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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纳入免疫规划试点免疫成功率监测.pptx

  • 上传人:a199****6536
  • 文档编号:4223588
  • 上传时间:2024-08-26
  • 格式:PPTX
  • 页数:19
  • 大小:114.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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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脊髓灰质炎 疫苗 纳入 免疫 规划 试点 成功率 监测
    资源描述:
    IPV纳入免疫规划试点纳入免疫规划试点脊灰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脊灰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2015-6-29免疫规划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疫苗评价室疫苗评价室目的目的评估试点地区适龄儿童完成脊灰疫苗基础免疫后脊灰抗体阳性率水平评估脊灰疫苗序贯免疫程序接种不同剂次之后,脊灰疫苗免疫成功率1依据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六章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免疫成功率监测2监测地区监测地区北京、天津、吉林、湖北、广东、宁夏等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试点省份选择工作条件基础较好的县区,开展脊灰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工作3监测对象监测对象选择监测对象条件IPV试点省份开展免疫成功率监测县区的常住健康儿童。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脊灰疫苗满2月龄开始接种IPV3月龄接种OPV4月龄接种OPV脊灰疫苗基础免疫期间,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之外的第二类疫苗4监测对象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排除标准因各种原因导致常规免疫迟种,导致首剂次脊灰疫苗在3月龄及以后接种者。已知的免疫缺陷儿童出生后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者血液制品者疫苗接种禁忌症者5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1监测监测分组分组监测监测数量数量采血时间采血时间IPV1接种前OPV2接种前OPV2接种后第7天OPV3接种前OPV3接种后一个月组组125组组225组组325组组425合计合计100Sabin-IPV省份,每省监测省份,每省监测100名儿童,分四组名儿童,分四组6不同采血时间点意义不同采血时间点意义IPV1接种前接种前脊灰疫苗接种前,检测脊灰抗体基线水平OPV2接种前接种前IPV接种后一个月,检测一剂次IPV接种后抗体阳转率OPV2接种后第接种后第7天天一剂次IPV接种后,检测接种OPV的急性期反应测量一剂次IPV可能的最大反应OPV3接种前接种前测量接种一剂次IPV和一剂次OPV后的脊灰抗体阳性率OPV3接种后一个月接种后一个月测量IPV+OPV序贯程序基础免疫后的脊灰抗体阳性率7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2Salk-IPV省份,每省监测省份,每省监测100名儿童,名儿童,分三组分三组8监测监测分组分组监测监测数量数量采血时间采血时间IPV1接种前OPV2接种前OPV2接种后第7天OPV3接种前OPV3接种后一个月组组140组组240组组30组组420合计合计100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监测分组及监测数量-3部分地区试点省份(广东),监测部分地区试点省份(广东),监测100名儿童,名儿童,覆盖覆盖IPV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全程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全程OPV)。)。9监测地监测地区区监测监测分组分组监测数监测数量量采血时间采血时间PV1接种前OPV2接种前OPV2接种后第7天OPV3接种前OPV3接种后一个月非非IPV试点地试点地区区组1a30组2a30IPV试试点地区点地区组110组210组310组410合计合计100监测时间监测时间疫苗招标采购完成后,最终确定各省监测分组和监测数量IPV试点接种工作启动后组织开始免疫成功率监测工作监测开始启动后6个月内完成规定数量的监测对象标本采集工作10监测方法监测方法知情同意的原则附知情同意书参考格式(附3)选择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脊灰疫苗常规接种收集儿童基本信息(附表1)抽调采血技术好的临床护士,按照规范操作采集血标本标本规范保存送检(附表2)标本检测、结果反馈11编码规则编码规则监测对象编码规则为2位省份国标编码+监测分组编码+2位监测对象顺序号例:吉林省第3监测组第11名监测对象编码为:22-3-11监测标本编码规则为2位省份国标编码+监测分组编码+2位监测对象顺序号+1位血标本顺序号。例:吉林省上述监测对象的第二份血标本编码为:22-3-11-212监测监测标本采集标本采集每名监测儿童采集两份静脉血标本,每次2ml第一份血标本在2月龄接种脊灰疫苗前采集第二份血标本根据不同监测分组确定采血时间。标本采集时间窗口OPV2接种后第7天监测组:采血时间窗口为OPV2接种后第7-10天其他监测组:第二份标本采血时间窗口为相应疫苗接种后第30-35天,且在后续剂次脊灰疫苗接种前13标本保存标本保存血标本无菌分离血清后,分成两份分装于A、B血清保存管2ml螺口塑料管,外螺旋、带密封垫圈A管保证0.5ml血清量,剩余血清装于B管。血清管用油性防水记号笔清晰书写标本编号。分离的血清在监测县区实验室-20冷冻暂时保存。待所有省份完成监测样本量后,选择有标本运输资质的单位,所有标本统一运送至国家通知指定的实验室待检附表2标本送检表14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各级疾控中心加强指导和督导保证监测对象按照国家规定的接种程序及时接种相应剂次脊灰疫苗并按照确定的监测分组采集血标本为便于管理和控制质量,每省精选监测县区监测对象第二份血标本失访率控制在10%以内如超过10%,适当增加监测对象进行补充第二份标本失访者第一份血标本仍需统一送检15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反馈反馈所有监测标本统一由国家指定的实验室完成检测工作使用微量中和试验方法检测血清中I、II、III型脊灰中和抗体滴度。检测完成后1个月内将监测结果逐级反馈至监测县区。16经费经费安排安排各省合理安排IPV接种试点工作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和WHO支持的部分工作经费保证免疫成功率监测工作过程中的培训、标本采集、监测儿童信息收集、督导、标本保存运输等所需费用。实验室检测工作及经费由国家疾控中心统一安排。17谢谢!谢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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