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资料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pptx
《税法复习资料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复习资料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pptx(4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第一节第一节房产税法房产税法一、基本原理一、基本原理(一)概念(一)概念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或房产的房产的租金收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所有人或使用人征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收的一种财产税。(二)特点(二)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目前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目前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二、纳税人二、纳税人由房屋的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缴纳,即在中国缴纳,即
2、在中国境境内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主要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主要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值缴纳房产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产权未确定及
3、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5、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按照房产、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按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余值代缴房产税。从从2009年年1月月1日起,外企以及外籍个人,日起,外企以及外籍个人,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三、征税对象三、征税对象以我国境内用于以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一并征税。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一并征税。房地产企业建造的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在出售前不征房产税,但对出售前企业
4、已使用、出租、征房产税,但对出售前企业已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应征房产税。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应征房产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的房屋包括:城市、县城、建的房屋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的房产包括农村的房产。四、计税依据与税率四、计税依据与税率(一)总体规定(一)总体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房产的计税余值值或或房屋的租金收入房屋的租金收入。(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余值计税余值是依计税余值是依房产原值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一次性减除10%-30%的余额。税率为的余额。税率为1.2%。房
5、产余值房产余值=应税房产原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扣除比例)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注意:注意:(1)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联营的房产1)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应按险的,应按房产余值房产余值计算纳税;计算纳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的,按担风险的,按租金收入租金收入计算。计算。(2)融资租赁房屋,按)融资租赁房屋,按房产余值房产余值计算缴纳。计算缴纳。(3)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关于附
6、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原值征税。配套设施,应计入原值征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将其价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理相应设备和设施的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理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于容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价值;对于容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新后不再计入原值。(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经营性房产(自营和出租),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自营和出租),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
7、使用人缴缴纳房产税。纳房产税。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房屋的租金收入,税率为房屋的租金收入,税率为12%。目前,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目前,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按住房,用于居住的,按4%征收。征收。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余值计税余值*1.2%=应税房产原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扣除比例)*1.2%或:或:=租金收入租金收入*12%(4%)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5000万,万,按照规定允许扣除按照规定允许扣除30%后的余值计税。后的余值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5000(1-30%)1.2%=42万万例:某
8、公司出租房屋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金间,年租金收入收入30000元。元。应纳税额应纳税额=3000012%=3600元元六、税收优惠(见六、税收优惠(见265267页)页)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9、;的房产免征;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如房屋大修停用如房屋大修停用半年半年以上,在大修期间免以上,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征房产税。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2009年年1月月1日的日的原值分别为原值分别为1200万和万和1000万。万。2009年年4月底月底乙房屋租赁到期。自乙房屋租赁到期。自2009年年5月月1日起,该企日起,该企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资乙栋房产的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
10、资乙栋房产的月租金月租金10万元。按原值减除万元。按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的余值计税。计算该企业当年应交的房产税。计算该企业当年应交的房产税。七、征收管理七、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纳税人将原有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之月起缴纳;起缴纳;纳税人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次月起缴纳;起缴纳;纳税人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手续之次月次月起缴纳;起缴纳;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
11、付使用的次次月月起缴纳;起缴纳;纳税人出租、出借,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人出租、出借,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次月起缴纳。起缴纳。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实行实行按年征收按年征收,分期预缴的征收方法。,分期预缴的征收方法。3、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4、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第二节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它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它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税。一、特点一、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
12、额。、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二、纳税人二、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3、1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在地的实际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代管人3 3、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实际使用人 4 4、使用权共有的、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共有各方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城市;城市;县城;县城;建制镇;建制镇;工矿区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工矿区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自自2009年年1月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城镇土地使用
14、税。自自2009年年12月月1日起,对在城镇土日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应税款的按应税款的50%征收。征收。三、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纳税人实际占用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量标准的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为每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实际使用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 1、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以定的土地面积,以测定面积为准;测定面积为准;2 2、未测量的,但有土地使用证,以、未测量的,但有土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法 复习资料 房产 城镇 土地 使用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