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
《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含后勤、产业)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各种形式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和所属校办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各类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各单位接受捐赠和其它法律上
2、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存货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汽车、仪器设备、图书、家具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变动和纠纷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和监督
3、检查;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等。 第五条 学校对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监管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监管,单位分类归口管理的办法。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职能机构为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国有资产实行三级管理.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它统一对学校各单位使用的资产综合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及检查. (二)代表学校行使对全校各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即资产清查、登记、验收、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统计报表、资产帐卡管理
4、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接受个人和单位的仪器设备捐赠)。 (三)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并对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项目验收;负责办理学校资产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学校开办的经营项目的论证、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全校教学设备的实施计划、购置、验收、建帐、转移、维修、报废及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行政设备的计划、购置、验收、建帐、转移、维修、报废及处置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设备、家具招标工作及购货合同签订,代表学校参加有关设备订货
5、会、技术物资协会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专控物资、进口设备、贷款项目的报批和标准计量、无线设备、环保检测等管理工作。 (九)完成国有资产及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报盘工作. 第七条 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等部门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二级分类归口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分别是: 财务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拟订各类资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定期结帐并对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卡片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三)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展规划处 (一)贯彻
6、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土地工作的政策法规,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拟订实施细则。(二)负责土地使用规划、申报、办证统计和规口管理工作。 (三)负责房屋及建筑物等报批计划、编制施工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四)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实施方案. (二)负责学校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校誉等无形资产的申报、评估、计价、统计等归口管理工作. (三)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 (一)负责制定教学设备的需求计划及实验室规划建设. (二)协助有关职能处室
7、管理相关的国有资产。 (三)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更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图书资料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拟订实施细则。 (二)负责图书资料的计划、采购、验收、清理统计和归口管理。 (三)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产业集团 (一)根据学校与后勤、产业集团的有关资产管理协议,管理后勤、产业的在用资产。 (二)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为三级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维护、保养、妥善管好本单位所使用的各类资产,做好帐卡和技
8、术资料的管理。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积极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好资产的计划、统计、清理以及使用信息反馈等工作。第三章 资产验收和产权登记 第九条 各单位新增加资产必须到学校的主管部门办理验收手续.对大型项目的资产验收,须请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各单位须定期向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告新增资产情况. 第十条 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向资产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依法取得学校资产产权登记证. 第四章 资产使用与帐卡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有关实验室(科)和责任人。 对于大型设备或特殊资产的使用,必要时进行岗
9、前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资产必须建立完整的帐卡,要定期清查,做到实物与帐卡相符.各归口管理部门要与财务帐目核对,做到帐帐相符,严防资产流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学校资产(包括学校名称等无形资产)对外经营。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单位重点抽查或检查. 第十三条 学校资产要优化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调剂处置报告,报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进行调处。拒绝调剂处理的要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第五章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十四条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为完成国家计划和教学任务,开展工作所占有、使用
10、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在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第十五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 (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并以此作为占有、
11、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基础。 第十七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由单位申请,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合资或联营由经营单位申请,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报校办公会通过后,方可对外订立合同、协议。合同或协议抄送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其占用费(收益)必须如期上缴学校财务. 第十九条 各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数为基础,按期上缴资产占用费(收益)。 第二十条 国有资产占用费计算方式为: 流动资产:接同期银行贷款利
12、率或资金拆借率计算使用期占用费. 长期资产:按同期银行利率或资金拆现率计算该项目(方案)投资年限的占用费. 固定资产:设备、仪器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折现率(按重置价或评估价)计算。房屋、土地参照有关房地产开发价格确定占用费。 无形资产:(1)对外出租、转让、投资的无形资产,按开发、研制该项目的全部成本或重置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计算.(2)用学校本身影响所带来的无形资产价值参照以下公式评估。其中:有形资产帐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其它资产的总和,利润率为税前投资利润率. 无形资产价值 = 有形资产帐面价值(本企业利润率+本行业平均利润率) 本行业平均利润率 第二十一条 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有权对
13、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企业资产运作、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第六章 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 资产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处置资产必须报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审批规定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单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资产的处置,由学校提出处置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省国有资产局审批. (
14、二)单价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资产的处置,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置报告,经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单价10万元(含10万)以下资产的处置由归口管理部门报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经主管校长审批. 第二十四条 资产的对内、对外调拨或移动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帐、卡同时转移或注销。 第二十五条 资产转让必须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六条 资产损坏、丢失必须赔偿.原则上赔偿其修理费或按其使用年限折算的价值.具体办法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资产达到规定的年限或因技术落后淘汰或修理费超过其使用价值等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第二十八条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归学校所有,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占用学校
15、资产的处置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处置收入全额上交学校财务。根据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处置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支付工作经费及清理劳务费,具体办法参照学校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章 资产报表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 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完成学校对外报送的各种资产报表报盘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各单位(包括校办企业)对所使用的资产要严格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定期写出报告,并由学校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各单位在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第八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的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
16、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二条 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及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国家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条例,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流失、损失及浪费的。 (二)未如实产权登记、不如实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擅自将非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对经营性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不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自觉接受上级主
17、管部门和学校纪委监察以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对不能尽职尽责,放松管理,滥用职权的部门及其领导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占有、使用学校国有资产的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成立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资产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成立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德
18、富 副主任:焦时俭 委 员:刘德富 焦时俭 张绍荣 杨德安 保长汉 马克雄 刘锦程 彭传新 马学民 许文年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张绍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耀堂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三峡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三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是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按照国家教委对固定资产的十六项分类,其中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
19、、印刷机械、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工具量具和器皿、行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称为仪器设备。 第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要遵循“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学校要有一位校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设备及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供应工作,各院、系、部、职能处室及其它资产占用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设立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第四条 校属各单位所使用所有仪器设备,不论购置时的经费如何(含自筹、捐赠等)都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都属学校,必须按学校有关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转让和处置。 第五条 仪器设备
20、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应积极组织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服务. 学校应选派德才兼备、责任心强、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有计划安排他们学习、培训,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投资效益。在仪器设备选型论证、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帐卡管理、维修改造以及报废处置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要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学校财力的可
21、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需求计划,应由各院系部实验室、行政处室及后勤、产业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部或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属教学系统的报教务处汇总需求计划,由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购置计划;属机关、直属单位和后勤、产业等部门的,报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制定购置计划,经过论证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如属国家专控商品应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 计划外临时需要的仪器设备,亦应按上述精神,办理相应手续和审批. 凡未经批准而自购的仪器设备,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不予验收,财务处不予报销。第九条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需求,应根据用途分别由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或教务处牵头,会同使用部门及
22、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对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专题论证报告,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条 自制仪器设备(含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也必须有申请计划,并对其设计进行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论证,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予以验收入账。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施,具体办法参照三峡大学关于购置仪器设备实施细则执行。尽可能采用合同订货、招标等方式进行;应充分发挥批量、集团购置的优势,争取优惠价格,要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和售后服务良好的定点厂家或公司订货。对于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先提出采购方案,由设备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三峡 大学 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