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之司法现状审视及完善路径——以“动态管辖调整”与“法定管辖例外”为理论基点.pdf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之司法现状审视及完善路径——以“动态管辖调整”与“法定管辖例外”为理论基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之司法现状审视及完善路径——以“动态管辖调整”与“法定管辖例外”为理论基点.pdf(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年第 期(总第 期)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之司法现状审视及完善路径 以“动态管辖调整”与“法定管辖例外”为理论基点石魏王伟娜摘 要 下级法院报请是当前提级管辖案件的主要来源 探讨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 其表层意义在于阐释“动态管辖调整”与“法定管辖例外”的发生机理 即为何需要在法定管辖及静态管辖之外 设置“动态”及“弹性”等更具灵活性的规则 其深层意义在于通过我国审级架构中“平行式柱型结构”向“金字塔体系布局”调整的路径 让各级法院深入理解裁判文书所具有的规则意义、政策效应及利益衡量价值 但实践中 受认知受限、规定抽象原则、配套机制阙如三方面因素制约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面临适用标准宽严
2、无序、裁判文书格式不统一等问题 严重影响提级管辖机制适用性、有效性 对此 为充分发挥提级管辖机制效能 首先 要结合案件要素对提级管辖案件适用标准予以明确 其次 从关键环节入手 细化提级管辖运行流程 最后 以考核激励机制为导向 充分发挥提级管辖案件的示范价值关键词 提级管辖 动态调整 流程设置“三景”路径作者简介 石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北京)王伟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北京)编号 /引 言 年 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保障法律统一适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授权最高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随之最高院印发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
3、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试点实施办法)并于 年 月 日印发了专门针对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 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提级管辖指导意见)推动行之有效的试点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 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是本次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重要内容 旨在通过下级法院请示等渠道及时发现具有规则意义、涉及重大利益、有利于打破“诉讼主客场”的特殊类型案件 提高特定类型案件的审理级别 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作为当前实践中提级管辖案件的主要来源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具有传递效应 能有效激活上级法院审理一审典型案件职能 具有统一裁判尺度、化解疑难纠纷、形成参考性案例的示范功能与指导价
4、值一、实证考察: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之典型案例及类型分析提级管辖机制作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有对基本管辖制度的贯彻落实 也有对原制度的创新与突破 是我国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尝试 笔者对 市适用提级管辖机制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 年至今 下级法院共报请提级管辖案件 件 上级法院依职权提级管辖案件 件 受理提级管辖案件 件 受理案件中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 件 上级法院依职权提级管辖案件 件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中 审结 件(见表)占案件总数.其中民商事案件 件 刑事案件 件 行政案件 件表 市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已结案件情况统计序号案件类型(民
5、/刑/行政)案由提级理由结案方式上诉情况刑事诈骗案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的已结否刑事合同诈骗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是刑事诈骗、非法拘禁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已结否民事与企业有关的纠纷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已结否民事买卖合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已结否民事劳动争议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是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调解结案否民事合同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已结是民事租赁合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其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之间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 截止案件
6、审理时仍未解决的已结否民事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否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已结未知民事合同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否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未知民事财产损害赔偿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否民事网络服务合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经调解撤诉否民事不正当竞争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和解撤诉否民事不正当竞争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和解撤诉否商事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否商事买卖合同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是商事民间借贷具有普遍法律适用
7、指导意义的已结是行政行政决定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疑难复杂的已结是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调解结案否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调解结案否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调解结案否 件已结案件中 确定上诉案件 件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此外 笔者对已结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进行梳理 发现裁判文书中明确引用试点实施办法 体现提级管辖裁判规则案件为 件 占审结案件(含调解结案、和解撤诉、调解撤诉案件)总数的 市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中 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一)案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通过对审结的 件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进
8、行研究 发现因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仅有 件 占案件总数的.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 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疑难性的案件进行提级审理 从行为定性 量刑标准、追赃挽损力度等方面统一裁判尺度 对此类案件审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实践价值 如高某桥等人诈骗案 市某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决定将本案提级管辖 作为 市首例提级管辖养老诈骗刑事案件 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维稳形势严峻 处理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适用提级管辖可以有效统一裁判尺度 实现统一适用的法律目的 目前该案已转化
9、为 市人民法院参阅案例(二)案件类型具有新颖性、复杂性 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伴随经济的飞速发展 衍生出诸多新类型案件 囿于法律的僵化性、滞后性 对新类型案件规制不足、审理不当 会严重影响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对此类案件提级管辖 可有效解决法律适用上的难点和争议 如原告周某红、赵某玲诉某区政府等养殖业清退补偿款分配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市某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在辖区内具有首案效应 系辖区首例因养殖业清退补偿款分配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决定将其提级管辖 从而有效统一行政机关作出补偿款分配决定的职权依据 亦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显现 经统计 样本案件中 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 且案情
10、疑难复杂案件共计 件 占案件总数的.其中 民商事案件 件 刑事案件 件 行政案件 件(三)案件审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经统计 审结的 件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中 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共计 件 占案件总数的.其中 民商事案件 件 行政案件 件 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等没有明确规定的 可通过案件提级审理 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 如李某良与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企业纠纷案 因该案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诉请变更工商登记 鉴于当前尚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予以指引 需通过典型案例明确司法裁判规则 案件当事人基于离职事实 请求终止法定代表人之委任关系 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诉讼
11、请求 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则其所承受的不利责任将持续存在 明显有违公平正义 本案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判令公司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诉讼请求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四)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 不宜由基层法院审理样本案件中 因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 当前仍未解决的案件 件 占案件总数的.案件类型为民事案件 对存在法律适用争议的辖区疑难案件 可通过提级管辖 在比较、分析、论证、适用基础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 刑初 号刑事判决书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京 行初 号行政判决书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京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上 统一辖区司法裁判尺度
12、提升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某研究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本案属于实践中 对招投标程序中合同成立时间存在重大分歧 从检索的二审案件及最高院判例来看 大致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作为合同成立时间 第二观点认为应以订立书面合同之日作为合同成立时间 本案借助提级管辖机制 对辖区内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有效统一(五)由上级法院审理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情形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消除诉讼当事人的顾虑与质疑 通过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地方行政权力干预的案件进行提级管辖 能有效消除当事人质疑 为案结事了提供更加客观的程序保障经统计 审结的 件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中 由中级人
13、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案件 件 占案件总数的.其中 民商事案件 件 刑事案件 件 如某汽车修理厂诉 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合同纠纷一案 因本案涉及公安分局 案涉原告质疑本案存在地方行政权力干预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由基层法院审理会导致纠纷处理不彻底 存在风险隐患 故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综上 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主要集中于辖区新类型(属于案情疑难复杂)、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两类案件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作为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证法律统一适用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优化上下级司法资源配置、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具有重要的机制效用 但当前涉及级别管辖调整的条文内容较为抽象 导
14、致提级管辖案件数量少、类型单一 亟需进一步的完善优化二、剖析审视: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的现实困境及制约因素无论是 年印发的 试点实施办法 还是 年印发的 提级管辖指导意见 关于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适用条件、适用流程、执行标准均存在诸多模糊之处 不同法院对于何时可以报请提级管辖尚无统一标准和认知 导致实践中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存在诸多掣肘及运行障碍(一)认知层面:上级法院对提级管辖存在认知偏差 消减提级管辖适用积极性.上级法院主动提级管辖动力不足司法机关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极易产生法律分歧 进而引发舆情矛盾 中国法治体系下 上下级法院呈监督关系但在案件受理方面呈现
15、多元混同、交错贯穿的状态 如上下级法院审判职能混同、受理案件类型相似 严重影响审判权的分层与准确定位 实践中 若上级法院对辖区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情况掌握不及时 多数情况下无法动态掌握辖区法院一审案件受理情况 在适用标准不明确、提级管辖机制配套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 上级法院主动提级动力不足 易出现上下级法院相互推诿的现象 掣肘审判质效 此外 当前案件办理的终身负责制成为承办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若无硬性要求或激励机制作为引导 上级法院缺乏适用动力.请示报告制度消减提级管辖适用需求现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制度 仍然承载着协助下级法院解决事实判断、法律适用等方面疑难问题的功能 而提级管辖机制
16、所适用的部分案件亦属于此类范畴 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亦可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效用 且可规避案件移转、重复起诉等带来的程序障碍及资源浪费 实践中部分法院更青睐于此种路径解决案件难题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二)规范层面:现有规定的抽象性、适用标准的模糊性 导致各地法院提级数量相差迥异提级管辖指导意见 及 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对提级管辖的案件类型、适用条件进行了列举式、概括性的规定 在有效推动四级法院审级定位改革的同时 其适用条件也存在诸多模糊之处 各级法院对于何时适用提级管辖机制尚无统一认
17、识 亟需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提级管辖“适用标准”较为抽象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提级管辖指导意见 第四条、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条在规定提级管辖的适用标准时 涉及“复杂”“重大”“新类型”等内容 此类表述较为抽象、原则缺乏明细标准 导致司法机关适用过程极易扩张或限缩适用范围 引发当事人质疑 此外 案件受理类型、范围在案件受理之初 基于法院刑事裁判的被动性和中立性 法院在诉前阶段缺乏主动介入权限 对受理案件只能初步判断 再加上缺乏对“复杂”“重大”“新类型”等具体量化标准 对之只能依靠审判人员的主观判断 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和随意性.工作流程欠缺“常态化”沟通机制提级管辖案件涉及原审法院立案庭、业务庭、
18、诉讼服务部门 上级法院立案庭、业务庭、诉讼服务部门 同级人民检察院等多机关、多部门 报请提级管辖过程 牵涉到沟通审查、案件移转、当事人权利告知等事项 易产生相关信息沟通不同步、传达不及时、重复告知等问题 除了相关诉讼手续流转之外 提级管辖案件是否可以直接承继原审工作成果 如原审法院发送诉讼文书、协调律师阅卷等工作是否有效 诉讼资料是否固定、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变更、不利陈述后修改表述是否可行、诉讼答辩期限是否重新计算等相关问题 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审理思路”及“裁判文书”有待统一提级管辖案件中是否属于新类型、重大疑难或存在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 与承办法官的业务素质、价值判断、自由裁量密切相关 也与上
19、级法院的审查判断、把握尺度联系紧密 在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新类型、重大疑难或者是否存在法律适用问题时 更应细化提级管辖的统一标准 防范由于法官价值衡量差异或自由裁量而无法形成示范效应此外 适用提级管辖的样本裁判文书 部分全文未体现提级管辖适用依据、缘由及考量因素 部分只简单表述提级管辖理由 若相关裁判文书关于是否适用提级管辖机制的表述不明 易忽视个案特点 不利于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及统一效应(三)实践层面:配套机制缺失 影响提级管辖机制推广性、适用性新类型改革制度的落实和运行 依赖于完备配套机制的保驾护航提级管辖指导意见 及试点实施办法 提出的下级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机制 配套机制欠缺协同性与完备性 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下级 法院 报请 提级 管辖 机制 司法 现状 审视 完善 路径 动态 调整 法定 例外 理论 基点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073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