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docx
《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办局:现将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奈曼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内蒙古自治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卫发200972号)和通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补充方案(通合发20098号)精神,
2、为使农民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第三条 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收支平衡,报销及时兑现,社会公开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凡持本旗农业户口的农民,农林牧场、水库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职工除外),均可在户籍所在苏木镇参加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第五条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药费补偿以及对合作医疗
3、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按期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旗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旗合管会)由旗长任主任,分管副旗长为副主任,卫生、宣传、财政、民政、农牧业、发展和改革、工商、药监、扶贫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代表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负责全旗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旗合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合管办),是全旗合作医疗的经办机构,挂靠在旗卫生局。第七条 旗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旗监委会),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卫生、财政、工商、药监、扶贫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负责全旗合作医
4、疗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 苏木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苏木镇合管会),由苏木达镇长任主任,卫生院院长为副主任,成员由财政、农经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负责当地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苏木镇合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苏木镇合管办),属苏木镇政府内设独立办事机构,由1名主任和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由当地政府调剂解决,具体负责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苏木镇成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由苏木镇人大、纪检、财政、卫生、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负责本苏木镇合作医疗的监督、审查工作。第九条 嘎查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合管组),由
5、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卫生室负责人、群众推荐并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协助苏木镇合管会开展合作医疗各项工作。第二章 基金筹集与管理第十条 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多渠道筹措资金.第十一条 筹资渠道(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二)自治区、市、旗三级财政按38:19:19的比例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补助76元;(三)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24元;(四)民政部门利用医疗救助资金补助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的资金;(五)集体、个人、群团组织、企业及社会各界对合作医疗给予的捐助资金。第十二条 农
6、民个人缴费、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支持资金,集体、个人、群团组织、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捐助资金,统一划拨到旗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第十三条 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苏木镇政府负责收缴,并开具自治区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第十四条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按要求缴纳参加合作医疗资金,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下年度参合基金,逾期未缴纳者,视为不参合。第十五条 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旗合管办要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写合作医疗基金年度预算,报旗合管会批准.年末要及时编写合作医疗基金年度决算。第十六条 农民参加合作医
7、疗,由其户籍所在苏木镇合管办进行注册登记,以户为单位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简称合作医疗证),持证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四章 基金分配和使用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旗级统筹、旗乡两级核算、总量控制,如有结余可转下一年使用,如有超支,由旗合管会进行调配逐步解决.第十八条 合作医疗基金分为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两部分.(一)门诊统筹基金为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30元资金;(二)大病统筹基金为除门诊统筹以外的合作医疗基金、基金利息及社会捐助资金。第十九条 门诊统筹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报销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药店和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第二十条 大病统筹基金分为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基金、门诊慢性病
8、补偿基金、二次补偿基金和风险金四部分。住院费用补偿基金:是用于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的基金;即(单病种限价定额补偿,非单病种疾病住院补偿,重、特大疾病补偿)。门诊慢性病补偿基金:是用于参合农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补偿的基金.慢性病补偿基金按筹资总额的5提取。封顶线每人每年4000元。风险金是每年从大病统筹基金中按5%比例提取的基金,用于超限额大病补偿和弥补住院费用基金超支部分。二次补偿基金:是在年末,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如结余过多,对当年住院医药费用超过30000元以上和特困住院的参合农民,按适当的比例给予二次补偿。 第二十一条补偿方
9、式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门诊处方每人每日不超过100元,超过100元按100元计算,当场按40比例补偿,定点医疗机构持患者或家属签章的结算凭单专用发票按网上录入结算形式,到户籍所在地合管办报销;在药店和本苏木镇以外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正规的医药费用收据和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定点村卫生室或卫生院按上述规定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30元家庭人口数。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参合农民经诊断需要住院的,在通辽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时凭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清单、入院首程记录、医药费收
10、据、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外伤和中毒的需出具当地合管办和村委会证明),由经治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审核人员,按规定进行网上审核,并当场现金返还应补偿的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以上资料,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奈曼旗合管办,实行网上审核核销,旗合管办将应报销费用直接划拨到医疗机构帐户,不合理报销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各医疗机构保存农民核销的原始支付依据,所需资料由审核员建档,核销的结算凭证、药费收据由财会人员建立专户管理.到通辽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者,出院返乡后,凭病历复印件和上述报销手续到户籍所在苏木镇合管办初审,由苏木镇合管办报送到旗合管办审核报销。旗合管办将报销费用拨至其所在地合管办,在村屯内
11、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兑现.苏木镇合管办自受理至补偿到位期限不超过一个月。门诊慢性病补偿:在门诊治疗的脑中风后遗症、冠心病、肺心病、糖尿病、布鲁氏杆菌病、慢性肝炎、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列为慢性病种.慢性病实行动态和档案管理,由慢性病专家鉴定小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确诊后发慢病补偿证,旗内医疗机构限定每日处方不超过100元,每次按门诊发生医药费用总金额的40进行补偿。除上述病种外,确需合作医疗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由旗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第二十二条 补偿范围一、门诊医药费用补偿:补偿在药店和所有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二、住院医药费用补偿(一)20种单病
12、种限价定额补偿管理选择临床路径比较明确的20种疾病,作为单病种管理,实行限价定额补偿。新农合单病种定额补偿标准:序号病 种一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备注住院总费用定额自付费定 额农合补助定额住院总费用定额自付费定 额农合补助定额1肺 炎8003005001400700700典型2急性胃、肠炎50010040010005005003婴幼儿肺炎5001004007003004004急、慢性阑尾炎9003006001800900900手术治疗5睾丸鞘膜积液8003005001700800900手术治疗(单侧)6腹股沟疝9003006001800900900手术治疗(单侧)7痔 疮6002004001000
13、500500手术治疗(单侧)8乳房肿瘤(良性)90030060019009001000手术治疗9肾、输尿管、膀胱结石15005001000200010001000碎石治疗(单侧)10肱骨髁上骨折(粉碎)28009001900320016001600切开复位+内固定11股骨干骨折(粉碎)6000200040001400065007500切开复位+内固定12胫腓骨骨干骨折(粉碎)5000150035001000045005500切开复位+内固定13锁骨骨折1300400900230011001200切开复位+内固定14骨折内固定材料取出术1300400900230011001200上肢(包括锁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奈曼旗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管理 暂行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