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建设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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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9-03-10实施2009-03-05发布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建设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county-level soil and fertilizer laboratoryDB51/T 9222009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91.040.10P32目 次前 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建设目标25 选址26 建筑与公用设施27 布局38 仪器和设备59 人员610 检测能力611 质量控制712 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8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四川省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配置表9前 言
2、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厅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生态建设处、仁寿县土肥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宗林、李昆、程康宁、刘兴万、刘书琴、代天飞、荣德明、罗德涌、冯娜娜。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建设的选址、建筑与公用设施、布局、仪器和设备、人员、检测能力、质量控制、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3、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602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3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HG/T2843 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
4、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国认实函2006141号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土壤肥料化验室 soil and fertilizer laboratory为满足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地力监测评价、肥料测试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要求而建立的,开展以土壤理化性状、植株养分和肥料品质为主要测试内容的化验室。3.2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 repeatability of results of analysis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3.3 测量结果的复现性 reproducibility of results of
5、 analysis在改变了的测量条件下,同一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3.4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评价实验室的检测/校准能力,以及对其进行持续监控的技术活动。3.5 计量认证metrology accreditation由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第三方产品合格认证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认证。3.6 质量体系quality system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4 建设目标以满足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地力监测评价和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为基本要求,兼顾肥料测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合理选址和规划布局、控制良
6、好环境条件、更新或配备比较先进的测试仪器、设备,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建设一个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县级土壤肥料化验室,年分析测试能力能达到40000项次以上,有条件的县还应能开展中、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元素分析。5 选址化验室选址要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学校幼儿园、集中办公区;远离铁路、公路主干线、车间、锅炉房等大气污染源、振动源、辐射源、噪声源和磁场。总的要求是既要防止化验室对周围人居环境产生影响,又要避免周围环境可能对化验室的检测产生影响。但交通应方便,便于客户送样、取分析测试报告。6 建筑与公用设施6.1 结构化验室应为固定砖混或框架(剪)结构,应能防振、防
7、火、防尘、防潮,采光要好。6.2 室内装修检测用房、走道的地面及楼梯面层,应坚实耐磨、防水防滑、不起尘、不积尘、易清洁;墙面及顶棚应光洁、无眩光、防潮、不起尘、不积尘。室内装修色调应以白色为主;外窗木制或塑钢,不得采用有色玻璃;化验室地面宜采用耐腐防滑地砖或水磨石,其中仪器室宜采用防滑地砖或防静电地板,不得使用地毯;墙面宜使用乳胶漆或瓷砖等不起尘的材料。6.3 公用设施6.3.1 供电化验室电力配置不小于30Kw,供电电压220V;宜采用三相电专线配送。化验室供电应有良好的安全保障系统,所有线路、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供电安装规范。供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室内供电线路应采用护套(管)暗
8、铺。化验室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电源总闸,用电较多的每间检测室均应安装分闸。用电量较大的设备如电热设备、通风柜等应有专用插座、开关及熔断器。对于某些必须24h运行的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等,则应在总闸控制下专线供电。化验室的电源要将照明用电和仪器设备用电分开,照明线设单独开关和保护电器。每一间检测室内宜尽量配备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线路。供电安装时,应注意用电分相平衡,精密仪器应避免与用电量较大的设备如烘箱、电炉等使用同相供电。化学分析室、仪器室等电器较多的检测室宜在每个方位均设24个电源插座。插座可设置在实验桌上或墙上,墙上插座安装高度以距离地面1100mm1300mm为宜。在室内及走廊上应安装应急灯
9、。在潮湿、有腐蚀性气体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等场所(如试剂保管室、钢瓶室等),还要注意供电线路和用电器运行中可能引发的危险,应配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如防爆开关、防爆灯具及其他防爆安全灯具等)。化验室供电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精密仪器等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厂商提供的安装条件设置专用地线。6.3.2 给排水化验室应采用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化验室水龙头及其它供水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室内给水管总阀门应设在易操作的显著位置。所有化学分析室以及制水室、制样室均需有上下水管线并设地漏,水槽上应多装
10、几种水龙头,如高位水龙头、普通水龙头等;仪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上下水管线,其中原子吸收室可预留上下水管线;天平室不设水槽和水道。凡进行强酸、强碱、剧毒液体的实验并有飞溅爆炸可能的检测室,应就近设置应急喷淋设施和洗眼器。排水管道宜采用耐酸碱及耐化学腐蚀的材料。为避免化验室废水污染环境,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应按其性质、成分等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将化验室排水管接入城市雨水管网。6.3.3 照明化验室室内工作面照度应达到250lx350lx,其中化学分析室和仪器室工作面上平均照度不得低于300lx。化验室照明应无可见眩光,宜采
11、用荧光灯,鼓励使用节能灯。6.4 安全与防护6.4.1 防火化验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防火、防烟和排烟、室内、外消防设计除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检测室的门宜向疏散方向开启。单开间的化验室的门可以设置一个,双开间以上的化验室的门应设置两个出入口。化验室走廊净宽度应不低于1.2m。不允许在走廊上堆放药品柜及其它实验设施。在检测区明显部位应悬挂张贴禁烟和防火标志,各主要检测室及走廊、过道均应在明显位置放置消防器材。化验室内部装修应尽量选用防火性能等级较高
12、的装饰材料,设计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6.4.2 抗震抗震设防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中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并尽可能执行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设防类别的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要求原有化验室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适合加固的,应另行选址。6.4.3 防雷化验室应设置完善的防雷系统,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7 布局化验室有效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0m2,整体布局合理,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化验室检
13、测用房可分为三类:仪器室(包括精密仪器室、天平室、小仪器室等)、化学分析室(包括浸提室、消煮室、滴定室等)和辅助室(包括样品干燥室、样品保管室、制样室、药品保管室、电热室、制水室和钢瓶室等)。至少下列房间必须单独设置:样品干燥室、制样室、样品保管室、药品保管室、天平室、精密仪器室、浸提室。化验室宜将检测区域与办公区域、对外的业务接待分开。如果不能分开的,检测区域和办公区域也应相对集中、独立。肥料样品的制样室、样品保管室以及化学分析室必须与土壤、植株样品的检测用房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主要检测室环境条件要求如下:7.1 样品干燥室应单独设置,面积不宜小于10m2,可安装多层的金属或木质样品架,室内
14、自然或强制通风。还可安装远红外加热设备,恒温可调,但室温不宜超过40。7.2 制样室应单独设置,样品研磨需要强制通风、除尘。7.3 样品保管室用于土壤样品和参比样的保存,面积宜在30m2以上,可安装多层的金属或木质样品架,样品架需充分考虑承重和稳固性。一般样品需保存312个月,重要样品如肥料田间试验的基础土样、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骨干样品等应长期保存。样品室应实行分区放置,各区应有明显标志,并细分为待检样品区、已检样品区和留样区。7.4 天平室用于称取样品和药品等,面积10m215m2。应避免振动、气流、阳光直射,室温控制在15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70之间,电压波动不大于10。工作期间应保
15、持室内温度、湿度比较稳定。天平室应设置缓冲间,宜采用密封的玻璃隔断墙分隔,并采用推拉门。外窗宜做双层密闭窗并设窗帘。当在房间两侧均设置天平台时,天平台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1.5m。7.5 精密仪器室用于放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大型精密仪器, 面积20 m230 m2,有条件的宜单独设原子吸收室。精密仪器室要求具有防火、防振、防电磁干扰、防噪音、防潮、防腐蚀、防尘、防有害气体侵入的功能,外窗宜做双层密闭窗并设窗帘。温度应在1530之间,湿度应控制不大于70%,电压波动不大于10%,必要时要配备稳压电源等附属设备。精密仪器应设计专用地线,接地电阻应根据仪器的安装条件确定,无特殊要
16、求的,不大于4。当所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有石墨炉时,宜采用三相电源单独分相供电。大型仪器的仪器台与墙体之间应保持不低于500mm的维修通道。7.6 小型仪器室有条件的地方宜集中设置小仪器室,用于放置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电导仪、搅拌机等,面积10 m215m2。各仪器间保留间距应不低于500mm,仪器台之间应保留不低于1500mm的活动空间。7.7 化学分析室用于配制各种试剂、浸提剂、标准溶液,以及样品浸提或消煮、稀释、显色、滴定等前处理操作。室内采光、通风要好,温度控制在1535。化学分析室中,浸提室应与消煮室分开设置,主要用于土壤中有效态养分的提取等前处理操作,浸提室内温度应能控制在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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