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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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 一、通则、综合 1、企业采取快速方法测定申请材料中,可否仅仅写出快速测定仪器,如大米生产企业,写快速水分测定仪,不写分析天平和烘箱? 答:企业使用快速方法进行出厂检验,列出其方法使用仪器设备即可;能够不列细则中对应仪器设备。 2、发证范围交叉产品。企业申报应有自主选择权,不能强制要求按主导产品申报。 答:为加强统一管理,要按主导产品来确定。 3、7月1日以后市场销售生产日期是7月1日以前“十类”产品是否列入查处范围。 答:7月1以后市场上销售生产日期为7月1日以前10类合格产品,不纳入无证查处范围,能够不加贴QS标志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4、拌料、摊凉场地是否要求离地? 答:食品成品、半成品通常要求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5、采购质量控制是中小型食品企业比较微弱步骤,要求企业对原材料把关到什么程度为宜? 答:对企业采购质量控制最低程度要求是,企业在采购时应验证采购物品合格证实材料,如检验汇报,产品合格证实等。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食品还要求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验证同时,应该建立对应统计。 6、仓储、库房怎样才算满足要求,能否有个明确标准? 答:按通则和细则中要求来要求。《现场核查表》2.3“库房要求”中要求,库房应该整齐,地面平滑无裂缝,有良好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它物品存放要求。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在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库、成品库又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在“生产场所”一节中,要求“酱卤肉制品”生产企业及“熏烧烤肉制品”和“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企业必需含有:原料冷库、辅料库和成品库。审查员在现场核查时,还要依据每种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具体要求进行核查。 7、产品中不许可添加食品添加剂,不过所使用原材料中含有这种添加剂,在发证检验中也检出来了,怎样来判定?如酱卤肉制品,使用了酱油,而肉制品成品中不许可检出苯甲酸。 答:首先要明确,不许可添加并不表示不得检出。要依据检出量,结合企业使用原材料情况来判定企业是不是使用添加了食品添加剂。 8、工厂生产设备及控制生产过程中所用相关仪表仪器等是否必需检定? 答:企业生产过程中所用相关仪表仪器也必需检定,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仪器仪表,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仪器仪表,由企业自行检定或委托检定。 9、大礼包中有发证产品,是不是小包发证产品包装袋上印(贴)QS标志,大礼包大包装不印(贴)QS标志? 答:大礼包是多个食品混合包装,其中发证产品最小包装上要加印(贴)QS标志。 10、有产品标签上标注了审查细则要求发证检验项目以外指标,发证检验时,除对审查细则要求检验项目检验以外,标签上标注指标是否要一起检验? 答:假如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了审查细则要求以外其它指标,发证检验时也要进行检验,并按企业明示值进行判定。 11、有企业使用纸片法做细菌检验,可否替换要求检验方法? 答:使用试纸进行细菌检验按企业自建方法进行要求。其检验结果要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有良好一致性。 12、对于新创办食品企业,因其还未进行大批量生产,怎样有效核查其生产统计? 答:能够不要求具体数量,但每批全部要有统计。 13、企业须含有冷藏车是否能够租用? 答:能够租用,但不能够临时租用。 14、假如企业成品库中堆放有用和促销其它物品,且这促销品不一定是食品(因为促销品往往是和产品一起发出),这么行不行? 答:企业成品库中存放部分于产品相关物品是能够,但存放不能造成对食品安全危害。 15、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多为经验部分描述(如凉晒到八成干即可),而不是可监控参数(如凉晒到水分含量20%即可),这么是否能够? 答: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有些是能够靠经验控制,有些需要靠具体参数控制。我们应该引导企业逐步进行科学管理,不停从经验控制走向参数控制。 16、食品生产许可对企业检验能力要求较高,要求了必备检验设备,企业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需添置对应检验设备,现在问题是既便是企业购置齐全对应检验设备,也不一定能达成检验能力要求,因为人员培训是远比购置设备更长久工作。提议增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厂检验人员操作考评,因为在现场核查时发觉有企业试验室检验设备形同虚设,设备闲置没有些人进行过操作。 答:核查一个企业是否有检验能力,不仅是要求企业含有细则中所列仪器设备,还要有试验用其它用具,化学试剂等,同时也要对检验人员能力进行核查。综合考察后,才能做出是否符合结论。 17、即使审查细则对实施生产许可产品范围做了比较明确要求,但仍对部分产品是否纳入准入范围把握不准。如焙炒咖啡类生产企业,从其它厂家购进咖啡粉,加入奶精、砂糖后形成一个速溶咖啡产品,这种产品是否列入准入范围内。 答:细则中已明确要求,焙炒咖啡发证范围包含焙炒咖啡豆和咖啡粉。速溶咖啡不在焙炒咖啡范围之内,属固体饮料。 18、通则要求企业必需含有5个标准(要求),对于具体企业,可否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含有相关标准(要求),如应用纯净水企业可否不需要GB2760和GB14880;固体饮料企业可否不需要GB5749? 答:假如某产品生产企业不包含通则中要求5个必备标准(要求)中一个或多个,企业能够不含有对应标准。 19、为了获取更大利润,米、面、油生产企业在成品包装上,常常有短斤少两行为,提议在现场核查时,抽查成品库中包装成品计量,看其是否符合《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要求》要求。 答:按细则要求,不对大包装进行净含量检验。《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要求》也是适适用于25kg以内定量包装产品。对于小于25千克定量包装产品,能够按产品标签明示值进行检验。 20、在出厂检验中,怎样划分批概念?是定多少天为一批还是以数量多少来界定? 答:通常来说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产品为一批。批不是以天或数量来确定。 21、在审查过程中,必备生产设备是否按细则中要求缺一不可,有企业设备用自制设备替换是否能够? 答:细则中要求必备生产设备,企业不是缺一不可,也能够依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进行合理降低。比如,在食醋生产中,有些企业用酒精进行醋酸发酵生产食醋,就能够不要筛选、破碎、蒸煮等等必备生产设备。企业能够使用自制生产设备,但要能满足工艺要求。 22、在新版现场审查表2.2.3中提出了“生产车间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一样食品生产加工要求”,部分产品如纯净水有对应厂房规范,能够找到空气洁净度依据,而对大米、茶叶等产品生产车间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要求没有依据。怎样判定? 答:相关食品生产车间温度、湿度及空气洁净度,通常在审查细则中有对应要求,按审查细则中具体要求进行核查。在审查细则中没有对应要求,审查员可依据大米、茶叶等不一样食品生产加工要求,对生产车间温度、湿度及空气洁净度进行核查评定。 23、怎样核查生产中过程检验? 答:过程检验方法是多样,能够是用仪器进行检验,也能够是进行感观检验。过程检验要有对应统计。 二、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24、采取压榨法生产食用植物油是否测定溶剂残留? 答:根据食用植物油标准,不管采取何种工艺生产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项目标必需检验。 25、大米抛光时用水是否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答:大米抛光时用水也是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必需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6、大米生产设备、饮用水制水设备等部分生产加工设备,大多为组合型、成套型,企业填报关键生产设备表时应怎样填报? 答:生产设备是属于成套设备(组合设备)时,除将成套设备填入表格内外,还应对照各审查细则分项列出其所涵盖具体功效和对应设备。 27、高筋小麦粉很多性能指标已抵达专用粉要求,是否要求高筋小麦粉企业配置清粉机? 答:不做要求。但企业能够依据生产工艺需要配置或不配置清粉机。 28、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生产190kg大铁桶装和15kg、20kg塑料桶装食用植物油,是否该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是否该加施QS标志? 答:企业生产190kg大铁桶装和15kg、20kg塑料桶装食用植物油,应该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也应该加贴(印)QS标志,同时按要求加贴食品标签。 29、食用植物油细则发证范围无米糠油,但相关标准里却列出了米糠油标准,是否发证? 答:因为米糠油有了对应标准,米糠油能够发证。 30、小麦粉实施细则要求,面粉生产企业取得专用粉生产许可证,必需配置粉质曲线测试仪,但该测试仪价格昂贵,小企业尚无力购置及配置检验人员,无法取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能否许可企业委托有资质技术机构检验“粉质”项目,办理委托协议后,给申办专用粉生产许可。 答:根据小麦粉实施细则要求,专用小麦粉生产企业必需含有粉质曲线测试仪,不然无法对专用小麦粉质量进行控制。所以该项目不许可委托检验。 31、能否将荞麦粉纳入小麦粉申证单元? 答:不能将荞麦粉纳入小麦粉申证单元。 32、在新版现场审查表6.3中,要求开展按要求过程检验。在现场审查中,大米加工自动化程度较高,从稻谷原材料到大米成品全部加工过程基础上是密闭,并无半成品,无法开展过程产品检验。 答:大米自动化加工程度较高,从稻谷到大米成品全部加工过程基础上是密闭,不过,从稻谷到大米成品之间还是要经过筛选、砻谷、碾米等过程,能够经过设备上观察窗口开展产品过程检验。 33、植物油旧标准中有全精炼和半精炼提法,新标准则将产品分为一至四级,也不要求标注全精炼和半精炼。是否在细则中、证书上取消这种说法? 答:原植物油标准中也没有全精炼和半精炼提法,细则申证单元是按生产工艺划分。按工艺划分申证单元比较合理。 三、酱油、醋、味精、糖 34、“酱油”、“食醋”细则中出厂检验设备中缺“恒温水浴锅”等,是无法检测“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提议在细则必备检验设备中加上此设备。 答:细则中仅列出了关键检验设备,对部分辅助试验器具没有一一列出。现场核查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即可。 35、灌装机在灌装酱油后,是否一定要输送带将灌装后瓶装酱油输送至包装车间,如在灌装间开个小窗口由人工传至包装间可不能够? 答:能够,灌装酱油完成后能够人工搬运。 36、味精中要求半自动、自动包装设备,可否举例说明? 答:能够手工装袋,但要自动封口。 37、以白砂糖为原料生产绵白糖能够吗? 答:不能够。 38、以豆粕、小麦粉为原料酱油厂,以大米为原料醋厂是否能够不要求有筛选机?有些生产高盐稀态酱油企业,生产中只需将黄豆、面粉、麦麸润水后直接蒸熟、冷却拌曲,破碎设备是否不需要也行? 答:细则中没有要求筛选机。以粉状物为原料或原料不需要破碎可不要求破碎设备。一样以酒精为原料发酵生产食醋企业可不要求蒸料设备。 四、肉制品 39、散装肉制品是否属于发证范围? 答:审查细则中要求发证范围内肉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必需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肉制品出厂时必需有包装,其包装形式能够是多样,大包装、小包装、桶、盒包装等。但不管什么形式包装,在出厂时全部应有食品标签和QS标志。 40、肉制品申证单元中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洗手消毒设施。实际核查中发觉部分企业只有一个入口(在车间内部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是分设),是否可行? 答:肉制品企业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开设置,避免交叉污染,其人流、物流也不得有交叉,所以两个加工区不能够共用一个入口。 41、肉制品生产企业“厂区不得有坑式厕所”,那么坑式厕所所在生产车间25米以外也不行吗? 答:肉制品生产企业厂区内不得有带有化粪池或粪坑坑式厕所;厂区外也不得存在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污染源。 42、肉制品生产企业大多为传统产品,加工工艺繁杂,设备简陋,接触食品大多是木制材料(如木质案板,木桶等),是否能够? 答:不能够。肉制品审查细则中要求,肉制品生产企业所用加工设备、设施及用具均需用不易于微生物孳生材料制成。 43、肉制品煮制车间,应是热加工间,处于生制品和熟制品生产区中间,但它到底属于生制品生产区还是熟制品生产区? 答:热加工车间指是加热至熟过程,是一个独立区间。 44、通则2.1.4要求排污沟密闭,而肉制品细则要求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是否冲突? 答:不冲突。通则中是对厂区排污沟要求,细则中是对车间内明地沟要求。 45、细则中要求有区要求,要求区和区之间应相对密闭,这个密闭和车间之间密闭有什么区分和联络? 答:不许可加工人员和物料露天流动或转运。 46、通则中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水必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请问煮制肉制品水和有内包装进行二次灭菌煮制用水是否也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答:全部是生产用水,均应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 47、鱼肉肠应属于肉制品还是水产品发证范围? 答:鱼肉肠属高温蒸煮肠,既属于肉制品发证范围,也属于水产品发证范围。但不要求企业同时取得肉制品和水产品两个生产许可证。以肉制品为主导产品企业,应按肉制品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以水产品为主导产品企业应按水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核查和发证检验可参摄影应细则进行。其它发证产品交叉覆盖问题按以上标准处理。 48、在企业标准合理性审查中要求审查组在书面材料审查阶段,对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荐性指标要求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如牛肉干蛋白质指标低于国家标准、行标要求,是否可行? 答:牛肉干蛋白质指标不能降低,申证产品必需达成国家标准和行标要求。 五、乳制品 49、乳制品企业使用同一条生产线轮番生产巴氏杀菌乳和含乳饮料这两种不一样类别产品,是否许可? 答: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乳制品审查细则要求,企业能够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不一样产品,关键在于企业在转换两种产品生产时要控制好生产线清洗、消毒步骤。 50、调味奶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假如纳入,蛋白质含量有何限定? 答:调味奶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GB5408.2-1999《灭菌乳》标准中要求了灭菌调味乳蛋白质不得低于2.3%。 51、对于大包装奶粉抽样应怎样进行? 答:能够从大包装乳粉中抽取样品,样品分成10份(可合适降低);同时,加抽一个空包装袋,用来检验标签。但因乳粉样品要检验微生物指标,抽取大包装乳粉样品要在无菌环境中完成,样品容器、取样工具、运输过程不得对样品造成污染。 52、企业单元产品增加或扩大品种,如灭菌乳中增加花色乳等是否要立案? 答:假如在原生产条件基础上同一审证单元增加品种,不需要立案;假如是在增加新品种同时,增加了新生产线或生产条件发生了改变,应进行现场审查并立案。 53、乳制品生产企业中,若企业含有快速检测仪,是否还需要配置细则中要求检测设备?有快速检测仪必需定时用标准方法进行校准,假如企业不含有细则要求检测设备,极难确保快速检测方法正确性。 答:企业含有快速检测仪能够自行校准,也能够采取其它方法校准。如:用标准样品校准或在当地质检所校准。企业有相关检验规程能够确保检验数据正确性即可。 54、乳制品生产审查中干法生产乳粉是指什么样生产工艺?对干法生产有什么要求? 答:乳制品生产细则中干法生产乳粉是指生产企业仅靠外部供给原料乳粉,进行混合、包装过程;企业没有原料乳净乳、杀菌浓缩、喷粉干燥生产过程和设备。采取干法生产工艺生产乳粉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必需达成净化车间要求,含有独立空调系统(不得使用家用空调替换);空气净化系统;内部采取彩钢板作为隔断,地面采取环氧树脂材料制作,确保生产环境达成恒温恒湿及空气净化。车间内应区分关键卫生区和通常卫生区,裸露乳粉原料应保持在关键卫生区内,并确保关键卫生区气压高于通常卫生区。关键卫生区内空气应采取臭氧定时杀菌。 55、液体乳生产设备中,要求有净乳设备,除了离心净乳机外,单联或双联过滤器是否能够呢?企业只经过1~2道200目标尼龙过滤网进行过滤行不行? 答:净乳设备能够用离心净乳机、单联或双联过滤器,但只经过1~2道200目标尼龙过滤网过滤是达不到要求。 56、在某一乳制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发觉该企业生产两种炼乳产品,即一个为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甜炼乳,另一个是按经技术监督部门立案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甜炼乳(企业标名称为“浓缩乳”,其工艺和甜炼乳生产工艺一样,仅添加糖、降低蛋白质含量),而企业所申报QS产品为符合国家标准甜炼乳,审查时应怎样处理? 答:企业生产全部炼乳产品全部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产品检验结论应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六、饮料 57、物流净化设施具体指哪些? 答:物流净化是指生产物料进入准洁净区和洁净区时净化,包含除去外包装、清洗、消毒这些过程。 58、人流净化设施是需要风淋,还是有个消毒池就能够了?人流净化方法关键有风淋、消毒、洗手、更衣等,要依据不一样生产区要求,设置多个或全部。 59、在饮料细则中,对生产车间准清洁区和清洁区,要求有空气处理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是否对固体饮料、二次灭菌含乳饮料空气洁净要求是否也按此要求呢? 答:瓶(桶)装饮用水灌装车间空气清洁度应达成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成100级,或灌装车间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成1000级,而且在必备生产设备中明确要求有空气净化设备和风淋门,审查时首先要有符合要求且状态完好必备设备,其次要有运行维护统计。其它饮料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要求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但在必备生产设备中没有要求有空气净化设备和风淋门,所以通常情况下要求企业应经过紫外灯、喷洒消毒剂和熏蒸等方法对车间空气中微生物进行控制即可。对于采取后杀菌工艺生产饮料、固体饮料,和灌装线本身就带有空气净化灌装空间(无菌灌装线)生产线,可对灌装车间环境要求相对松部分。 60、矿泉水是否要对全部界限指标进行检验? 答:产品标签上明示界限指标全部要进行检验。其中最少要有一项界线指标必需符合标准要求,其它指标按明示值判定。标签上没有明示界线指标不需检验。 61、纯净水厂其桶装水在自动灌装压盖工序完成以后,用电吹风或类似工具来替换热收缩膜机完成包装(膜)工序,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答:能够使用自制设备来替换热收缩膜机,但要要求自制设备能完成热膜收缩过程,不能对产品造成污染。 62、对饮用水灌装车间空气净化等级判定不易掌握,是否要求企业提供净化等级证实? 答:饮用水灌装车间空气净化等级判定能够从设备功效来判定,也能够进行现场测量。假如企业自己建造设备,企业要能证实空气洁净度能达成要求等级。 63、离子水(弱碱性离子水,将水分子分成OH-及H+)是否纳入管理? 答:离子水这一产品名称没有说明产品真实属性,企业应首先明确其产品是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还是饮用水,然后按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对应要求进行受理、审查。 64、以饮用纯净水为主,加入饮用水,如有一个水是90%至95%饮用纯净水,5%至10%饮用水,是否在发证围内? 答:瓶(桶)装饮用水全部在发证范围之内,上述产品应按瓶(桶)装饮用水审查发证。 65、纯净水生产企业不含有浊度仪,是否能够用比色管比色方法检验检验浊度? 答:企业能够使用其它方法进行出厂检验,但要对所用方法进行验证,所用方法检验结果要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有很好一致性。目视比浊方法进行纯净水浊度检验,难以达成要求正确性度要求,所以不可行。 66、在纯净水出厂检验中,能否使用pH试纸替换酸度计测定pH值? 答:pH计正确性能够达成0.01,通常精密pH试纸只能到0.1,所以也不能用pH试纸替换pH计。 67、碳酸饮料是否许可二次灌装? 答:假如二次灌装是指分装话,碳酸饮料是不许可分装。 68、对生产碳酸饮料企业企标进行合理性审查时,二氧化碳指标可否放宽? 答: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关键指标,在企业标准中,二氧化碳气容量要达成GB/T10792《碳酸饮料(汽水)》要求。 69、果肉饮料(罐装)先灌装后杀菌工艺、无机械化灌装设备,手工是否能够? 答:不能够。饮料中果肉通常很细小,能够实现机械化灌装。 70、果蔬汁饮料生产中,如灌装后再按罐头杀菌工艺进行杀菌,对准清洁区和清洁区要求及空气洁净度要求是否可按罐头细则而不按果蔬汁饮料相关要求呢? 答:能够按罐头细则要求实施。 71、果汁饮料发证范围为何不能包含果醋呢? 答:首先要明确这里“果醋”产品真实属性,假如是指酸味果汁饮料即果汁含量≥5%,能够纳入果汁饮料发证范围;假如是调味用食醋应纳入食醋发证范围。 72、标称“豆奶”饮料,在7秒至10秒内经过130℃板式热交换器杀菌,不是无菌罐装,塑料袋包装,保质期2至7天,是否可按植物蛋白饮料发证? 答:依据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要求,产品须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工序,而上述产品工艺不符合此条要求,所以这种产品不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范围。 73、以大麦芽为原料、采取植物蛋白饮料工艺生产出产品能否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其企业标准合理性审查是否按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进行? 答:能够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范围。企业标准合理性审查是要按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74、豆奶饮料标准有两个,即GB16322-和QB/T2132-1995,但这两个标准对蛋白质要求不一致,GB16322-对蛋白质要求大于等于0.5%,QB/T2132-1995对蛋白质要求大于等于1.0%,那么豆奶饮料蛋白质指标应该以哪一个标准为主? 答:GB16322-是《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QB/T2132-1995是《豆乳和豆乳饮料》标准。从所列标准来判定,问题中所提“豆奶饮料”指得是应是豆乳饮料。豆乳饮料是一个植物蛋白饮料,所在必需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其蛋白质要求≥1.0%。 七、方便面、饼干 75、GB7100-《饼干卫生标准》中相关微生物指标要求和QB1253-91《饼干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有矛盾。应怎样实施? 答:按GB7100-《饼干卫生标准》实施。 76、饼干厂若不含有必备成型设备,如:曲奇饼干成型中未采取叠层机、辊切成型机等,而采取手工或模具成型,能否经过发证? 答:按饼干细则中要求,对曲奇饼干要求有叠层机、辊切等成型机,企业采取手工或模具成型不符合细则要求。 77、饼干包装形式,单包多重能够算作大包装,大包装产品需含有什么条件? 答:大包装没有一个明确重量界线。大包装产品不得直接装入外包装箱,必需用塑料袋或其它包装材料包装后再装入外包装箱内。 78、饼干生产厂家生产酥性饼干缺必备设备,如辊印成型机,而以模具及手工替换,其生产饼干供给多家连锁面包店出售,产品有包装,确保期为30天,能否发证? 答:企业必需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细则要求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企业必需按饼干细则要求使用成型设备。 79、方便米粉(米线)有QB/T2652-标准,和方便面标准差异较大。提议依据其和方便面工艺差异,视情考虑是否纳入。 答:即使方便米粉(米线)和方便面是两种不一样产品,但假如方便米粉(米线)能达成方便面细则要求,也以申请方便面生产许可证。 八、罐头 80、豆豉罐头应归属哪个单元?果蔬类罐头、其它类罐头还是酱腌菜单元? 答:就豆豉来说应属于发酵性豆制品。而豆豉罐头不属于果蔬罐头,应属于其它罐头类。但因其没有国家标准、行标或地方标准,不纳入发证范围。 81、肉禽罐头和果蔬罐头中,无行业标准是否发证? 答:这两类罐头有卫生标准,无行业标准也能够发证。 82、咸核桃仁罐头(QB1411-91)和琥珀核桃仁罐头(QB1410-91)应列入其它罐头申证单元还是炒货食品申证单元? 答:咸核桃仁罐头(QB/T1411-91)和琥珀核桃仁罐头(QB/T1410-91)应按罐头产品核查、发证。 83、有企业申请山野菜罐头,其包装为塑料包装,企业称其包装物为抗高温塑料,其工艺完全符合罐头生产工艺,能够按罐头受理吗? 答:若按罐头工艺生产,产品不使用防腐剂,能达成果蔬罐头标准,能够根据果蔬罐头进行核查发证。但山野菜种类繁多,要确实证实可供人安全食用,必需时按新资源食品处理。 84、鱼罐头中,假如是原料问题,海域污染造成砷超标,怎样处理? 答:不符合标准原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85、玉米罐头为何不列入发证范围,甜玉米应属于蔬菜范围。 答:依据现在细则中罐头分类,玉米罐头归在其它罐头类。其它类罐头中,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产品(玉米罐头现在尚无标准)暂不纳入发证范围。 九、冷冻饮品 86、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时,糖精钠和甜蜜素全部必需检吗?还是仅仅甜蜜素必需检验? 答:依据细则要求,全部应检验。 87、在冷饮产品中,新细则中要求“不得使用盐水槽为成型设备”该条要求太过笼统,应具体解释和界定。 答:新细则中不得使用盐水槽指是以手工操作盐水槽。整体连续化以盐水槽方法硬化成型设备能够使用,要求加料和模具推进要自动完成。 十、速冻面米食品 88、速冻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速冻是将预处理食品放在-30℃~-40℃装置中,通常在30分钟内经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冰晶直径小于100μm。速冻后食品中心温度必需达成-18℃以下。 89、对速冻食品运输工含有什么要求? 答: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厢体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厢内温度必需保持-15℃以下,运输过程中产品温度上升应保持在最低程度。 90、东北地域部分速冻面米食品企业季节性生产,冷库是否必备? 答:因为室外气温是无法人为控制,不能确保其温度在零下18℃以下,波动不超出2℃,所以必需含有冷库。 91、豆腐皮包肉,木薯粉肉等速冻食品是否能够纳入“杂粮”制作速冻面米食品发证? 答:豆腐皮包肉,木薯粉肉全部不是速冻面米食品。 92、速冻面米食品生产其原料要按要求“清水清洗”,实际中,很多企业是将蔬菜浸泡在水池里,然后不停加水,让水溢出来,一边进行清洗,这么行不行? 答:能达成流水清洗,确保将菜料洗净即可。 93、速冻肉丸(以淀粉或小麦粉及肉为关键原料)是否纳入发证范围?假如企业标准参考速冻面米食品标准实施,可否纳入速冻面米食品申证单元。 答:速冻肉丸不是速冻面米食品,不纳入速冻面米食品申证单元。 十一、膨化食品 94、爆米花必备生产设备怎样掌握? 答:要求膨化设备和包装设备。 95、依据公布发证产品目录,奶酒、烤馍片、薯条、薯片、奶片等应怎样归类不太清楚。 答:奶酒、烤馍片、奶片现还没有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以土豆粉作为原料按一定膨化工艺加工而成薯条、薯片,属于膨化食品发证范围;用土豆直接切片并油炸等膨化工艺加工而成薯类食品,假如产品质量能达成膨化食品相关标准要求,属于膨化食品,能够纳入发证范围。 96、锅巴是否属于膨化食品? 答:锅巴产品假如其生产工艺符合膨化食品相关工艺类型要求,实施产品标准和实物质量均符合膨化食品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就能够纳入膨化食品发证范围。 97、膨化食品发证检验中要求非油炸型可不检“酸价”、“过氧化值”、“羟基价”,但有些企业膨化后加淋油程序,脂肪含量可达15%。提议:将细则发证检验要求改为:脂肪含量超出5%,时应检验“酸价”、“过氧化值”、“羟基价”。 答:淋油型和油炸型全部要检“酸价”、“过氧化值”、“羟基价”;油炸型和非油炸型不能用脂肪含量来划分。 98、天然果蔬片能否纳入膨化食品发证? 答:不能。水果蔬菜脆片有专门行业标准QB2067-1995《水果、蔬菜脆片》,所以不纳入膨化食品产品范围。 99、由大米、或小米经膨化后再用糖浆粘制成米糕或米糖属于膨化食品? 答:由大米、小米、玉米等谷物经膨化工艺加工成体积显著增大食品,然后加油脂、酱料糖或果仁等辅料夹心或涂成等工艺制成酥脆食品,假如产品质量能达成膨化食品相关标准要求,或企业实施膨化食品行业标准,可属于膨化食品,能够纳入膨化食品发证范围。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二) 公布时间:-09-21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1、问:在肉制品复合磷酸盐(添加剂)检验过程中,因为检验方法要求将肉中、骨头中磷均计算在内,肉制品中复合磷酸盐轻易超出标准要求。我们认为复合磷酸盐超标关键是原料肉或骨头中磷含量过高造成,而且饲料带入磷在动物间存在较大差异。对复合磷酸盐应怎样检验? 答: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复合磷酸盐比较普遍,必需严格加以控制。在肉制品检验过程中,能够将骨头(非可食部)去除后制样进行检验。原料肉中磷含量过高,和饲料配方相关,企业应选择含磷量低原料肉。 2、问:“无醇啤酒”在国际上作为一个啤酒品种,是指酒精含量低于0.5%(v/v)啤酒,可用一般啤酒脱醇而得,也可用限制发酵控制酒精生成而制成,应该同啤酒一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同意将“无醇啤酒”作为啤酒一个品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审查过程中可参考《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无醇啤酒生产企业应该含有啤酒生产能力,而且有脱醇、控制酒精生成等生产无醇啤酒所需设备;无醇啤酒产品酒精度要低于0.5%(v/v),原麦汁浓度要≥3.0g/100g;其它质量指标要符合啤酒标准要求。 3、问:现在中国部分啤酒厂为确保同一品牌啤酒风味一致,采取“集中酿造,分散灌装”方法进行生产,各灌装点没有啤酒细则要求发酵等设备,对这些灌装啤酒生产企业应怎样审查? 答:能够接收这类啤酒灌装企业啤酒生产许可证申请,啤酒灌装厂核查要在原料啤酒生产厂以后进行,使用原料啤酒供给厂生产许可证,不单独发放啤酒生产许可证。在审查中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啤酒灌装厂和发酵厂要有隶属关系;灌装厂能够是发酵厂下级单位,也能够是同一上级企业平级单位。 (2)啤酒灌装厂只许可灌装本企业发酵生产啤酒,并要保持啤酒品牌一致性。 (3)啤酒灌装厂能力应满足啤酒细则中对应要求;产品最终灭菌过程要在灌装厂内完成;要有相关产品检验能力,并在灌装厂完成出厂检验。 (4)对运输原料啤酒工具进行清洗、灭菌,确保原料啤酒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 4、问:米酒是否能够按黄酒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米酒和黄酒生产工艺即使相同,但在用曲、发酵和贮存工艺上还是有差异,大部分米酒质量指标、感官指标达不到黄酒要求,所以米酒不能按黄酒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米酒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措施将另行制订。 5、问:根据糖果生产许可证细则要求,糖果生产不许可分装。但在糖果行业中,分装生产比较普遍,假如不让生产会影响这个行业发展。 答:在充足听取行业、企业、教授意见后,认为糖果分装不会对糖果安全造成大影响,所以许可糖果进行分装。审查时,必备生产设备中只要求有包装设备(封口设备、生产日期标注设备、计量称重设备等),其它按《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核查。分装企业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分装”。 6、问:在番茄酱生产关键地域,番茄酱生产季节性很强,番茄榨酱期只有两个月。通常做法是将番茄集中加工成大桶番茄酱,然后由其它罐头生产厂再加工成番茄酱罐头。这种番茄酱罐头生产不是从番茄开始,而是从番茄酱开始加工,没有(也不需要)前期原料处理设备。是否能够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中不核查处理番茄设备? 答:企业能够番茄酱为原料生产番茄酱罐头。在核查过程中对原料处理设备能够不做要求。但要求企业必需要对番茄酱原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7、问:茶叶细则修改单中,根据新公布标准增加了“稀土总量”检验项目,但其检验方法灵敏度为10 mg/kg,不能满足标准中要求≤2 mg/kg检验要求。这个项目是否要检验?怎样检验? 答:GB2762-《茶叶卫生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要求项目,发证检验时必需进行检验。如标准推荐检验方法达不到检验要求时,各发证检验机构能够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检验,如ICP、离子质谱等方法。所用方法要经过验证,确保检验结果正确。 8、问:有省在酱腌菜发证过程中发觉部分酱腌菜产品(方便榨菜、雪菜、萝卜干)水分含量超出了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其原因是现在酱腌菜盐分较低,要降低水分会影响产品口感,问是否能将酱腌菜中水分指标放宽。 答:应按《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要求,对企业标准合理性进行审查。水分高于推荐性行业标准要求,但有合理理由,在核查、检验中可按企业标准进行要求。-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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