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上海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工程技术专家,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为上海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
2、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第五条 上海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维护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具备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或牵头组织实施.第二章 职责第七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宏观指导重点实验
3、室的建设和运行。(二)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年度考核。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三)监督建设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第八条 依托单位是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重点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二)组织公开招聘和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三)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委做好评估和检查, 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四)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委审批。第三章 建设第九
4、条 重点实验室根据规划和布局,从部门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第十条 申请重点实验室建设须有明确定位.(一)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以争取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上海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地位为主要目标,瞄准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基础性研究。(二)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建设,以解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第十一条 申请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明确定位,合理的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有能力承担并
5、完成国家或上海重大科研任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研究实力强,在国内本领域有代表性或鲜明特色。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在本领域能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支撑,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和技术扩散能力.(二)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应在二十人以上。(三)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应在一千平方米以上,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联合申请建设多元投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申请.(五)依托单位必须承诺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6、并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第十二条 市科委不受理与本市已建设的相近学科或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由依托单位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报送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对批准立项建设的,依托单位组织公开招聘和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组织制定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审核后报市科委。市科委与依托单位、重点实验室共同签订建设合同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第十四条 依托单位需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和运行。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买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相关的核心科
7、研设施、仪器设备和配套软件等.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不超过两年。建设完成后,依托单位向市科委提交验收申请,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第四章 运行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第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公开招聘或择优聘任,报市科委备案。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六十岁。第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三年,评估后换届,任职不超过三届。重点实验室主任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重点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各级实验室行政领导职务。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重点实验室的目标、研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重点实验室 建设 运行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