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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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稿)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广州地理研究所二O一O年八月IV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总则2一、规划目的2二、规划依据2三、规划原则5四、规划任务5五、规划范围6六、规划期限6第二章 规划背景7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7二、土地利用特点8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8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9第三章 区域定位与规划目标11一、区域定位11二、规划目标1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3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二、土地利用布局16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18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18二、耕地占补平衡18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19第六章 建设
2、用地调控20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0二、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安排22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23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6二、一般农地区27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7四、独立工矿区28五、风景旅游用地区28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9七、林业用地区29第八章 土地整治31一、农用地整理31二、建设用地整理31三、三旧改造32四、土地复垦32五、土地开发32六、围填海造地33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34一、总体要求34二、乡(镇)土地利用指引34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36第十章 近期规划37一、耕地保护37二、近期建设用地安排37三、近期土地整治37第十一章 土地生态
3、建设与环境保护39一、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39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4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2一、行政执法保障措施42二、经济保障措施42三、科技保障措施43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措施43附件文本附表附表1 坡头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4附表2 坡头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5附表3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土地用途区面积表46附表4 坡头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47附表5 坡头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8附表6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9附表7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50附表8 坡头区土地整治表51规划附图1、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 湛江
4、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 湛江市坡头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4、 湛江市坡头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5、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整治规划图6、 湛江市坡头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前 言湛江市坡头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3 11038、北纬2105 2127,东北接吴川市,西与湛江市的霞山区、赤坎区和遂溪县隔海相望,南濒南海,北连廉江市,是湛江市辖下的四个县级区之一;全区辖官渡镇、龙头镇、坡头镇、乾塘镇、南三镇5个镇和南调街道办、麻斜街道办2个街道办事处。为了科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
5、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在分析评价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编制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坡头区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第一章 规划总则一、规划目的为全面落
6、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规范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和促进坡头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坡头区具体实际,编制本规划。二、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04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2009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7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二
7、)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国土资发2009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
8、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9、)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三)相关规划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湛江市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规划(20092020);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50年)。(四)参考资料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报批稿);湛江市“三旧”改造规划,2009年;坡头统计年鉴(2009年);2009年坡头区国民经济
10、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规划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四、规划任务根据坡头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具体任务包括:a) 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b) 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c) 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d) 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
11、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e) 划定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f) 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g) 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坡头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2009年全区土地总面积为56498.65公顷(847479.75亩),规划通过填海造陆增加土地2.59公顷,即规划期末土地面积为56501.24公顷(847518.60亩)。六、规划期限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的基期年,采用坡头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数据为基数,规划期分为近期(20102015年)和远期(2
12、0162020年)两个时段,以2015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52第二章 规划背景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坡头区2009年土地总面积为56498.6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3799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26%;建设用地面积为869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8%;其他土地面积为980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6%(表2-1)。表2-1 坡头区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重一级类二级类农用地耕地15206.0826.91园地1985.443.51林地10355.7218.33牧草地5.280.01其他农用地10447.
13、4318.49合计37999.9567.26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7184.9212.72交通水利用地513.000.91其他建设用地992.911.76合计8690.8315.38其他土地水域8245.0014.59自然保留地1562.872.77合计9807.8717.36土地总面积56498.65100.00二、土地利用特点(一)以农用地为主,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比重较大2009年坡头区农用地面积为3799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26%,其中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所占比重较大。耕地面积为15206.08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447.43公顷(以坑塘水面为主),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6.9
14、1%和18.49%,占农用地面积的40.01%和27.49%。(二)城镇用地少,农村居民点面积大2009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184.9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67%。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为1624.2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2.61%,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792.7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6.71%,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44.13平方米。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90%,占土地总面积的0.91%。这说明,坡头区目前的城镇用地规模较小,农村居民点占地偏大,交通水利设施较薄弱。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一)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较粗放2009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18
15、4.9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1624.2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2.61%,人均城镇用地275.23平方米,均超过了现行规划目标年(2010年)城镇用地的用地指标(1650.00公顷)和人均城镇用地指标(100.0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792.7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6.71%,超出现行规划目标年的用地指标(3099.30公顷)1693.48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44.13平方米,接近国家规定的农村人均建设用地第V级150平方米的最高用地标准。上述数据表明目前坡头区建设用地利用较粗放,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与坡头区作为湛江市市辖区的的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坡头区计
16、划“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面积1771.64公顷,占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0.39%,这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占地大,建设强度较低,制约了全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二)宜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有限全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562.8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5.93%,占土地总面积的2.77%,其中宜开发利用的土地主要是荒草地,面积为779.75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49.89%,占土地总面积的1.38%,土地后备资源有限,且受生态保护需求等的制约,不宜过度开发利用。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一)机遇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对
17、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提出了要求。2009年2月,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拓展用地空间的创新举措,并相继出台了“三旧改造”、“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等政策。这些都为坡头区创新思路,进一步强化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指明了方向。(二)挑战1、耕地保护压力大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区耕地面积减少1767.22公顷,减少了10.41%。2009年坡头区耕地面积为15206.0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年(2010年)的耕地指标(17429.80公顷)少2223.72公顷。随着坡头区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不可避免,耕地保护压力大。
18、2、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存在挑战2009年坡头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144.13平方米/人,土地利用效率总体不高;城镇用地中也存在低效利用土地的现象;全区“三旧”改造用地面积达1771.64公顷。这些低效用地的整治潜力大,是未来建设用地的重要来源,但要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存在着资金等一系列的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第三章 区域定位与规划目标一、区域定位坡头区应根据自身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滨海旅游业初具规模的特点,立足于建设“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滨海旅游城区,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确保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二、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管理全局,围绕坡头区经
19、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坡头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坡头区2015年耕地保有量为15210.87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5214.33公顷。规划20102020年坡头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565.21公顷。2、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规划坡头区2015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279.52公顷和9703.94公顷
20、以内。规划2010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8.69公顷以内,2010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3.11公顷以内。规划坡头区2015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66.42公顷和7325.44公顷以内。规划坡头区2015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27.37公顷和2625.30公顷以内。3、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目标规划20102020年坡头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693.44公顷。4、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调控目标规划2010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2000.5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685.19公顷;其中20102015年新增
21、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160.2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397.41公顷。5、土地集约利用目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坡头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均为120.00平方米。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按照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坡头区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集约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20102020
22、年期间,坡头区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农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减少。规划20102020年坡头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三大地类的结构比例由2009年的67.2615.3817.36调整为2020年的65.7717.1717.06;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由2009年的37999.95公顷、8690.83公顷、9807.8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7158.29公顷,9703.94公顷、9639.02公顷。1、耕地2009全区耕地面积为15206.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91%;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1521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93%。规划期间净增加耕地8.25公顷,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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