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合同范本:现代广场商铺租赁经营合同(B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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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广场商铺租赁经营合同合同号:LFWY /20071026/B17签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中路2号签订时间: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出租方: 东莞市现代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汤振康 签
2、约代表:汤振康 联系电话:86348888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3、 地 址: &nb
4、sp;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职务: 管理方:东莞市联锋物业管理有限公
5、司(以下简称丙方)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中路2号法定代表人: 汤振康 签约代表: 陈柳娥 联系电话: 863488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现代广场”商铺租赁经营事宜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于二00七年十月 二十六日在东莞市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场地的位置与面积1.1 甲方将坐落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中路2号现代广场第1层 B17号铺(以下称场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1.2 乙方租赁场地建筑面积为 13平方米,场地实用面积为 8平方米(详细见楼层租赁场地标示)。第
6、二条 场地的用途与管理 2.1 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的场地用途为经营销售、展示 时尚服饰 。且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乙方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2.2 乙方如要改变场地用途(内容),须征得甲方或丙方的书面同意许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改变场地用途的有关手续。2.3 乙方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在租赁场地作任何违法或不道德行为及作任何不利于甲方或相邻租赁场地的行为。2.4 甲方委托丙方对现代广场的场地进行整体管理,乙方在租赁场地时必须服从丙方的管理,并按本合同、商户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租赁经营,否则丙方有权根据有关约定对乙方违规作出处罚。第三条 场地租赁年限与豁免期限3.
7、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场地期限为 壹 年,租赁期限即从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11月15日止。起租日期:2007年11月16日。3.2 装修期从2007年11月6日至2007年11月15日,装修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场地免收租金费用,但不包括装修期间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公共水电费、自用电费等)。3.3 在租赁期届满前的60天内,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签场地租赁合同,并重新商谈租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第四条 保证金4.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同意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2760元;大写人民币共贰仟柒佰陆拾元(贰个月的场地租赁费总额),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8、。4.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丙方支付贰个月综合管理费保证金¥69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元。4.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同意向丙方支付商铺自用电费周转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4.4 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及相关从属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各项保证金。4.5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根据约定解除合同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缴清各类费用,并交还租赁场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及丙方将各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第五条 场地租赁费与综合管理费5.1 乙方租赁的场地按月计收,按建筑面积每月场地租赁费为¥138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元,场地租赁费从起租日起计算。5.2 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
9、平方米¥25元的标准计收,每月综合管理费为¥345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综合管理费从2007年11月6日起计。综合管理费包括:公共照明、水费、保安费、公共场地清洁费、公共维护费。5.3 中央空调费按广场公共面积分摊收取,宣传推广费在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时收取。第六条 其他自理费用6.1 场地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场地内各项设施的水电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除由有关部门直接收取的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甲方收取或由丙方收取,乙方应于每月收到上述费用通知后五天内缴纳。6.2乙方因租赁场地及经营按规定须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或应分摊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准时缴纳。第七条 各类费用的缴纳时间及约定7.1
10、 本场地采用先缴费后租赁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月五日前向甲方及丙方缴纳完毕当月应付的所有费用。7.2 乙方不预交场地租赁费、综合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甲方及丙方有权进行督促。如超过缴费日期交费的,乙方应向甲方及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拖欠日乘以月应缴费用总额乘以千分之三。乙方欠缴费用满10天以上,甲方及丙方有权停止其场地的租赁作乙方违约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 场地交付与交还8.1 甲方应于签署本合同20日内将场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接受交付,否则视为甲方已于二00七年士月二十六日向乙方交付场地。8.2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场地,乙方同意
11、给予甲方不超过10日的宽限期。并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8.3 在甲方交付场地时应就场地状况书面签字确认。8.4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将场地交还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若有)由乙方承担。8.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将场地恢复至提供给乙方时的原来状况并交还甲方,并承担因恢复原状而直接或间接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乙方未将场地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按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场地的现状收回场地而无须向乙方另作补偿。8.6 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甲方与乙方
12、应当共同验收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自然磨损除外)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归还场地的所有钥匙(若有)。8.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场地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以向乙方发出自行收回场地的通知书而无须实际进入场地的方式收回场地,也有权在场地的大门上加锁或更换场地原锁的方式自行收回场地。8.8 如甲方决定在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应具备合法的前提)自行收回场地,而场地内仍有乙方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时,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处理该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8.9 乙方搬离场地时,不得以对甲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
13、物表示同意为由,要求甲方偿还其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和各种设备等的费用),亦无权要求甲方及丙方支付搬迁费等。8.10本条款所述的交还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乙方已将场地恢复至甲方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维持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的现状),并将场地归还甲方;(2)乙方已与甲方共同验收了场地内附属设施,并对损坏部分(自然磨损除外)进行了必要的修缮或赔偿;(3)乙方已将场地的所有钥匙交还甲方(若有);(4)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了书面的交接单。第九条 场地装修及设施的维护保养9.1 乙方如需对场地进行装修整改或安装
14、设备,必须报经甲方或丙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乙方不得进行装修整改或安装设备。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制止乙方的实施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2 乙方的装修整改或安装设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如遇客观情况需延长装修整改时间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延期,否则视作乙方空置场地不履行场地租赁业务,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场地解除合同。9.3 若有关部门对乙方的装修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应立即按要求整改其装修。如因此造成甲方、丙方或相邻场地租赁人的利益受损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9.4 乙方应当保证各项装修工程不影响或妨碍相邻租赁人和其他第三人的正常营业。9.5 若
15、有关部门对乙方之相邻场地的装修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应当立即协助和配合,以便于相邻场地租赁人完成整改。如因此造成乙方或相邻场地租赁人的损失的,乙方和相邻场地租赁人协商解决,甲方及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6 丙方负责对现代广场公共区域内的公用装置、设施及设备(包括电梯、防火和安全设施、水电供应系统、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或装修整改,乙方应予以配合。9.7 场地经乙方验收后,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场地内公用装置和设施出现的任何损坏或故障,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由于该项损坏而直接或间接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8 乙方如发现场地内的公用装置、设施
16、破损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处理,如因乙方或其雇员擅自处理该故障,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9.9 甲方或丙方如发现场地任何部份存在损坏(自然磨损除外)时,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收到甲方或丙方书面通知15天内(在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协商另一个时限),乙方应完成上述修缮,如乙方在期限内没有进行该项工作,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进入场地,并进行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9.10 在租赁期内,由甲方或丙方负责更换场地内已无法维修的公用固定装置、设施及设备,但不包括乙方经甲方同意在不损坏场地的情况下安装的固定装置、设施及设备或可拆除的器具的更换。除乙方自置的可移动办公家
17、具、用具和装饰物品外,乙方安装固定装置、设施及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或丙方的书面同意。9.11 除非由于甲方及丙方的过错或不可抗力,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丙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及丙方更换场地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等而引起的一切费用。9.12在遭到火灾、水灾、风暴、雷击、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时,丙方有权协助乙方人员进入租赁场地。但在非营业时间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租赁场地作及时的抢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丙方应于事后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丙方无需对因进入租赁场地而产生的损坏进行赔偿或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但是,丙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坏扩大。
18、9.13 如发生上述事件而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各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仲裁机构对责任做出界定,各方按仲裁机构的界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 营业管理10.1 乙方保证对其经营的商品享有合法所有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0.2 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0.3 经营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注册商标租赁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0.4 乙方经营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若发生毁损、灭失或盗窃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10.5 乙方应与其委派的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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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标准 合同范本 现代 广场 租赁 经营 合同 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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