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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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 2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目录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9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1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4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16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17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封闭料仓以及地下室、地窖、井、坑(池)、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等)的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三条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各单位主任(科长)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副主任(副科长)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负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单位负责领取《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填写基本内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填写隔绝安全措施等内容后,签字确认。《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办理完毕后,安全科、设备科要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安全科和设备科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单位定期组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及器材;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理能力。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要时佩戴好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耳塞或耳罩及相应监测仪器。作业中,作业人员如果感觉到身体不适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监护人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严禁冒险作业。必要时,作业人员可定时轮换。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杜绝违章作业。 第四条 设备科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五条 作业单位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 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七条 作业单位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第八条 作业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九条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第十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二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作业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五条 作业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十六条 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十八条 各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它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发包单位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第三章 考核 第二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0—1000元。未尽事宜执行“安全奖惩制度”。造成事故的按照经济责任制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章 产生的记录 第二十一条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序号 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 确认签字 1 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2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 3 通风措施 4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5 照明措施 6 应急器材配备 7 现场监护 8 其它补充措施 作业安全条件及措施确认: 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授权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审批部门保留,第二联作业单位保留) 注: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审批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安全科和设备科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要时佩戴好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耳塞或耳罩及相应监测仪器。作业中,作业人员如果感觉到身体不适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监护人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严禁冒险作业。必要时,作业人员可定时轮换。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杜绝违章作业。 三、作业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四、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五、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六、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作业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七、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八、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九、作业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十、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责任与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有限空间作业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 2、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导、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2、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并批准作业。 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立即终止作业。 三、监护人员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等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安全的做出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3、全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的情况,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操作、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应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的,有权制止作业进行。 5、应熟知应急预案,熟练使用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6、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发出应急救援呼救。 7、现场应携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人员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与个人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5、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 7、熟知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五、禁止以下作业 1、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2、不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3、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不在场进行作业。 4、超时作业。 5、不明情况进行盲目施救。 六、相关方管理 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3、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对有限空间作业将采取的人力资源、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有效把关,对不合格内容在作业前能够及时调整、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应按制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第一份由作业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另一份由审批部门保存,作业完毕后存档。审批表不得涂改,且存档时间至少一年。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三、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工作内容:是指具体的作业内容,例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气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内容。 2、工作地点:应填写详细,应明确具体设备设施。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对象。 3、作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所属单位。 4、作业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指挥、参与整个作业过程,且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有权补充完善。 5、安全监护人: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作业环境安全状况,作业完毕后然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并按照应急救援的要求,携带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止突发事故发生。 6、气体检测人员:气体检测人员必须详细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的气体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责,然后确认签字。 7、企业授权审批部门:设备科、安全科为公司有限空间作业授权审批部门,负责审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作业条件,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是否落实到位。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须定期组织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二条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三条 职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 第四条 公司定期健康体检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职工体检情况。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为了确保本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岗位负责所管辖区的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第一条 安全科定期对有限空间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二条 设置在有限空间区域标示牌应清晰明确,所属单位应定期擦拭,以免粉尘聚集影响视觉效果。 第三条 防火防爆场所安全设施一律要求防爆。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必须是专业人员才可进行。 第四条 属于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安全设施,要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以达到安全检测的目的。 第五条 各岗位配备的安全设施实行“定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安全设施的清理卫生和完好有效的备用状态。 第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账,对新报废的和新购置的设备及时更换维护台账,并报安全科备案。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检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限空间作业标准要求和公司相关设备设施规定。 根据有限空间测定的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一、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对象 1、现场负责人 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全面责任的人员,熟知现场作业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2、监护人员 佩戴专业监测设备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进行检测,保证作业环境符合作业条件的要求。 3、作业人员 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 4、应急救援人员 事故发生后,佩戴相应的救护设备进入事故区域进行人员救护、设备抢修等作业的人员。 二、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3、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相关事故案例。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1、新入场职工应集中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复工、换岗人员要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4、外委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区对其进行相关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5、根据实际作业需求聘请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讲师进行有限空间培训工作。 6、公司安全科对相关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培训要求有教案、有考勤、有培训计划、有记录。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危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安全科长为应急办主任,各职能部门为常任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安全科负责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公司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 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司级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处理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公司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科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 七、各单位应做好应急物资、通讯设备保障,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故事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对应级别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九、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兼职救护队,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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