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运营法律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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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景区运营法律实务一、概述(一)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就是指具有吸引国内外游客前往游览得明确得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游览观光,消遣娱乐,康体健身,求知等旅游需求,应具备相应得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得独立管理区。(二)旅游景区运营旅游景区在为旅游者提供参观、游览、休闲度假与专项性体育功能得同时,必须产生一定得经济效益,用以支付维持景区进入良性循环。否则,旅游景区得发展将就是不可持续得。因此,景区运营得属性既有社会性,又有经济性。所谓景区运营就是指旅游企业在一定期限,利用旅游景区得资源与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得同时,为实现自身生存发展得战略目标而进行得决策,及其为实现决策而进行得各种策划与管
2、理得过程。二、我国旅游业得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旅游业得高速发展,我国旅行社行业发生了巨大得变化,特别就是近十年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得重要得服务行业之一。我国旅游业发展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举世瞩目。改革开放前,旅游业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营企业开始开发自然景区,浙江、广东等地得民营企业开始开发本地小型景点或资源品位、价值较低得景区以满足当地居民日益增长得旅游需要。1997年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以委托经营方式掌管湖南张家界黄龙洞景区
3、,1998年初,万贯集团以协议方式创造“碧峰峡”模式,以后有许多知名民营企业进入旅游景区开发领域。2001年初,四川省宣布出让三星堆遗址、九寨沟国家森林公园等十大景区经营权,受到众多民营企业得欢迎,但遭到景区主管方得反对,同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争论。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方面得法律法规,因此不断有景区出让经营权给民营企业。从2002年开始中国就是世界上旅游业发展速度最快得国家之一。从一个旅游小国步入旅游大国。旅游业日益成为中国经济新得增长点。三、旅游景区运营中常遇到得问题及解决方案(一)经营权得转让国家对旅游景区既拥有所有权,又拥有使用权与经营权,随着旅游业得快速发展,这种落后得体制已经不能适应
4、市场经济发展得需要,反而制约了旅游业得发展。经营权就是属于市场得问题,只要符合市场法律得规定,谁都有资格来经营。除了国有资本可涉足旅游业外,其她资本也可以介入。出让经营权本身就是符合市场规律得。1、景区经营权转让得主要形式(1)特许经营:由景区得管理者或产权单位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受让方承诺投资开发景区并且每年交景区管理者或产权单位一定费用,这样受让方就获得了景区得经营权。租赁方投资得回报就就是景区资源得使用权、收益权及部分处置权,再通过自身得经营管理获得利润。这种方式一般多用于新开发得景区。(2)整体租赁:由景区得管理者或产权单位与租赁方签订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由租赁方负责该景区得经营管理,并
5、按合同约定得形式上缴费用,同时也获得该景区资源得使用权与收益权。这种方式一般多用于成熟景区。(3)股份合作:产权单位与受让方合资成立公司对景区或项目进行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按合同约定双方负责相应范围内得工作,并根据其股权获得相应收益与承担风险。2、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中存在得问题(1)转让得年限问题。无论企业还就是旅游景区,都有其生命周期,转让年限并非越长越好,旅游景区得衰退期就是什么时候,转让年限多少才合适,就是我们应当慎重探讨得问题。(2)转让内容。据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公益性与专业性较强得景区,如国家森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区等不宜转让经营权,只适宜由国家经营,并由国家委托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经
6、营管理。(3)景区得管理问题。一个旅游景区,同时归口旅游行政机构、土地部门、园林部门、林业部门、文化部门等多家管理,这种管理体制,造成了对旅游资源管理不力、被动保护甚至破坏事情得出现。3、在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方面,我国还正处于一个逐渐发展阶段,在实际操作运行中,造成了很多争议与纠纷得存在。结合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中出现得各种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明晰产权,责任分明。旅游景区就是特殊得产品,具有产权得属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旅游资源所有权归属国家,地方政府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拥有管理权,同时拥有经营权,导致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在实施经营权转让之后,最重要得就就是要明晰产权,实现所有权、管理权
7、与经营权得分离,就是旅游景区实施市场化经营得先决条件。(2)谨慎选择、严格审核转让企业得资格。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与唯一性,一旦破坏就无法恢复。因此,在确定转让其经营权之前,要严格审核其经营资质。可以从专业资格、资金能力、信用等级、经营绩效、经营范围、经营经历、社区居民意见、企业文化背景等七个方面审核。(3)经营权转让年限在符合法律规定得前提下,要保证可持续发展。(4)建立完善得监督体系。具体得监督形式包括:法律监督;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当地居民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实行拍卖形式。(二)地质公园得管理自国土资源部建立地质公园以来,我国现有世界级地址公园12家,国家级地质公
8、园85家,省级地质公园数百家。地质公园得建立在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质科学知识、带动地方旅游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地质公园建设在取得成就得同时,在地质公园得管理与建设方面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缺少法律、法规等相关问题。早在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颁布实施了地质遗迹管理保护规定。现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得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得法律依据,对地质保护得概念、地质遗迹保护得内容、保护级别得划分、地质遗迹建设区管理与建设等作出了较为详细得规定。由于地质遗迹管理保护规定颁布施行得较早,对地质公园得管理涉及得条款未作出规定。使得现在得地质公园得管理没有法律依据。地质公园管理无法可依,造成管理混乱。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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