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12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规范正式稿.doc

  • 上传人:丰****
  • 文档编号:4121711
  • 上传时间:2024-07-30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5.04KB
  • 下载积分:8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乡镇卫生院 财务 集中 核算 工作 规范 正式
    资源描述: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报账工作规范 为了做好各核算单位与新宁县卫生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会计工作的衔接,规范财务集中核算报账业务,保障资金的安全与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核算中心会计核算的特点与新形势下对财务专管员管理的要求,特修订核算中心报账工作规范。 一、财务专管员的任职条件、确定及变更 1。财务专管员的任职条件 (1)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熟悉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权限;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财务专管员的确定 (1)原则上一个单位确定一名财务专管员,个别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可增加人员协助(财务专管员建议).财务专管员在单位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单位负责人负责。 (2)单位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由单位书面申请拟定人员,经县卫生局核准同意后担任财务专管员。 (3)核算单位确定财务专管员后,填写《财务专管员申报表》,一式两份,按相关内容填报并签具意见后报核算中心审批。审批同意后的财务专管员申报表由核算会计负责保管存档. 3、财务专管员的变更 单位变更财务专管员应书面报告核算中心,经核算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填写《财务专管员申报表》,并变更备用金卡,相关移交工作由单位负责。 二、财务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营业款的缴存工作,保证营业款按日存入核算中心账户,按时上报收入,库存物资。 2、负责办理各项支出,往来款项的报账工作和借款业务. 3、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 4、负责收集整理并预审单位的报账凭证,并按核算中心要求填写相应表单。 5、负责将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单位,并由单位领导签名盖章确认后,送回一份至会计核算中心。 6、根据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报表及其他基础信息资料,负责向有关部门编制、报送本单位各种相关报表及决算报表等资料。 7、负责向核算中心提供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单位管理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料。 8、负责本单位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与保管,年度进行清理盘点,定期与核算中心柜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9、负责建立和登记拨款备查帐、往来款项备查帐及单位银行存款备查帐,并及时与核算中心对帐. 10、财务专管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合法性负有审核、监督责任。 11、在业务上接受核算中心指导,并按核算中心要求提供或报送其他相关资料. 三、财务专管员工作程序及要求 1、预审原始凭证 (1)预审原始凭证基本要素(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规范、真实、合法。基本要素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财务专用章.按规定应提供有关审批核算资料、清单或者明细单作原始凭证附件的必须一并提供。涉及财产物资采购的业务须附验收人签字的验收单. (2)预审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并符合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财务会审小组成员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及财务会审专用章应同预留核算中心的签章相符。单位更换上述签章的应填写签字底卡变更书. (3)预审支出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是否虚造支出项目。单位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弄虚作假。 2、分类、汇总原始凭证 财务专管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按库存物资、往来款项、收入、支出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的张数。 3、填制报帐表(单) 财务专管员将各种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后,填写相应表单:支出原始凭证填写原始凭证汇总审批单;应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写往来款项汇总审批表。按科目填写费用支出财务会审审签表.按支出类别分别填写医疗支出科目审核汇总表、公共卫生支出科目审核汇总表。最后填写报账付款审批表。 所有表单按要求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报账。 4、办理报账手续 (1)收入业务 ①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由总出纳凭银行进账单,打印收款通知书,交财务专管员登记银行存款备查账; ②医疗收入、其他收入。由财务专管员根据日结单填制核算单位收入汇总表,及时上报分管核算会计;其他收入应根据缴款单分类填列。 (2)支出业务 核算会计初审支出原始凭证,在原始凭证汇总审批表、付款审批表上签具意见,报核算中心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对未按审批权限办理、报账单据未按统一规定填制、所附资料不全、凭证要素不全或有误、金额不正确的原始凭证,核算中心予以退回单位,单位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行报账。对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核算中心不予报账. 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及非财政资本性支出单项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须向核算中心申报审批后方能报账;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还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方能报账。省、市出差或学习除文件规定由单位报销的相关费用外,其他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当月支出发票当月必须报账,跨月(年度)发票不予报账。 (3)往来款项 根据应收、应付款项分类填写往来款项汇总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办理报账. (4)库存物资 填写库存物资汇总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办理报账。 (5)借款业务 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办理报账。 (6)以下情况当月将不予报账 1、未按时缴存营业款,上报库存物资的; 2、未在规定时间报账的; 3、银行存款无余额的; 5、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专管员按照单位报账付款审批表填写同行网银支付审批表、跨行网银支付审批表,并按规定格式报送网银支付电子版,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核算中心网银支付给收款人。 纳入县药管办集中采购的药品、器械、耗材款的支付,由核算中心统一集中支付给供货企业。 6、报账时间安排 每月的1—5日办理收入、库存物资业和药品支出业务,23—26日办理支出和往来款项的报账业务,办理借款业务需提前告知,各单位具体报账时间由核算会计确定,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支出范围、标准 1、人员经费支出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如职务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见习学徒工资等.按人事局批复金额标准执行。 (2)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正式职工的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县人事局批复总金额,临时工可参照执行。单位可以预发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年末根据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按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分配时再予以抵扣,绩效工资计算说明及考核评分作为记账附件。 (3)津贴补贴:是指人事部门核定的护龄津贴、女职工卫生费、从事传染、放射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卫生防疫津贴以及新政办发〔2012〕33号文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4)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按人事局批复金额执行。 (5)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按人事局批复金额执行。 (6)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按人事局批复金额执行。 上述支出全部列入统一格式的发放表中,单位按医疗、公卫、临时工、离退休等人员性质分类发放,做到分类准确、项目清晰。单位应保证资金优先报账;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资表中的发放项目。网银支付审批表作为工资发放记账凭证附件. (7)奖金: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年度奖励工资或13月工资).按县人事局批复金额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各项奖励,奖励资金拨付本单位的可依据表彰文件据实分配发放.单位获得的其他表彰奖励上没有奖励资金且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规定或者具体对象的,不得发放奖金;个人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有奖励资金的,单位可等额给予奖励;没有上级部门表彰奖励资金的,可视奖励级别按照县级不超过400元、市级不超过800元、省级不超过1200元的限额给予奖励. (8)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工资总额的24%)、医疗保险金(工资总额的7.5%)、失业保险(工资总额的2%)、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按月计提列支,由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按月从工资中代扣,所计提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和代扣个人部分核算到“应付社会保障费”相关明细科目。缴付“五险一金",凭收款单位的法定收款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单位应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及时对实缴金额与计提代扣金额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9)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事业单位的误餐补助.乡村医生开餐及单位在食堂接待开支不得在此列支. (10)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的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按人事局批复金额执行。 (11)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的因公负伤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1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部分按同等不超过12%的比率缴纳 (1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支出.含加班工资、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病假2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等。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含独生子女保健费,目前我县标准为5—20元/月)、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等。加(值)班费相关的发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按(新政办发〔2008〕92号文件执行。目标管理奖按(新卫〔2012〕1号)文件执行。 2、药品支出 反映单位的药品成本支出。 3、卫材支出 反映单位耗用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支出。纳入药房统一管理,凭领用单报账. 4、非财政资本性支出 反映非各级发改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所发生的支出.此类支出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报账。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政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4)交通工具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该方面的支出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5)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等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信息网络网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5、维修费 反映设备和房屋的日常维修、维护经费支出。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反映单位计提的医疗风险金、支付医疗赔偿金额大于专用基金的医疗风险金的差额。按医疗收入的1%按月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 7、其他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购买商品的应附有验收单或验收证明,购物发票未附明细表的应当在发票上分项具体填写。应当列入固定资产的如打印机、饮水机等不在此科目列支,应列入“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科目。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支出. (3)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如法律咨询服务费等。 (4)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 (5)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 (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如购木炭款)、炉具购置费(如各种烤火器具款)、发放给职工的防寒烤火费等. (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办公用房、职工离退休人员宿舍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如垃圾清运费、卫生服务费、绿化费等. (10)交通费:反映单位的租车费、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养路费、安全奖励等方面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单位只允许报销租车费。并实行总量控制(平均每个村全年不超过6次,每次不超过180元)。 (11)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车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按新政办函〔2007〕95号《新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下乡只报销伙食补助费;县级出差凭有关通知报销差旅费;省、市出差或学习凭文件报销差旅费. (12)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3)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单位内部组织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一律不得发放会议补助;各级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须发放伙食补助费的应当要有会议方案和签到册,并经卫生局审批同意后,造具发放花名册支付。 (14)培训费:反映各种培训支出及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各种培训费票据应附有培训通知或相关文件。培训期间的补助费应按县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见新政办函〔2007〕95号文件《新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第15条). (15)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接待必须按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禁止大吃大喝.乡镇卫生院原则上在县城不准开餐,金石镇卫生院、金石镇卫生院康复医院参照城区机关单位接待办法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开餐的,每餐总额不得超过300元,每月不得超过2次.未经批准,县外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账。 (1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小工搬运费、清理费也应列入此科目) (17)委托业务费:反映应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8)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由工会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举办联欢会,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纳入“其他应付款”账户核算,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单位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内部往来收据转账支付;未计提直接列支的单位其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包括上缴县总工会的工会费)。具体支出范围和标准按县相关精神执行。 (19)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未计提直接列支的单位其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包括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各诉讼费、罚没支出,会员费,广告宣传费,各项捐款、赞助费,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五、考核奖惩 详见《新宁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12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规范正式稿.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121711.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