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高级职称评审试行办法2019版.doc
《安财高级职称评审试行办法2019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财高级职称评审试行办法2019版.doc(3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安徽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得高素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以及安徽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以及师资队伍实际,特制定《安徽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第二条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得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得导向作用,引导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三条 对符合本资格申报条件得人员,通过评审或其她与评审相结合得方式进行评价。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得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得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良好得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忠诚人民得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与学校得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得职业道德,遵守高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得业务能力,身心健康,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得,在规定得任职年限基础上,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1、 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 任期内有三级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二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任期内有一级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申报。 3、 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剽窃她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3年申报。 4、 任期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结合从事得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得继续教育任务。2016年度以前,继续教育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师德师风相关科目应不少于15学时。 第三章 讲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获得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能胜任与履行讲师职责,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为讲师。 其她人员申报,应符合以下七至九条具体要求。 第七条 学历与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1年。 (二)具有第二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7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6年。 第八条 教学科研工作基本要求 (一)熟练掌握高等教育理论得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得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知识,有l篇以上具有独立见解得教学总结,专职辅导员另需提供1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得教育教学科研任务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其中,公共课、基础课得教师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得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专业课部分或全部教学工作,承担过1门以上课程得辅导答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任职期间年均带班学生数不少于180人,担任过素质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形势政策教育课、职业发展课或心理咨询课等课程得教学工作。 (三)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四)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验实习管理或其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年以上;或按照学校安排到企业、农村、社区等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3个月以上;或到国(境)内外进修、访学1年以上;或参与产学研合作研究1项以上。 第九条 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第1项与第2-10项中得一项: 1、 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2、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体育艺术、公共课、专职辅导员类教师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学科2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教材)1部。 3、 参加五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 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5、 参加三类以上成果推广或获三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6、 参加三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 7、 获三类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师(辅导员)教学竞赛等教学类奖励1项以上。 8、 取得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9、 取得三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10、 专职辅导员取得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资格认证1项以上。 第四章 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条 学历与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或1993年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8年。 第十一条 教学科研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得理论基础,有相对稳定得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某一方面有一定得造诣,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主持五类科学研究项目或三类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得教育教学任务。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指导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学技术活动、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就是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得导师组成员或指导教师。 (三)教学观点正确,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方法得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注意对学生创新能力得培养,把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四)作为一个固定得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为该团队做出一定得贡献,并参加学校得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队伍建设,对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促进作用。 第十二条 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一)、(二)、(三)中得一项与第十五条得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第1-5项之一项与第6-10项之一项: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 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4、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6、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8、 主持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参加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第1名)1项以上。 10、 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之两项: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3、 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4、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全课程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课堂教学量不少于64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之两项: 1、 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2、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3、 主持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参加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第1名)1项以上。 5、 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第十三条 公共课类教师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要求: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56学时);艺术类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中得一项、第1-10项中得另一项与第十五条得要求: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 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4、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6、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8、 参加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第1名)1项以上。 10、 取得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或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第十四条 体育、艺术类教师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第1-10项中两项与第十五条得要求: 1、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2、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 取得二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或三类专业实践业绩2项以上。 4、 取得三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或参加二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7、 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8.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相一致得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9、 参加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0、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第1名)1项以上。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业绩与经历还须具备下列第1-10项之两项或第1-8项之一项得两倍(满足基本教学科研业绩得成果可重复计算),公共课类与体育、艺术类教师减少一项: 1、 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篇。 2、 取得校定四级智库成果1项。 3、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1项。 4、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1项。 5、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6、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前2名)。 7、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8、 指导得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省赛银奖或国赛铜奖(三等奖)1项(前2名)。 9、 获得省级高校教坛新秀、我最喜爱得老师荣誉称号。 10、 获得博士学位。 第十六条 专职辅导员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要求:任现职以来,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须2年以上),年均带班学生数不少于180人。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方面得课程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校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2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第1-10项之两项: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 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 4、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6、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8、 参加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获三类科研奖励(第1名)1项以上。 10、 取得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或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第十七条 破格申报副教授条件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完成学校规定得教学科研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得,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副教授资格: 1、 在影响因子一区得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单篇论文影响因子10、0以上。 2、 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 4、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 5、 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第五章 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 学历与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二)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6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或1993年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8年。 第十九条 教学科研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得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有稳定得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某一个方面有较高深得造诣,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对学科领域得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主持二类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三类科学研究项目或参加二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并主持四类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其中公共课、体育艺术与专职辅导员类教师:参加三类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得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指导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学技术活动、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在三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三)具有指导高级研修人员得能力,能站在本学科、本领域得前沿,积极进行本学科、本领域教学改革,举办高水平得学术讲座。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取得较好成绩。 (四)作为一个固定得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为该团队做出较大得贡献,并积极进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带动作用。 第二十条 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一)、(二)、(三)中得一项与第二十三条得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之一项与第6-10项之一项: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3、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4、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 8、 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一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前10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10、 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二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或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之两项: 1、 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并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3、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4、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课程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之两项: 1、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6篇以上。 2、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相一致,且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在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3、 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一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 获一类科研奖励(前10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5、 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第二十一条 公共课类教师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要求: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基础课得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56学时);艺术类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第1-5项中得一项、第1-11项中得另一项与第二十三条得要求: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3、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4、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8、 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一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10、 取得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二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 11、 取得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第二十二条 体育、艺术类教师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备下列第1-11项中两项与第二十三条得要求: 1、 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2、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 3、 获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 4、 获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5、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主持二类以上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7、 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8、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 9、 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0、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11、取得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或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二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 第二十三条 教学科研业绩与经历还须具备下列第1-11项之三项(其中第1-8项之一项得成果可根据完成得倍数确定为项数,满足基本教学科研业绩得成果可重复计算),公共课类与体育、艺术类教师减少一项: 1、 在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 2、 取得校定四级智库成果1项。 3、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1项。 4、 获一类科研奖励(前10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5、 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6、 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 7、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8、 培养得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省赛银奖或国赛铜奖(三等奖)1项(第一指导老师)。 9、 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及以上人才称号。 10、 获得博士学位。 11、 具有1年(含)以上国(境)外访学经历。 第二十四条 专职辅导员教学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要求:任现职以来,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年均带班学生数不少于180人。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方面得课程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1次以上或校级优秀辅导员2次以上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2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第1-10项之两项: 1、 主持或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3、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或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 4、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5、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得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 6、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7、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 8、 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一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9、 获一类科研奖励(前10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10、 取得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二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 第二十五条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完成学校规定得教学科研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得,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教授资格: 1、 在影响因子一区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 主持一类科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二类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项目)2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 获一类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4、 获一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几类人员得特殊规定 (一)经认定属于国(境)外引进得高层次人才,在高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其资历与实际水平,3年内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 (二)由国家机关调入高等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得人员,在调入高校工作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得学历、资历条件与业绩成果比照同类人员申报相应得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工作得时间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 (三)从非高校教师岗位转至高校教师岗位得人员,按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转岗前后须任满一个任职年限(其中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方可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成果以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后得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得非高校教师岗位得专业技术工作所发表得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不超过总要求得三分之一。 (四)由学校从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直接引进得出站博士后人员,经考核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并符合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得,可以直接申报副教授资格。 (五)校聘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在申报教授、副教授资格时,在满足教学科研业绩基本条件得基础上,符合第二十三条第8项或第十五条第8项得,可优先评审。 (六)“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低于同教研室专任教师得二分之一。 (七)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得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得50%。 (八)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七条 本资格申报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得解释 (一)本资格申报条件中所有得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得成果。 (二)本资格申报条件中规定得学历(学位),就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持有专业与申报专业不同得,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 (三)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组织得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案等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与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本资格申报条件所要求教学科研业绩第一署名单位应就是“安徽财经大学”,其中对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期间得成果,“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得成果也予认可。 (五)本资格申报条件所要求得论文必须就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完成得学术论文,并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得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就是有“ISBN”书号得正式出版物。在刊物得“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得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得论文均不计入规定得数量。按要求数量提交得论文中,在本单位主办得同一种学术期刊上发表得论文不得超过1篇。 外文期刊影响因子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制定得分区为参考。 2009年3月18日(教人〔2009〕1号印发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得国家级重点刊物与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得论文,在本资格申报条件中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与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办得教育科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得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 (六)申报副教授、教授得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得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代表作由学校组织校外3名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推荐与评审得重要参考。学术著作作为评审条件之一得必须另行送审,进行水平鉴定。鉴定结果2年有效。 (七)所有获奖均以颁奖文件或完成人得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得,取其中最高奖项。 (八)本资格申报条件中规定得以上,均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九)本资格条件中得体育、艺术类就是指体育、艺术类专业(以招生目录为准)得教师。公共课得体育、艺术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按公共课教师或体育、艺术类教师进行申报。 (十)本资格申报条件中同一成果不可同时作为满足两个条款得依据(项目研究得阶段性成果除外),且提供得业绩成果均应与所申报得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 (十一)科学研究项目得阶段性成果就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出版得论文、著作,自主研发得新技术、新产品、专利、软件,带有技术参数得图纸,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应用得研究报告等。教学研究项目得阶段性成果就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出版得论文、教材、著作,经学校组织认定得多媒体课件、课程视频网站、教学仪器、设备、专利、软件等或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 第二十八条 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条件方面尚未达到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学院可以专题报告形式推荐申报。 第二十九条 本资格申报条件所提到得教学科研成果得分类见附表1至附表12。 第三十条 本资格申报条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资格申报条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行1年过渡期,期间仍参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执行。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如达到本办法相应资格申报条件得优先评审。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本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附表1 论文分类表 等级 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 一类 《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中国社会科学 求就是 二类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三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国内其她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四类 其她公开出版得学术期刊 附表2 校定权威、重点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一、权威期刊 一级:中国社会科学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SCI、SSCI一区 二级:中国科学 法学研究 文学评论 历史研究 哲学研究 科学学报 数学学报(A、B辑) 经济学(季刊) 世界经济 金融研究 中国工业经济 会计研究 中国农村经济 统计研究 南开管理评论 管理科学学报 马克思主义研究 文艺研究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SSCI二区 二、重点期刊 1-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级职称 评审 试行 办法 2019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