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
《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5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燃气热水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编号:XK21-005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燃气采暖热水炉】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7 目 录1 总则42 工作机构4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54 许可程序54.1 申请和受理54.2 企业实地核查64.3 产品抽样与检验74.4 审定与发证7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85 审查要求85.1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
2、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85.2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95.3 燃气热水器产品企业出厂检验项目135.4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55.5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156 证书和标志226.1 证书226.2 标志23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248 监督检查249 收费25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2511 附则25附件1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26附件2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8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9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40附件5检验报告41附件6燃气热水器重要零部件在装配
3、前的检验项目要求45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燃气热水器产品部分)1 总则1.1为了做好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燃气热水器产品划分为3个产品单元、9个产品品种(见表1)表1 燃气热水器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适用产品范围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液化石油气该产品单元适用
4、于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供应生活热水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天然气人工燃气2燃气采暖热水炉液化石油气该产品单元适用于热负荷不大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的单采暖型和采暖/热水两用型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采暖系统有封闭式和敞开式两种。天然气人工燃气3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液化石油气该产品单元适用于热负荷小于100kW、工作压力仅来自于自来水压力、最大水容积不超过500L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产品。天然气人工燃气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燃气热水器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燃气热水器产品。
5、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
6、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燃气热水器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燃气热水器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燃气热水器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燃气热水器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热水器产品审查部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电 话:直线02283711026,总机022-83711118转传 真:02283
7、717080电子信箱:cgacma联 系 人:王 启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
8、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
9、.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产品类别”栏填写“燃气器具”,“产品名称”栏填写“燃气热水器”,“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产品品种”栏填写。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
10、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广东省辖区内的企业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审查,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企业由审
11、查部组织审查。其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以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企业明示规格型号和重要零部件等完全相同的欲销售产品为一批,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审查组织单位(广东省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以下同)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
12、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
13、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组织单位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组织单位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
14、审查组根据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组织单位、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
15、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组织单位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由广东省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的,广东省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
16、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
17、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标准类别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
18、称产品标准1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GB 181112000燃气容积式热水器3CJ/T 228-2006燃气采暖热水炉4GB 20665-200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标准5CJ/T 1972004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6CJ/T 1982004燃烧器具用不锈钢排气管7CJ/T 1992004燃烧器具用不锈钢给排气管8CJ/T 3074199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9GB/T 13611200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10GB/T 164112008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11CJ 30621996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12
19、GB/T 122062006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13GB/T 104102008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14GB/T 136102003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15CJJ 1219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16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及1号修改单17GB 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18CJ/T 13220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19QB/T 2278.2199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自吸电磁阀20CJ 13120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结构通则21QB/T 23651998家用燃气用具脉冲点火控制器通用技术要求2
20、2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5.2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2.1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3表4)表3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序号重要零部件名称必备的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1点火控制器焊接设备、切脚设备、产品老化设备、流水生产线2水气联动阀装配流水线、压铸机、机械加工机床、锻压机3自吸式电磁阀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自动绕线机、装配流水线4燃烧器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燃气 采暖 热水炉 产品 生产 许可证 实施细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