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通信建设工程协作单位管理办法1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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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电信通信建设工程协作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邯郸电信工程管理流程,在工程中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控手段,实现工程各环节的紧密衔接,以精细化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加强通信工程建设协作单位管理,提高通信建设协作单位的工程管理水平,规范集中招标后份额管控,制定通信工程建设协作单位管理办法。第二条、通信建设工程协作单位指:集中招标后在邯郸电信分公司入围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第二章 施工单位管理第三条 施工单位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应指定一名中标
2、区域项目经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管理经验,且具备有效安全员B证,负责中标区域工程实施的全面管理工作,配合工程王管完成建设项目的实施。原则上确定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工程建设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标包在期限内只允许更换一次项目经理。 3、中标区域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技术负责人,工程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员C证。4、中标区域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组织方案科学合理,根据实际工程量配置充足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工程协调能力,必须具有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造价管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应急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完整性
3、等相关制度和措施。 6、施工单位在中标区域必须有施工驻地,具备存储工程器具、设备材料的仓库,必须具备应有的车辆、工具、仪器仪表及安全生产器材.第四条 施工单位份额管控要求: 集中招标后,对分配到各施工单位的份额采取以下管控方式: 1、原则上施工单位应按照中标分配份额和区域施工,不得超出中标分配份额; 2、鉴于中标区域内的工程量不能准确预估,为加强份额过程及数量管控,建设单位将每个月通报各施工单位份额完成情况,如果工程量达到施工份额的80%,将通报预警,如果工程量达到施工份额的100%,将不再给该施工单位分配新的工程。中标区域内的工程量达不到施工份额的可以扩展到本标包的其它区域; 3、中标分配份
4、额执行要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服务能力相挂钩,中标份额不是固定不变的,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服务能力对施工分配份额进行调整; 4、凡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直接削减全部剩余分配份额:(1)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过期;(2)承建电信工程项目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工程项目,存在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4)不服从工程管理安排。 5、中标份额调整原则 (1)分配区域内指定项目经理更换的将调减总标包份额5; (2)分配区域内工程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指定期限完成,依据建设主管每月工程完工进度情况,发生一次调减总标包份额的1-2%,发生两次再调减总标包份额的25
5、%,发生三次再调减总标包份额的5-10%,三次以上直接削减全部剩余份额。(3)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行业和电信公司现行规范的,或因工程质量原因给电信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一次消减剩余份额的5,二次消减剩余份额的10%,该年度累计发生3起,则削减其自身剩余份额的50. (4)标包内被调减某施工单位的施工份额,将根据标包内其它施工单位的中标比例分配进行分配。 (5)候补单位增加原则:由于工程量突增、原中标单位份额全部调减、现有施工单位无法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时,可以启用候补施工单位。第五条 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情况的,应严格考核,以处罚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6、: 1、安全生产 (1)工程建设中心或者县区主管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项,罚500元/次; (2)单项工程的安全隐患发现后,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或野蛮施工的,罚500元-1000元/次;(3)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通信网络阻断或者中断业务,罚2000元-100000元/次。(4)未按照工程建设中心要求落实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罚1000元/项。 2、工程质量 (1)工程建设中心或者县区主管在工程现场发现的不按规范施工的,罚500元/次;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罚1000元/次; (2)不服从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和指挥的,下发监理通知单,罚500元/次;逾期未完成监理通知单整改的,罚10
7、00元/次; (3)对上级管理单位各种工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关施工单位处罚3000-50000元。 3、工程造价 (1)工程结算送审时乙方结算审减率超过10%(含)的,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双倍于审减额的违约金; (2)甲供设备材料管理混乱,造成设备材料遗失或者浪费的,扣除相应材料款并处罚5000元/次; (3)乙供材未按甲方要求采购中标厂家、使用不合格材料,罚3000元/次;不及时结算乙供材费用的,罚2000元/次; 4、工程进度 (1)施工人员配备、技术水平等不满足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重大缺陷、工期延后的,罚1000元/次,同时赔偿设备材料损失; (2)施工单位因自身协调原因,造成工
8、期滞后的,罚1000元/次; 5、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因自身协调原因引起客户投诉或者产生纠纷的,罚1000元/次; (2)工程结束后未清洁施工场所,施工中存在野蛮施工的,罚1000元/次.6、竣工资料: (1)工程项目完工后5日内未提交竣工资料,罚500元/次 (2)提交竣工资料内容不完整,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500元/次; (3)竣工图纸与工程现场不符的,罚1000元/次。 7、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一次验收未通过的,处罚该工程款的10;二次验收未通过的,处罚该工程款的20,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责令停工整顿。 (2)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工程不能在
9、完工后2个月内完成结算送审的,罚5000元/次。8、其它 (1)施工单位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罚5000元/次,扣年度后评估10分(满分100分)。 (2)单项工程完工后7日内未完成退、补料的,500元/次; (3)赔补费须在工程施工过程产生,3日内未将赔补单提交的,赔补费将不再支付。 以上规定以处罚通知的方式进行处罚,区域维护中心、移动建优中心和线路代维单位报送的处罚意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实后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第三章 设计单位的管理第六条 设计单位要求 1、设计单位的设计,勘察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设计单位人员数量、技术能力,以及勘察测试所用工具等须满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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