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师课程之二增值税篇.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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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o纳税人的身份筹划o销售额的筹划o进项税额的筹划o经营行为或合同方式的筹划o税收优惠的筹划o纳税期限的筹划o营改增试点下的新思路流转税的两个概念p一个企业是否有可能既缴增值税,又缴营业税?房地产企业有可能缴增值税吗?化工企业有可能缴营业税吗?p一项交易可不可能既缴增值税,又缴营业税?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o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p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3%筹划思路之一o两种计税方式的不同,取决于纳税人的身份选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o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 =(销售额-购进额
2、)*17%=销售额-销售额*(1-增值率)*17%=销售额*增值率*17%销售额*(1-增值率)=销售额*1-(销售额-购进额)/销售额=销售额-(销售额-购进额)=购进额p小规模纳税人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3%p税负平衡点销售额*增值率*17%=销售额*3%增值率=3%/17%=17.65%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税负平衡点的增长率17%3%17.65%13%3%23.08%o增值率的内涵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额)/销售额购进额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o限制因素客户要求:销售额标准:o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
3、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下;p特殊情况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o筹划时需重点关注的风险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p案例3-1筹划思路之二o销售额的纳税筹划2.1兼营行为o兼营行为的业务类型税种相同,税率不同;u税收政策:l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l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税种不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不同u增
4、值税政策:l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l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o案例3-7的分析u营业税政策:l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的,应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l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u不分别核算:地税还要核定营业税,结果往往比分别核算要高很多!u原税收政策: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o分别核算也可节税!饭店外卖业务!2.2混合销售o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
5、别o混合销售的税收政策:增值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o案例3-8:o业务分拆:增值税=(8-7)*17%=0.17万;营业税=12*3%=0.36万;合计0.17+0.36=0.53万.p一定是业务分拆合理吗?!o假设该案例中
6、公司销售的建筑材料是自产的,该如何处理?2.3促销方式的选择o案例3-4:分析项目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销项税额26.15 29.06 31.97 进项税额23.25 23.25 24.85 增值税额2.91 5.81 7.12 与第一方案相比2.91 4.21 分析项目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销项税额26.15 29.06 31.97 进项税额23.25 23.25 24.85 增值税额2.91 5.81 7.12 与第一方案相比2.91 4.21 销售收入153.85 170.94 168.03 销售成本136.75 156.75 146.15 毛利额17.09 14.19 21.88
7、与第一方案相比-2.91 4.79 分析项目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200+20-20销项税额26.15 29.06 31.97 29.06 进项税额23.25 23.25 24.85 24.85 增值税额2.91 5.81 7.12 4.21 与第一方案相比2.91 4.21 1.31 销售收入153.85 170.94 168.03 170.94 销售成本136.75 156.75 146.15 146.15 毛利额17.09 14.19 21.88 24.79 与第一方案相比-2.91 4.79 7.69 2.4代购方式的筹划及风险o代购行为受托方按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按发
8、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原票转交);受托方按购进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o税收政策分析:不征收增值税;手续费征营业税。2.5价外费用o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o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l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l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l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
9、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l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l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6销售旧固定资产o国税函1995288号 o财税200229号 o财税2008170号o财税20099号o公告2012年第1号o财税财税2008170号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10、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o财税财税20099号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o补丁的补丁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l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l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筹划思路之三o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o不得抵扣与视同销售的关系o如何化解不得抵扣案例o取得虚开发票3.1不得抵扣的进项
11、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3.2不可抵扣与视同销售的关系o典型的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单位或个人。项目不得抵扣视同销售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
12、福利、个人消费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购进、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购进、自产的货物用于分红购进、自产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3.3如何化解不得抵扣p不合规进项发票,如货物名称只写英文?oA企业2009年1月购入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才被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由于取得发票尚在认证期内,该企业申报抵扣?3.4虚开发票p增值税案件紧紧围绕虚开发票与接受虚开发票,尤其是以小票为进项源头,进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单位或虚抵进项,或者骗取出口退税。p四个税收文件l国税发1997134号l国税发2000182号l国税发2000187号l国税函20071240号o国税发国税发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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