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工业园区(简称“园区”)信息化项目的管理,进一步降低项目风险,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益,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专项及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局办需在每年10月前向园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信息化办”)申报第二年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信息化办在征求财政局意见后,主持制定信息化建设预算方案,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条 根据项目性质,本细则中涉及的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软件和系统集成项目、设备采购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等三类。 第四条 在本细则中,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分为:项目规划、项目启动、项目建设和项目推广四个阶段,具体包括:可行性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可行性成果论证、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建设、试运行、项目验收、项目运维、宣传推广等十一个环节。各类信息化项目都需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建设和实施。 第二章 可行性研究立项 第五条 为了有效发挥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项目实施的成功率,鼓励开拓创新,园区信息化项目凡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低于200万元的,局办可根据需要进行申请。可行性研究的经费由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六条 可行性研究项目,由局办每年3月、8月进行申报,信息化办定期统计汇总。各局办产生新的信息化创意后,需要先向信息化办提交可行性研究申请;可行性研究预算超过30万元(含)的,需要信息化办报园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预算低于30万元的, 报信息化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立项。可行性研究立项后,根据工作进度,信息化办在会同财政局核对经费后,拨付可行性研究所需经费。 第七条 软课题研究资金的拨付,原则上按五五比例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后支付50%,完成可行性成果论证后,支付剩余50%。 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实施 第八条 对于核定经费超过30万元(含)的软课题研究项目,如需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研究,则应由局办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公开招标;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软课题研究项目,由局办向信息化办提供采购标准及要求,信息化办汇总后统一公开征集方案,由局办组织议标,确定承建单位并报信息化办和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 局办与软课题承建单位签定合同后,组织实施,并对研究过程和成果把关。 第四章 可行性研究成果论证 第十条 软课题承建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后,由局办进行成果预审,预审通过后报信息化办,由信息化办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专家评审结果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由信息化办核发结项通知书。 第十一条 本阶段里程碑:通过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章 立项审批 第十二条 局办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报园区相关技术支撑部门(信息中心,规划局等)进行方案的技术审核,会同技术部门审核意见,报信息化办立项。 第十三条 如立项申请项目已备案并明确预算,且资金未超出备案预算的,立项通过。 第十四条 凡未列入“园区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由信息化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资金合理性的审核。审核预算低于30万元的立项申请,由信息化办审核;审核预算超过30万元(含)的立项申请,需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复审。如审核无异议,由信息化办核发立项通知书。 第十五条 凡已经通过立项审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当年取得实质推进而需转入来年的项目,需重新启动立项审批流程。 第十六条 每年额度固定的常规性支出项目,在初次支出时,需立项审批;此后每年支出额度除非发生变化,毋需反复立项审批。 第六章 招投标和合同 第十七条 立项通过后,局办组织进行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含)的信息化项目,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局办组织议标,议标过程和结果需报信息化办和财政局备案。同等条件下遵从“优先选择在园区信息化项目承建商征信平台中有良好记录的供应商”的原则。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前,建议先经过法务审核,签订后的合同须报信息化办和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 本阶段里程碑:已签订的合同。 第七章 项目建设 第二十条 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园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实行项目监理制,监理费用列入园区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 第二十一条 为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分为:方案和计划、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实施、测试、系统部署六大环节。 第二十二条 局办需对项目建设过程的产出物组织技术支撑部门、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进行质量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始下一阶段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涉及“项目整体架构、建设范围、里程碑计划、合同金额的”变更,须由信息化办协同相关单位和人员综合评估变更的合理性。评估结果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并报信息化办和财政局备案;其他变更,局办可以协商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自行实施,结果报信息化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阶段里程碑:1、方案和计划:系统方案和项目计划。2、需求分析:需求规格说明书。3、设计:设计文档。 4、开发实施:项目开发文档和测试报告。 第八章 系统试运行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项目在验收之前,根据需要进行项目的整体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由局办和监理单位一起评估试运行结果。试运行阶段结束后,承建单位须向局办提交试运行报告,经局办正式确认后,报信息化办备案。 第九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 试运行结束后,项目转入验收环节,局办会同监理单位一起进行项目预验收。 第二十七条 对于涉及多个局办的,或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或园区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报信息化办组织外部专家进行验收;其他项目,可由局办组织内部验收。 第二十八条 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必须及时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报信息化办备案。 第十章 项目运维 第二十九条 管委会机关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原则上应委托园区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涉及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建成后,其中共享的地理信息原则上应委托园区规划建设局(地理信息处)负责维护。 第三十条 除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运维的项目外,信息化项目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运维费用原则上应列入项目建设单位日常经费预算。 第三十一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和备案。 第十一章 项目推广 第三十二条 系统运行后,信息化办会同局办协调相关部门,促进系统的运行使用。 第三十三条 根据需要,局办应协同项目承建单位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信息化培训,推动信息化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信息化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 1、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图 2、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输入输出表 3、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填报模板 7-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州 工业园区 信息化 项目 管理 实施细则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