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升本的相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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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专升本的相关规定资料仅供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高教 20号关于做好 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各方面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我厅决定 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经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三校生和小教大专班、3+2高职班学生不包括在内。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
2、思想品德好(操行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而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经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及其以上等级考试者优先,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要求经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联合考试一级等级考试。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生此两项要求可适当放宽。(四)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和
3、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一)各高校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它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二)“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
4、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升本比例不足5%者,不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宁缺勿滥。(四)“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四、选拔
5、程序(一)我厅于3月份布置“优秀专升本选拔制”的选拔工作。(二)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于3月30日前将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5%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三)本科院校(广西大学和独立学院不承担“优秀专升本选拔制”工作)与高职高专院校合作开展“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学校协商基础上,双方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于4月15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四)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学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
6、30日前报我厅备案。(五)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六)经过公示后,各有关专科高职学校应于4月30日前,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并附经过学校审批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各1份。(七)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
7、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附件2(一式1份)、附件3(一式1份)、附件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盘(详见附件5)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以便做好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八)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并于6月中旬公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录取名单。(九)“优秀专科选拔制”文件及附表,我厅将挂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
8、,各校可上网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五、教学管理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或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一)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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