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件3.doc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件3.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件3.doc(2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附件3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
2、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同型半胱氨酸的浓度。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主要指基于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采用酶循环法进行同型半胱氨酸定量检验所使用的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根据测定方法可分为速率法和终点法两种。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干式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
3、号),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二类,分类代码为6840。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相关要求。下面着重介绍与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预期用途有关的临床背景情况。体内的同型半胱氨酸(HCY)来源于蛋氨酸,蛋氨酸主要来源于食物。蛋氨酸分子含有甲基,在ATP作用下生成S-腺苷蛋氨酸后,可通过各种转甲基作用为
4、体内已知的50多种具有重要生理活性的物质提供甲基。血浆中同型半胱氨酸分为结合型和游离型两种,以四种分子形式存在。我们通常测定的是血浆中总同型半胱氨酸。国外,1995年Bouskey等汇集分析了27个研究单位、总人数为4666例的临床研究结果。发现10%的冠心病患者是由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所致。血浆HCY每增加5mmol/L,相当于血清胆固醇增加0.5mol/L(20mg/dL)对血管造成的危害。一项对587例血管造影确诊的冠心病患者进行的4.6年随访研究,共有64例死亡。四年时间里,同型半胱氨酸水平9mmol/L者死亡率为3.8%,而相比同型半胱氨酸水平15mmol/L者死亡率为24.7%。在分
5、析中,去除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年龄、性别、吸烟史和高胆固醇血症等),同型半胱氨酸水平为914.9mmol/L患者病死率是血清水平9mmol/L患者的1.9倍(p0.05);而同型半胱氨酸水平为1519.9mmol/L患者病死率则是血清水平9mmol/L患者的2.8倍(p20mmol/L患者病死率则是血清水平9mmol/L患者的4.5倍(p0.02)。上述研究表明,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是冠心病有力的危险预测因子。(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例如酶及其他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试验验证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
6、具体溯源链、试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用流程图方式表示,并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企业应采用经过验证,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2.主要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确定反应校准品、样本和试剂的用量、缓冲液、时间、波长等条件的确认资料及试验数据,校准方法、质控方法等。(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申请人应当提交对试剂进行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对于每项分析性能的评价都应包括具体的研究项目、试验设计、研究方法、可接受标准、试验数据、统计方法(如有)、研究结论等详细资料。性能评估时应将试剂
7、和所选用的校准品、质控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评估整个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有关分析性能验证的背景信息也应在申报资料中有所体现,包括试验地点、适用仪器、试剂规格和批号、所选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临床样本来源等。对于本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1.准确度对测量准确度的评价依次包括:与国家标准品(和/或国际标准品)的相对偏差、回收试验、方法学比对等方法,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的一项或几项进行研究。(1)与国家(国际)标准品的相对偏差如果研究项目有相应国家(国际)标准品,则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进行验证,重点观察对相应标准品检测结果的偏差情况。(2)回收试验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
8、准确测定加入纯品(或标准溶液)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通常对样本进行35次回收试验,取平均值即平均回收率。回收试验注意事项:加入的纯品(或标准溶液)体积与人源样本体积比应不会产生基质的变化;尽量使加入标准液后样本中的被测物浓度接近医学决定水平(1020mol/L);纯品(或标准溶液)的浓度应该足够高,以得到不同浓度的回收样本。(3)方法学比对采用参考方法或国内/国际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已上市同类试剂作为比对方法,与拟申报试剂同时检测一批临床样品(至少40例样本),从测定结果间的差异了解拟申报试剂与参比方法间的偏倚。如偏倚很小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说明两检测系统对病人标本测定结果基本相符,对同一
9、份临床样本的医学解释,拟申报试剂与对比方法相比不会产生差异结果。在实施方法学比对前,应分别对拟申报试剂和比对试剂进行初步评估,只有在确认两者都分别符合各自相关的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方法学比对。方法学比对时应注意质量控制、样本类型、浓度分布范围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2.空白吸光度用试剂在说明书规定参数下测试指定空白样本,记录测试反应完成后的吸光度值(A),测试结果即为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值。注:空白样本可以是纯水、生理盐水、零校准液等。3.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如适用)用试剂测试指定空白样本,记录在试剂规定参数下的吸光度差值,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企业规定值。4.分析灵敏度用试剂
10、测试同型半胱氨酸已知浓度在(515)mol/L的样本,记录在试剂规定参数下的吸光度差值。(1)对于终点法测试的试剂,10.0mol/L样本的吸光度变化(A)应不小于0.02。(2)对于速率法测试的试剂,10.0mol/L样本的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小于0.01。5.重复性测量批内精密度的评估应包括两个浓度水平的样本进行,两个浓度都应在试剂盒的测量范围内,通常选用该检测指标的参考区间附近和异常样本,建议采用人源样本或与人源样本基质接近的样本进行试验。选择重复测试浓度为(10.02.0)mol/L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20.04.0)mol/L的样本,所得结果的
11、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3%。6.批间差用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分别测试(10.02.0)mol/L的样本,每个批号测试3次,分别计算每批3次测定的均值,计算相对极差。7.线性建立试剂线性范围所用的样本基质应与临床实际检测的样本相似,理想的样本为分析物浓度达到预期测定上限的混合人血清(或其他人源样本),制备低浓度样本时应充分考虑稀释对样本基质的影响,建议稀释液尽量采用阴性血清。建立线性范围时,需在预期测定范围内选择711个浓度水平。例如,将预期测定范围加宽至130%,在此范围内选择更多的浓度水平,然后依据试验结果逐渐减少数据点(最终不得少于7个水平)直至表现出线性关系,可发现最宽的线性范围。验证线
12、性范围时可选择57个浓度水平。超出线性范围的样本如需稀释后测定,应做相关研究,明确稀释液类型及最大可稀释倍数,研究过程应注意基质效应影响,必要时应提供基质效应研究有关的资料。8.干扰试验考察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胆红素、血红蛋白、甘油三酯;同时根据不同检验原理选择特异性干扰物质(如血氨、S-腺苷蛋氨酸、抗坏血酸、谷胱甘肽等)进行检测。干扰物浓度的分布应覆盖人体生理及病理状态下可能出现的物质浓度。方法为对模拟添加干扰物的样本分别进行验证,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说明样本的制备方法及干扰试验的评价标准,确定可接受的干扰物质极限浓度。待评价同型半胱氨酸样本浓度应至少包含临近
13、医学决定水平(或正常参考区间上限)。药物干扰的研究可根据需要由申请人选择是否进行或选择何种药物及其浓度进行。9.校准品、质控品赋值(如适用)(1)应参照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企业(工作)校准品及试剂盒配套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计算记录,提供质控品定值及其靶值范围确定的记录。(2)均一性取同批号的一定数量最小包装单元的校准品、质控品,每包装单元测试1次,按下面的公式计算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和标准差S1;另用一个上述校准品最小包装单元连续测试相同次数,计算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和标准差S2;按下列各公式计算瓶间重
14、复性CV%,所有参数的瓶间重复性结果均应符合要求。公式 1 公式 2 公式 3 公式 4 当S1S2时,令CV瓶间=0式中:-平均值;S-标准差;n-测量次数;xi-指定参数第i次测量值。10.其他需注意问题对于适用多个机型的产品,应提供如产品说明书【适用机型】项中所列的所有型号仪器的性能评估资料。如有多个包装规格,需要对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或验证,如不同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具体说明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别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试剂盒的样本类型如包括血清和血浆
15、样本,则应对二者进行相关性研究以确认二者检测结果是否完全一致或存在某种相关性(如系数关系)。对于血浆样本,申请人应对不同的抗凝剂进行研究以确认最适的抗凝条件以及是否会干扰检测结果。(五)参考区间确定资料应提交验证参考区间所采用样本来源、详细的试验资料、统计方法等。应明确参考人群的纳入、排除标准,研究表明同型半胱氨酸与性别、年龄具有一定相关性,建议厂家根据临床需要,必要时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或选择特定年龄段)进行考察,研究例数均应符合统计学要求。若引用针对中国人群参考区间研究的相关文献,应明确说明出处,并进行验证。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参考区间】项中进行相应说明。(六)稳定性研究资料稳定性研究主
16、要包括效期稳定性、热稳定性、运输稳定性、开瓶(复溶)稳定性等,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方法及过程。对于效期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3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如产品包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应提供相应稳定性试验研究资料。应对样本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期限进行研究,并在说明书中样本要求处明示。(注:若有相关文献中已明确说明,亦可作为依据。)(七)临床评价资料临床试验资料应符合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的要求,同时研究资料的形式应符合关于公布体
17、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临床研究资料有关的规定。下面仅对临床试验中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1.研究方法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的性能不低于拟申报产品的同类产品作为对比试剂,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称考核试剂)与之进行比较研究试验,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2.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应在至少两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单位试验操作人员应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检测系统的各环节(试剂、质控及操作程序等),熟悉评价方案。在整个试验中,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最大限度保证试验数据的准
18、确性及可重复性。3.伦理要求临床试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必须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研究者应考虑临床试验用样本,如血清、血浆等的获得或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对于例外情况,如客观上不可能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或该临床试验对受试者几乎没有风险,可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免于受试者的知情同意。4.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人员应从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多方面考虑,设计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研究方案。各临床研究机构的方案设置应保持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施,不可随意改动。整个试验过程应在
19、临床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涉试验进程,尤其是数据收集过程。试验方案中应确定严格的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任何已经入选的病例再被排除出临床研究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原因。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和判定试验结果时应采用盲法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客观性。各研究单位选用的对比试剂应保持一致,所用机型应进行适用性验证,以便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另外,考核试剂的样本类型应与产品说明书一致,且不应超越对比试剂对样本类型的检测要求,如果选择了对比试剂适用样本类型以外的样本,则应对额外的样本类型进行验证。5.研究对象选择临床试验应选择具有特定症状/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半胱氨酸 测定 试剂 注册 技术 审查 指导 原则 附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