合同》的签订 6.2.1 集团人力资源总监代表集团公司签订各职能部门、基建实业部、各经营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 6.2.2 各经营单位负责人代表集团公司签订本单位中层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 6.2.3 总裁以书面授权的形式,授予人力资源部总监和各经营单位负责人,代表集团公司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3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6.3.1 职能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各经营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续签年限以双方协商而定。 6.3.2 职能部门主管以下人员、各经营单位中层以下人员,中级职称以下人员,首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续签年限以双方协商而定。 6.3.3 《用工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也可双方约定期限,协议期满后,续签《用工协议》。 6.3.4 在孕、产、哺乳期、医疗期的员工,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时间期限进行签订。 6.4 终止《劳动合同》 6.4.1 员工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即为终止《劳动合同》。 6.4.2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应主动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的意见,决定是否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6.4.3 如双方均愿意续签,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双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续签《劳动合同》。 6.4.4 对于集团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应在人力资源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般情况为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6.4.5 如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离职审批手续。 6.5 解除《劳动合同》 6.5.1 员工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即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6.5.2 员工主动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离职管理规定办理。 6.5.3 集团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员工应在人力资源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般情况为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集团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3 附件一:员工调动审批表 7.4 附件二:员工离职审批表 7.5 附件三:人员离职交接表 7.6 附件四:员工调动流程 7.7 附件五:劳动合同签订变更流程 7.8 附件六: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调动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 业 职 称 入司日期 工 号 现 单 位 现 岗 位 拟往调单位 拟调任岗位 调动理由 签字: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调出单位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调动单位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总监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裁审批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审批完毕后归人力资源部存档。 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审批表 姓名 部门/单位 科室/车间 岗位 入司时间 合同到期时间 填表日期 计划离职日期 审批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签字: 年 月 日 班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车间/区队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科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总裁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审批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人员离职交接表 集团各相关单位: 请按你单位业务权限,为 部门/单位 科室/车间/区队________岗位已审批离职人员__________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各监办人签名确认,以备核查。 集团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车间/区队工作交接 现指定 接交已审批离职人员 的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办公用具、劳保用品、文档资料、工作进度情况等,具体以交接明细清单为依据,移交人、接交人均应在将交接清单签字确认,并附于本表后。 是否完全移交: 移交人: 月 日 是否完全接交: 接交人: 月 日 部门/车间负责人监交意见: 签字: 月 日 所在单位生产、技术部门 资料、图纸等交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办公室 办公用具核查清对: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科 劳保用品核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勤核查及截止日期: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管理部 资料图纸等交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规划发展部 资料图纸等交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备部 设备资料、合同等交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集 团 办 公 室 办公设备清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寓楼住宿清退: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乘车证清退: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伙食结算和饭卡清退: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装处理: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 务 部 借款及相关费用核查: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宿押金清退: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 力 资 源 部 档案与社保处理: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处理: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违约经济补偿、赔付: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薪资处理: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牌回收与离职证明: 监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一份,办理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7-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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