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
《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云南省科技厅 第24号 《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3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5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规范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 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拟认定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组织、受理和推荐工作,并根据情况组织本州(市)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凡在云南省内依法成立的中小企业,达到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为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即工业企业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农业企业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服务业等其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二)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 (三) 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 企业至少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商标、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等.或者企业近3年承担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五) 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经由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第六条 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等视同为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写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进行备案,不再重新认定。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七条 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工作方式。 第八条 申请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向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 (三)《企业科技人员名单表》; (四)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六)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由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情况; (七)其它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 第九条 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申报企业填报信息进行网络形式审查,同时对纸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至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建联合评审委员会,并邀请省工信、财政、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行业专家定期对申报企业进行集中审定,提出拟认定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报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通过. 第十一条 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拟认定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认定证书和牌匾,并纳入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统一管理。 第四章 认定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 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报告,三年一复审”的动态管理方式。 (一) 经认定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填报上年度信息表,经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 认定满3年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颁发新的认定证书和牌匾. 第十三条 认定通过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接受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协助安排必要的调研和其他相关调查材料的报送. 第十四条 认定通过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取消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十五条 项目扶持。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中小企业必须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十六条 金融支持.积极向创业投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科技担保等机构推荐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项目,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科技保险等优先给予补助,积极培育优质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第十七条 税收优惠。加强对已认定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技术辅导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平台支撑.鼓励和引导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平台、大型仪器协作网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或低价开放共享。 第十九条 人才扶持.通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人才、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方式给予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励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引进人才。 第二十条 信息服务。建设“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优先为已认定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技术创新、技术转移、企业竞争情报等方面的信息与咨询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5日起实施。 附件:1.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点击下载) 2.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点击下载) 3.企业科技人员名单表(点击下载) 4.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情况(点击下载) 5.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由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情况(点击下载)-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民营 科技 中小企业 认定 管理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