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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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XK14-004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细则(二)(抽油杆及其接箍) 2023年1月19日公布 2023年3月1日实行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13 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4 许可程序34.1 申请和受理34.2 公司实地核查34.3 产品抽样与检查44.4 审定与发证4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 审查规定55.1 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5.2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65.3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出厂检查项目95.4 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办法105.5 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
2、许可证检查规则106 证书和标志166.1 证书166.2 标志17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188 监督检查189 收费19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911 附则20附件1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机构名单及检查产品范围21附件2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办法22附件3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报告34附件4公司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35附件5检查报告36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重要内容对比表40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细则(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1 总则1.1为了做好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
3、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行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行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行细则。1.2 本实行细则规定的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划分为2个产品单元、6个产品品种及相应规格型号(见表1)。表1 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范围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示例生产方式1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油杆规格型号组成: 产品代号 外径标称值 等级及类型 长度CYG22HL8000CYG-抽油杆22-外径标称值为22mmHL-HL级 8000长度为8000mm镦锻或焊接抽油杆接箍光杆纤维增
4、强塑料抽油杆2空心抽油杆空心抽油杆规格型号组成: 产品代号 类型代号 外径标称值 杆体壁厚代号 等级 长度 连接方式代号KGF36-60D8000ZKG-空心抽油杆F-镦锻式36-杆体外径36mm60-壁厚6.0mmD-D级8000长度为8000mmZ-直连式焊接或镦锻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行细则规定的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行细则规定的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1.4本实行细则在实行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公司应当及时执行,本实行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
5、订。1.5本实行细则中有关规定,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平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
6、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实行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定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行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实行细则的宣贯;组织对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申请公司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公司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部分抽油设备产品审查部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号 邮政编码:434000电 话:(0716)8120270传 真:(0716)8114252电子信箱:联 系 人:文志雄、易晓蓉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
7、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平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工作由指定的检查机构承担,检查机构名单及检查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查工作的检查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
8、和检查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献和工艺文献(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严禁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公司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
9、品类别”栏填写“抽油设备”,“产品名称”栏填写“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单元”栏填写“抽油杆及其接箍”或“空心抽油杆”并注明生产方式,“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照表1示例填写。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合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公司)。4.1.1.4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
10、章。4.1.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公司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行细则规定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行细则规定且可以通过补正达成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公司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
11、起,公司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公司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查任务的检查机构,依据本实行细则规定批批检查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公司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注:产品“批”指同一原材料、相同生产工艺、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同期检查产品称为一批产品。4.2 公司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公司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告知公司,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测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公司存在的问题,观测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12、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所有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公司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公司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公司,一份交观测员,由观测员报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公司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公司按照公司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
13、完毕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毕对公司的实地核查。4.2.8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迟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公司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公司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公司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公司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查 4.3.1 公司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公司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任务的检查
14、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公司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查的,应当告知公司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查机构。检查机构不得将检查任务分包、转包。需要现场检查的,由公司自主选择的检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行现场检查。4.3.3 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公司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毕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公司、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查时间不计入本实行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公司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查。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查工作,如因非不
15、可抗力因素迟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公司产品检查不合格的判为公司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毕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
16、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公司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公司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
17、.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规定5.1 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 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单元标准类别标准名称 标准号1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标准抽油杆SY/T 50292023相关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 228-2023金属洛氏硬度实验 第1部分:实验方法GB/T 230.1-2023金属材料 夏比摆捶冲击实验方法GB/T 229-2023金属维氏硬度实验 第1部分
18、:实验方法GB/T 4340.1-2023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3077-1999抽油杆用热轧圆钢YB/T 054-1994抽油杆维护与装卸推荐作法SY/T 5643-1995金属布氏硬度实验 第1部分:实验方法GB/T 231.1-2023 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HY型抽油杆合用) GB/T 5617-2023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3077-199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实验方法GB/T 2577-2023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实验方法GB/T 3854-2023拉挤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杆力学性能实验方法GB/T 13096-2023天然气地面设施抗
19、硫化物应力开裂和抗应力腐蚀开裂的金属材料规定SY/T 0599-2023序号产品单元标准类别标准名称 标准号2空心抽油杆产品标准空心抽油杆SY/T 5550-2023相关标准抽油杆SY/T 5029-2023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 228-2023金属布氏硬度实验 第1部分:实验方法 GB/T 231.1-2023液压气动O形橡胶密封圈尺寸系列及公差GB 3452.1-2023天然气地面设施抗硫化物应力开裂和抗应力腐蚀开裂的金属材料规定SY/ T0599-2023注:标准一经修订,公司应当自标准实行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公司实地核查和产品检查应当按照新标准规定进行。5.
20、2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和表4)。表3 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必备生产设备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油杆1.平锻机及模具(镦锻式)或摩擦焊机(焊接式)2.中频加热设备3.热解决设备4.杆头螺纹加工机床5.校直机6.抛丸机7.滚丝轮8.测温仪接箍和异径接箍1.立式铣床2.下料机3.钻床4.车床5.挤压丝锥6.喷涂设备(为SM级接箍的必备设备)光杆1.砂带磨床2.喷涂机床(为喷涂光杆的必备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必备生产设备抽油杆及其接箍纤维增强塑料抽油杆1.树脂混合机2预热炉3.挤拉机4.罐装机5.压窝机6.电热干燥箱7.喷砂机8.固化炉
21、9.拉力实验机空心抽油杆空心抽油杆1.平锻机及模具(镦锻式)或摩擦焊机(焊接式)2.中频加热设备3.热解决设备4.杆头螺纹加工机床5.校直机6.测温仪7.滚丝轮表4 公司生产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必备的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精度规定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油杆1.洛氏(布氏)硬度计(HY型)分度为0. 52.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仪器3.材料实验机1级4.抽油杆螺纹环规工作规(1个月至少检定一次)5.塞尺0.05mm6.RA规、RC规7.游标卡尺0.02mm8.百分表0.01mm9.探伤设备10.显微硬度计(HY型)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必备的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精度规定抽油杆及其接箍接箍1.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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