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二五年七月八日修订)第一条为做好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保证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评审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三条广西壮族
2、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称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一)技术开发类成果,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并经实践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完成前人尚未创造或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造。上述技术成果和技术创造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二)推广应用类成果,是指在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中,作出创造性贡献,使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在广西有较大范围的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三)重大工程类成果,是指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项目中,工
3、程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四)社会公益类成果,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并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五)基础理论研究类成果,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对推动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或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科学发现。第四条 推荐科技进步奖一、二、
4、三等奖项目除符合奖励办法第九条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1)技术创新性突出或有重大科学发现。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自治区领先水平以上;或者在科学发现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水平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很
5、大的贡献;或者科学发现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已被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或者应用,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或者学科发展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科学发现对推动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以下称特别贡献奖)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能够是以上述获奖项目为基础的组合项目,但必须突
6、出上述获奖项目的核心技术,组合的其它成果必须是上述获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延伸派生出密切相关的成果),而且是获奖3年以后的项目;(2)获奖以后仍继续进行后续研发创新,并保持其成果的先进性;(3)当前仍在实施,并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理论上有重大突破;(4)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且没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5)对推动广西行业(学科)科技进步起重要作用,对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第五条科技进步奖奖励等级的具体评价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一等奖:技术处于同类项目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含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很大,对推动广西科技进步(学科发展)作用很大,并取得很
7、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等奖:技术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含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对推动广西科技进步(学科发展)作用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等奖:技术处于同类项目的自治区领先水平以上(含自治区领先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推动广西科技进步(学科发展)作用较大,并取得较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贡献奖:技术(学术)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含国内领先水平),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第六条科技进步奖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或者总体研究学
8、术思想、研究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二)在解决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重要科学观念、特性和规律的发现以及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的学术疑难问题、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三)在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过程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第七条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或者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第八条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奖单位数一般不超过10个,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二等奖授奖单位数一般
9、不超过7个,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三等奖授奖单位数一般不超过5个,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特别贡献奖授奖单位数一般不超过10个,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和主要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推荐综合性重大项目的候选人或候选单位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部门(推荐人)应当在报送材料时附上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第九条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以下称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价指标体系;(二)聘请专家组成奖励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以下称专业评审组);(三)审定各专业评审组的评审范围;(四)负责指导各专业评审组的工作;(五)审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并将审
10、定结果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审核;(六)对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七)研究解决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它重大问题;(八)为完善科技进步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九)对项目的异议进行最终裁决;(十)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第十条奖励委员会由2937人单数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4人。主任委员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担任。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奖励委员会委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由委员所在单位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奖励委员会下设奖励委
11、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奖励办公室),作为奖励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奖励办公室设主任1名。奖励办公室挂靠在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奖励委员会评审工作的各项事务及其它日常工作。第十一条专业评审组依照奖励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开展奖励的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组织工作;(二)负责综合本专业评审组初评专家的评审意见,提出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建议;(三)负责本专业评审组评审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四)协助奖励办公室对评审结果公布后有异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处理;(五)研究处理本专业评审组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六)对完善科技进步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第十二条各专业评审组由59名单数专家组成
12、,其中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专业评审组组长由奖励委员会委员兼任,每届任期3年。秘书及专业评审组成员由组长提名,送奖励办公室审核,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认可。专业评审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年。为使评审更加科学、准确,各专业评审组可根据项目特点聘请同行专家评审,具体专家名单由专业评审组从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学者中提出,送奖励办公室审核,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认可后颁发聘书聘用。专业评审组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并在奖励委员会的综合审定奖励项目会议上担任本组项目答辩的主审员,秘书协助组长负责处理本组的日常工作。专业评审组成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经专业评审组组长同意并报奖励办公室审核批准同
13、意后,方可更换。第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十二条(一)所列推荐部门的推荐工作,由其科学技术主管机构负责。第十四条奖励办法第十二条(三)所称的“其它单位”,是指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在广西有关部门及其它特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第十五条奖励办法第十二条(三)所称的“科学技术专家”,是指现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活跃在科技第一线的著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第十六条科技进步奖实行数量限额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推荐项目数由奖励办公室综合历年和地区、行业等情况下达,各推荐部门在奖励办公室当年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各推荐部门推荐
14、特别贡献奖项目数每年限额推荐1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每人可推荐2项所熟悉专业的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的科学技术专家每年度每人可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第十七条国家和自治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评审。第十八条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在奖励办公室当年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号。第十九条 推荐部门(推荐人)推荐科技进步奖的候选项目应当征得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同意。推荐前,项目候选单位应将项目的
15、名称、主要内容、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或者异议解除后才能推荐。第二十条重大项目推荐奖励时应包括参加该项目的所有子项目,子项目虽然水平很高,技术难度很大,但仅适用于本项目,与总项目关系相当密切的,不能单独推荐奖励;若子项目成果水平较高,技术难度很大,不但适用于本项目,还可应用于其它方面,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扣除该子项目后不从根本上影响总项目获奖的前提下,征得总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同意后,方可单独推荐奖励。但总项目推荐奖励时,应写明子项目获奖情况。在总项目评审时,应剔除获奖子项目的作用后,予以综合评定。已获奖励的子项目不再分享总项目的荣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学技术 进步 奖励 办法 实施细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