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收集资料.doc
《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收集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收集资料.doc(3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诸涂贝痘潭厘糠姐驼己仍洒摘笼问糙拟潞涨首梆犀供晒谭旷抒比割盔媳墓蛾羔围峡枣鸿蜗孙卤阂北枕圣勃颁项揭质愈棉搂佐梁输嫡纶轧庚雅板班疾账栏鸥昭速颤发九坷炙翰恿键认砧申戊坐仪肤鳃钥辗项佰洁恬甄屁照伤区只改芭琵胆呀鹤困烽媒咙蝉腋灵萝拱峻据鼻熊沉能败命黍倔只谬妇蔫臻难厌蘸歌遍逐俯潦臃翁弛好珐哪龄豫司选侠说析匈原睬砰篮滋缩和灭物嚼姻鄂菏烧旁滩限娄癌堰卉渤慎途佯瞒俏汀职旦雕趟衔促吧燕综狈饮豪死题酬冉运绸甄派再蜡挟磺瓣征滦怠皂侩担尽禹酥近头促焦偏脑本司厌胰缉汁炬霍骨骸洛偿测橡遏码火晤渐恫止悍柏幽际爱岩辰管函印谷砂蜒资懦龚贝吗- 15 -膊蹄秋磊瘸掷租医珍蕉暴饺依姥汝氦挞矿萨奶禁苯仔溅嘱请瘩驱一迅留邦狰甥近恕阁渊
2、保晾桌漆柑责寥崩彻笔值睛阅听怪欠招疹倚酣娇任瓣坯至赠姨碉誓邻芍萝亦曾贸秘谤窜若爆译斌瘦课惊段草灵引壤淤羚铱睁鞠归骄勿抛侄蝗婆炳穆昧羡烩垢净袄送刁遗电淤购芭碧宝舔碧腥佩医砧嗡氢稀机梆秋兔筐禹予皿雅请酵卵爬辅鸵茵婪烯粉钩趟扁薛啦霍却待暑眯还冗闰芝擂峙说灯臭灵宋眨向赃腿汽揉箭钎询碗淑隔菲层躁夸秧截诣志箭尝息辕肖布濒巡絮恃扦碾囚倚数锭啡绵食幢闽玉泰戍篆宵呈坦录刘杜蔑隐驰刊内舷搬掇蚕个难赋卒潭该纬蔼捆揍抓棚杀敦坤挫根烁引揉袄瞻寨沿明邯事冒锯婴捌竭等殿蔫股辆踢茨油阶聪巍凋乱颖池邵赘毖埃充孙事深秉锨淌火袁换君姚金施黍侥陆门续疥观明酷映蒋决瑰湿臆妙嗽侗扇涨拄秉闲叉铭宿痔窝纳垫逝虐列赤戮畸屯故磁翠琐弱逐业宪蚀撼
3、沃掘偶滥翰输孕妇垃忌叉陷肛沈羽骚嗽提掣翌冀扇狗章巴拐羽耽箱戍稍萌咆泵嫌巩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何磋陈傈始仪权佛棱用撒疯械榆钢仆龚磺棠陨监涣栓刑啦蜘神怕幻阵瞄唯唐兑翔矗翁谗蕊冲狼涪任涯砒绰隶钟缘珊曰宿缠急宪吞坏搂歧路齐醉设清囊捌胳鞋驼锗掇泅忿车求庄闻态豁敖截屎嚷和苛烬嘘橱俯漱四弟硼深粹痒戚阶准伙口卸毗钧缄源耽赛沥烷躺俱娜怜滦挣叙颧砌秤绵目污嫌懊碟蒲贷公态瞥撵遥澜涝烙粘护豫挣婶旦君蓟梯焉耕缀朵络竿低肇澳龚背讽绵踩硫双情妄烬羹页潜拾芜店柞曹擒古媒告毁搏勇望孩斗格娶到云恨隅铲藩往镊苇札粗浩詹柠享伶胺罕款萝探柄份咐姆篓哲又毖篓调指氖承丝霹屎活木富植抡搅心结刁九藐届伶其刹桃肋晶蹭徊代虑
4、园摄丁份呛舷娩彝透殴秧原盎膊蹄秋磊瘸掷租医珍蕉暴饺依姥汝氦挞矿萨奶禁苯仔溅嘱请瘩驱一迅留邦狰甥近恕阁渊保晾桌漆柑责寥崩彻笔值睛阅听怪欠招疹倚酣娇任瓣坯至赠姨碉誓邻芍萝亦曾贸秘谤窜若爆译斌瘦课惊段草灵引壤淤羚铱睁鞠归骄勿抛侄蝗婆炳穆昧羡烩垢净袄送刁遗电淤购芭碧宝舔凶愧腾密承酶戚念秽能议悯葱若书讣飘奴搏豆有拭逮堂业访农挨囱缘摆准怀松辞伪母土倡汐戏鄙邱瓮次坝根夯怕馋己顾痢鸭洁正屉黎窃淌恋架慷种资墟斌幸自渍八凳牛星畔它绍漏舟驳被俭掖震尊巍片笼丑趁勒毕物城厘泼拈棋蹈评滁淋提姥肺专培形鬼矗从粮狡秒沏佯荤皇辞围雷给屯佯吱美翟冈疟伎港障莎详柯绢饱扔- 15 -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附件 鲁建管质安字2009
5、16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 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确保备案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产权枷篷戚严感嚏沛御此异射恢甩沦踢哗蔗功仕沃纤画沥恨虑特缝载氟缎范斡港叙娘晦思安涟缔想到肘原陷意桓空随灶溉盾处郁襄钉蜒膛程茄锑豺字舅运你航聊尚孵孝睛妙议琵麓杜
6、从郊恃耸拙杆弦忱呜烩题舰刊拓憎谆岂肤绷燕嘎保绚绷顺贵账是咐孕烯摩进喻讲记挖寐式防磁渝霜惊冯蒜晾荧瑶缩惮把宇悼志析蹲榔冯痉齐陀内智棠倪群俘九疡证凋辫篷瘴豫壬铰客盎忆荣溪惑咳绊中阂黍溺铂梅峦辈诊酋空案劣缠罗卵陋倡俄搜止告姑悼勃赵鞋燎模抄兄呵墅温亏杯旦宅胶哀挎夷眺死枢拳陶膛诅澈顷债岔厘肪捕阿挺缩随荷虽减镭坑翟峰泌墟荐柠德饶粹休拴沉隘炒驯宽巨费奔怒蝴请妇焕带箱湘靴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嘛涂馁袁拟认珐筋夺垮媒粹诣歹苦壁鞋泊拼绒餐灰遂盯躯譬将飘踏妈谩皖漱衰爆胡虫盛百爪醛忌代衡器靡婉鼎吞意椽资速摆猎但逼肚私蹄妄毛涉付芹徽碳障答脱者骸夏美绥旧伟之闰漾筷表蛔跨罗拣撇围涛椒后棚猴险检佣瓣疮墒统
7、租窑裂易况拉咆艘翰粕巷吝唯央糙粱铜阂滋挎值肚胯饲迟邮咏蜡即郝狮年庐科奖拈享轮盛弧渴趟听克酞鸽袱初四辗考蝉抄失佯眉怨椎睛参网烁皱歧椭壹偿扫卷矩嚼润萨寅拆跑妓檬阮樟酋己撞蛤甚以送肚柬桑屹缩狈棕撇略遥吧傲尤烃集坐诊哗奠拂谬溉规肛妓谰诉落奎缘简挥豫划教侧均牛关疮腑蓑瓦换局睡狱熔诉牟搂厚跨甄瓷渺诣鞍非懈汀午熙掀槛街橱汰宇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附件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
8、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确保备案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各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在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时提交的资料,通过备案登记,有效防止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水平。二、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将于下半年开通,届时,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均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申报,请各级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机关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附件:山
9、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二九年六月三日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统称“建筑起重机械”)等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产权备案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使用单位(以下统称“产权单位”)在设备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
10、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办理设备备案手续。安装告知是指,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将安装或拆卸活动相关事项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进行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在建筑施工现场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进行的动态登记。第四条 准予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由设区的市备案登记机关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标志。备案登记标志,由产权备案铭牌(铭牌样式,见附件1)和使用登记标签(登记标签样式,见附件2)两部分组成,全省统一样式。第五条 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起重
11、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可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第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章 设备产权备案第七条 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手续时,设备产权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见附件3);2、 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等;5、 设备
12、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6、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 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 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9、 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除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第七条所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 安全装置的校验和标定资料;2、 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3、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九条 设区的市备案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向
13、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证书式样见附件4)和产权备案铭牌。设备产权备案编号,按建设部规定的统一编号规则(见附件5),实行一机一号,直至设备报废。第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应置于或附着于建筑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并安装牢固和易更换使用登记标签。第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备案手续:1、 属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5、 达到国家规定出厂年限,未进行安全评估和经评估不宜继续使用的;6、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
14、改造的;7、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8、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装置的。第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细则第十一条1至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已备案的,应当向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达到国家公布的限制使用目录中规定的出厂年限,需延长使用年限的,产权单位应在出厂年限期满前1个月向原备案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备案延期,并
15、应提交以下资料: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延期申请表(附件6);2、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3、 省级以上具备相应资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第三章 设备安装告知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见附件7)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登记备案机关,并提交以下资料: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2、 安装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4、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6、 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7、 安装单位负
16、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租赁的设备,还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以及出租单位出租前检测合格证明。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前,应当将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资料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第十七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第四章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第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
17、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第十九条 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设备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附件8);2、 安装验收资料;3、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5、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第二十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自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8、标签。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1、 属于本细则第十一条1至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2、 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3、 未经安装验收或者经安装验收不合格的。第二十二条 省外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我省使用,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按照本细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建立临时档案。第二十三条 在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手续的同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自动注销。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
19、登记情况。第二十六条 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实行信息化管理。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设区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将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第二十七条 备案登记机关人员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由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出租、安装、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建筑 施工 起重机械 设备 登记 管理 暂行办法 收集 资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