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1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32020年6月23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 含商住楼、 综合楼的住宅部分)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 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及其委托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房地管理部门应协
2、助公安消防部门, 开展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的内容。制定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时, 应明确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事项, 要求全体业主和住宅使用人自觉遵守。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应组织社区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六条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一) 组织、 督促业主或住宅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和规章; ( 二) 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 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 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 三) 监督、 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
3、安全服务工作; ( 四) 依据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维修更新消防设施。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一) 制定并落实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制度、 操作规程, 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实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 负责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落实专( 兼) 职消防安全员, 并使员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三) 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在住宅入户使用前应当对业主及住宅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 告知其注意事项, 指导、 督促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
4、隐患, 确保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 根据公安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 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 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维护, 确保其完好有效。需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 更新的, 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 并及时修复。( 六) 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火、 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 逃生等应急预案, 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七) 发现业主或住宅使用人违反消防法律、 法规的, 应及时进行劝阻、 制止, 并填发告知单( 见附件一) 。对逾期不整改的, 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 公安部门。( 八) 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 积极组织扑救, 并保护火
5、灾现场, 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第八条 业主或住宅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 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并做好自住部位、 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 对孤寡老人、 残疾人、 精神病患者、 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 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三) 装饰、 装修房屋时, 按照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安装、 使用电器产品、 燃气用具, 以及设计、 敷设管路。( 四) 在安全地点停放燃气、 燃油助动车和摩托车, 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防止气、 油泄漏。需在家中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 应存放在安全地点, 并选择合适的容器和配置必
6、要的灭火器。( 五) 在规定区域、 路段和规定时间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不非法储存、 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六)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发出的告知书要求, 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七) 发生火灾后, 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不得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 八) 按规定承担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维修、 更新、 添置的相关费用。第九条 业主或住宅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 一)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 二) 对住宅物业所属消防设施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三) 举报住宅物业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非法储存、 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 四) 发现公安、 房地
7、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 住宅使用人应当保障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的畅通, 禁止下列行为: ( 一) 挪用、 拆除、 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 二) 埋压、 圈占消火栓, 占用防火间距; ( 三) 堵塞、 占用消防车通道, 影响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畅通。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承租、 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并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二条 居民住宅经批准改变用途的, 应当符合物业管理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住宅 物业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