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井控管理实施细则样本.doc
《公司井控管理实施细则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井控管理实施细则样本.doc(8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田 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二○一十二个月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井控管理基础制度 1 第三章 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18 第四章 录井井控管理要求 23 第五章 测井井控管理要求 29 第六章 固井井控管理要求 26 第七章 钻井液井控管理要求 27 第八章 欠平衡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27 第九章 中途测试井控管理要求 31 第十章 试油(气)工程井控管理要求 37 第十一章 加砂压裂/酸化施工井控管理要求 38 第十二章 修井和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要求 40 第十三章 采油生产井控管理要求 48 第十四章 采气井控管理要求 44 第十五章 含有毒、有害物质井特殊井控管理要求 47 第十六章 长停井、报废井井控管理要求 48 第十七章 附 则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落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企业石油和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要求》要求,加强西南石油局、西南油气分企业(以下分别简称局、分企业)井控管理工作,特制订《西南石油局、西南油气分企业井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石油行业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企业(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标准和制度,并结合局、分企业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井控”是指油气井勘探开发全过程油气井控制和管理,包含钻前施工、钻井(含定向、钻井液、欠平衡)、测井、录井、测试、井下作业、生产井管理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各生产步骤。 第四条 井控管理是一项系统安全工程,包含井位选址、地质和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地质、设计、计划、财务、生产、工程、装备、监督、培训、安全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适用于分企业所属油气井工程作业井控管理。局属工程作业队伍在分企业市场以外负担施工还要遵守业主方相关井控管理要求。 第二章 井控管理基础制度 第六条 井控分级管理制度。局、分企业及所属各相关单位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方面负责井控工作。 (一) 局、分企业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分企业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钻井工程处、采油气工程处、安全环境保护处、勘探处、开发处、装备管理处、生产运行处、工程市场处、技术监督处、计划处、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和物资供给处等部门责任人组成。 (二) 局、分企业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钻、完井井控管理办公室、试油气生产井控管理办公室和井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钻井工程处、采油气工程处和安全环境保护处。 (三) 局、分企业所属各采油(气)厂、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监督中心和控股企业;各钻井、固井、测井、泥浆服务、录井、井下作业企业、钻井工程院应成立由厂长(经理、主任、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管理和监督检验职责,全方面落实井控安全责任。 (四) 局、分企业各二级单位所属钻井(含定向、钻井液、欠平衡)、固井、录井、测井、井下作业、采输等基层队,应成立由队长为组长,相关岗位人员参与井控领导小组,负责基层单位井控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井控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组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 (一) 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及组员部门职责。 1. 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1) 组织落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及企业规范,健全井控监督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 2) 组织制(修)订局、分企业井控相关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 3) 按钻、完井、试油气采输分专业组织井控专题检验,立即发觉并研究处理井控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 4) 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井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钻、完井井控管理办公室、试油气生产井控管理办公室和井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井控管理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安全工作会议,全方面总结布署井控工作; 5) 审核勘探开发项目,确保井控本质安全投入; 6) 审批局、分企业上报和自筹资金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落实经费、监督实施; 7) 指导各单位井控管理工作; 8) 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根据要求程序开启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2. 井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键职责:负责整个油气勘探和开发生产井控监督检验工作。 1) 接收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检验日常井控工作落实情况; 2) 落实落实施业、集团企业及局、分企业相关井控技术安全标准、规范,立即组织制(修)订局、分企业井控安全管理标准、制度; 3) 监督检验局、分企业相关处室和所属相关二级单位井控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实施情况,落实井控安全技术方法; 4) 负责制订局、分企业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并监督检验实施进度; 5) 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指挥工作;参与井喷事故及硫化氢溢出事故调查处理; 6) 立即向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汇报井控监督检验工作,提出监督检验工作方案及安排意见; 7) 参与局、分企业井控安全专题检验; 8)负责制订局、分企业试油(气)采输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年度培训计划。 3. 钻、完井井控管理办公室关键职责:负责钻前至完井方法实现期间生产过程井控管理。 1) 接收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领导,具体负责局、分企业钻、完井、封井井控日常管理工作; 2) 落实实施行业、集团企业及局、分企业相关钻、完井井控技术安全标准、规范,组织制(修)订局、分企业钻井井控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 3) 审核局、分企业钻、完井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年度培训计划; 4) 组织关键区域(井)钻、完井井控技术方案论证,审核钻、完井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5) 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指挥工作;参与井喷事故及硫化氢溢出事故调查处理; 6) 立即向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汇报钻、完井井控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及安排意见; 7) 负责组织局、分企业钻、完井井控安全专题检验。 4. 试油气生产井控管理办公室关键职责:负责试油(气)、加砂压裂/酸化、采油气生产、修井/井下作业过程中井控管理和废弃井、长停井、集输场站等井控管理。 1) 接收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领导,具体负责局、分企业测试、采输、井下作业、废弃井、长停井井控日常管理工作; 2) 落实实施行业、集团企业及局、分企业相关井控安全标准、规范,组织制(修)订局、分企业测试、采输、井下作业、废弃井井控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 3) 负责审核局、分企业试油(气)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年度培训计划; 4) 参与关键区域(井)相关井控技术方案论证,审核试油(气)采输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5) 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指挥工作;参与井喷事故及硫化氢溢出事故调查处理; 6) 立即向局、分企业井控领导小组汇报井控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及安排意见; 7) 负责组织局、分企业测试、采油气生产、井下作业、废弃井井控安全专题检验。 5. 其它部门职责。 1) 勘探处负责分企业市场内地质设计,和测井、录井作业队伍井控管理工作;落实落实施业和局(分企业)井控技术标准、制度;参与勘探井井控设计和技术方案论证。 2) 开发处负责分企业市场内开发井井控技术管理工作;落实落实施业和局(分企业)井控技术标准、制度;参与开公布署方案和开发油气井井控设计和技术方案论证。 3) 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钻开油气层前检验和验收工作;负责井控应急事件处理协调工作;参与井控日常管理。 4) 人力资源处负责井控技术培训及取证工作。 5) 装备管理处负责井控设备计划、购置、使用、维修、改造、报废管理工作。检验督促井控设备管理、维修和定时检验。 6) 石油工程管理处负责工程作业队伍资质和准入工作。 7) 技术监督处负责井控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搜集、识别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验井控监督资质取证。 8) 计划处负责井控投资计划上报和管理工作。 9) 财务处负责井控费用预算和管理工作。 10) 物资供给处关键负责井控物资供给工作。 6. 分区机构职责。 在川东北、新疆和临盘工区分设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验工区内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井控管理工作;组织关键井钻开油气层前、试油(气)开工前检验验收工作;组织工区内井控专题检验;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指挥工作。 (二) 负担分企业所属井钻井施工钻井企业是钻井、中途测试、完井作业期间(钻前至完井方法实现期间,下同)井控责任主体;负担分企业所属井试油气作业井下作业企业是试油气作业期间井控责任主体;负担油气采输生产采油(气)厂是油气采输生产及后期废弃期间井控责任主体。分别负担油气井不一样阶段管理项目标井控责任。 (三) 钻井工程处、采油气工程处、安全环境保护处,局、分企业所属各采油(气)厂、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监督中心和控股企业,各钻井、固井、测井、泥浆服务、录井、井下作业企业、钻井工程院和局井控中心,均应设置井控专职岗位,确保井控责任制落实。 (四) 井控中心职责:根据装备管理处要求,负责局、分企业井控装备具体管理,指导现场安装,并负责现场试压,对局、分企业所属井控装备进行定时巡检,立即上报井控装备存在问题和隐患,负责局、分企业所属井控装备十二个月期、三年期保养、维修、检验工作,帮助装备管理处确定井控装备管理措施,建立井控装备技术档案。 第八条 井控工作检验制度 (一) 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应定时组织开展井控检验工作。其中,局、分企业每六个月组织一次,局、分企业所属相关二级单位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基层队每个月组织一次。 (二) 局、分企业井控检验相关事项。 1. 检验时间及标准。 局、分企业井控定时检验每六个月组织一次,时间分别为四月和九月。另外,依据集团企业井控检验安排和局分企业认为有必需时,进行不定时井控检验。 2. 检验组织形式。 成立局、分企业井控工作检验小组,组长由局、分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局、分企业副总工程师、钻井工程处、采油气工程处、勘探处、开发处、工程市场处、装备管理处、安全环境保护处、生产运行处、技术监督处、人力资源处、工程监督中心、采油(气)厂、培训中心、井控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检验时分为钻、完井井控检验组、试油(气)采输井控检验组和各地域井控检验组分别开展工作。 3. 检验范围。 1) 局、分企业各采油(气)厂、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监督中心、井控中心和控股企业,各钻井、固井、录井、测井、井下作业、泥浆服务企业; 2) 现场安装了井控装置且含有井控检验条件钻井队、录井分队、泥浆服务队、定向队、欠平衡技术服务队、测井队、修井队、测试队。 3) 分企业所辖集输站、井站。 4. 检验内容。依据井控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井控检验内容关键包含: 1) 分级管理责任制; 2) 井控工作检验制度、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及井控培训取证制度; 3) 井控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制度、开工检验验收制度、井控及硫化氢防护演练制度、和井喷和硫化氢泄露事故逐层汇报制度实施情况; 4) 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情况,各项设计中井控制度实施情况,井控设计审核审批情况,井控设计实施情况。每口井施工设计必需包含具体井控要求; 5) 施工现场井控设备、逃生设施和消防、气防器具配套及使用情况; 6) 井场道路和井场布局和井控要求实施情况; 7) 开钻前技术交底制度、钻开油气层审批制度、和单井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8) 施工过程中坐岗观察制度、干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实施情况; 9) 特殊工艺井、特殊区域井井控要求实施情况和压井材料和设备贮备情况。 5. 检验程序。 1) 检验组组员集中学习相关标准并分工,安排日程; 2) 检验组抽查二级单位井控管理工作台帐,听取被查单位汇报; 3) 检验组抽查正在施工钻井队、录井队、泥浆服务队、定向队、欠平衡技术服务队、测井队、修井队、测试队、集输站、井站,现场讲评; 4) 检验小组资料汇总; 5) 局、分企业发文公布检验结果。 6. 检验要求。检验应有统计,对发觉问题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由施工单位、监督签字后,由采油(气)厂或监督中心上报检验召集部门。不能完成整改项目应制订管理方法和技术方法作支撑以确保井控安全并上报。 (三) 各二级单位和基层队伍井控检验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局、分企业井控检验项目。 第九条 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局、分企业和各级单位定时召开井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部署井控管理工作,并立即研究、处理井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井控工作例会关键内容应包含人员培训计划、设备购置和维修计划、工作部署及总结等多个方面。局、分企业每六个月一次,局、分企业所属相关二级单位每三个月一次,基层队每个月举行一次,并作好对应统计。 第十条 井控培训取证制度 (一) “井控操作证”取证岗位。 1. 局、分企业机关:分企业总经理,主管勘探、开发、生产运行、钻井工程、采输工程、工程市场、安全工作副局长、副总经理,钻井工程、采油气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勘探、开发、生产运行、技术监督、工程市场等处室责任人和在部门中具体负责井控工作管理人员。 2. 各采油(气)厂、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监督中心、控股企业,各钻井、固井、测井、录井、泥浆服务、井下作业企业,钻井工程院:厂长(经理、主任、院长),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副厂长(副经理、副主任、副院长)、正副总工程师;生产、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和在部门中具体负责井控工作管理人员。 3. 基层队伍。 1) 钻(修)井队:正副队长、书记、钻井工程师、HSE管理员、钻井大班、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2) 录井分队:分队长、技术负责、安全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3) 泥浆服务分队:分队长、技术负责、安全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4) 测试分队:正副队长、书记、技术员、安全员、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5) 采输分队:正副队长、技术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6) 集输站、井站:正副站长、技术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4. 其它人员取证岗位。 1) 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和地质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 2) 井控中心责任人、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3) 从事欠平衡钻井、固井、测井、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技术人员及关键操作人员。 (二) “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取证岗位。 1. 现场人员:在含硫化氢区域从事钻井(含钻井液、定向、欠平衡、固井)、试油(气)、测井、录井作业和油气生产全部现场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2. 机关人员:在含硫化氢区域从事钻井(含钻井液、定向、欠平衡、固井)、油气测试、测井、录井作业和油气生产单位相关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 井控和防硫化氢取证及复审培训工作应在集团企业认可培训机构进行。局、分企业所属各单位人员取证及换证培训标准上在局培训中心进行。 第十一条 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一) 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单位应持有对应等级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二) 设计人员应含有对应资格,负担“三高”井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三) 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有《井控专篇》。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井控专篇》应以井控安全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关键内容。包含井控装置设计、井控工艺、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按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关键是硫化氢储藏层位、含量、防护方法等。 (四) 全部设计均应按局、分企业要求程序进行审批、签字等,未经审批不准施工;如遇有未预见原因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组织工程和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三高”油气井应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五) 油气井钻(修)井施工均应按钻(修)井设计组合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由施工单位向采油(气)厂或工程监督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通常浅井和中深井经采油(气)厂或工程监督中心批复后实施,深井和关键井、勘探井应由局、分企业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甲方监督管理制度 (一) 全部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应有甲方现场监督人员。“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它关键井应实施住井监督工作制;通常开发井可实施“通常工序巡回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 (二) 现场监督人员除应推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外,同时负责监督井控和HSE工作。 (三) 对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监督人员实施资质管理;“三高”井和预探井监督人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监督证书。 第十三条 井控及硫化氢防护演练制度。基层队应依据施工需要,分不一样工序自行组织职员开展井控演练。演练应分岗位、按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其它专业工作人员参与。演练时应做好统计,包含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参与人等。 (一) 钻井井控演练。 1. 钻井井控演练应分正常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等四种工况。常规井井控演练应以每班每个月每种工况不少于一次; 2. 钻开油气层前,应组织一次井控演练,不合格不得打开油气层; 3. 高含H2S井演练应包含H2S防护内容,钻开含H2S油气层100m前应按预案程序组织一次以H2S防护为关键目标全员井控演练。钻井企业按预案程序和步骤,组织现场施工全体人员(包含录井、泥浆、定向、欠平衡等)参与、地方对应部门和当地群众参与以防硫化氢溢出后人员救护和抢险为关键目标演练。必需时,由生产运行处和地方政府联动组织井喷防硫化氢救援演练。参与人员应包含局、分企业相关处室、钻井企业、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当地群众和全表现场施工人员等; 4. 休假刚上井班组应立即加密进行井控演练。 5. 井控演练要认真对待,演练中应有统一指挥,各钻井队相互联络协调配合信号或手势应该一致。演练结束应由井队长、钻井工程师或监督对演练进行讲评,填写井控演练统计并将演练结果立案。 (二) 井下作业(试油、气)应分射孔、起下管柱、诱喷求产、空井等工况自行组织开展井控演练。常规井控演练应以每种工况每个月不少于一次为宜。含硫化氢井,在射开油气层前应按应急预案程序和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参与以防硫化氢溢出后人员救护和抢险为关键目标井控演练。 (三) 采油(气)队每三个月最少进行一次井控演练,含硫化氢井应组织防硫化氢和井控应急演练。 (四) 做好演练总结。总结内容应包含:参与演练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地点;起止时间;演练项目和内容;演练过程中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连续改善提议;演练过程统计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十四条 井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 井控装备和配件购置,必需是集团企业相关部门认可供给商生产合格产品。 (二) 井控设备定时报废制度。根据总部要求,防喷器报废年限为,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出3年。用于“三高”油气井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出7年,超出7年应加密监测并监控使用。 (三) 现场紧急情况下,局、分企业强行调配局、分企业属井控设备。 第十五条 井控设备强制保养维修制度 (一) 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 1. 局、分企业井控设备专业维修机构确定为局井控中心。井控中心应按总部要求取得对应专业检验维修资质,才能进行对应等级井控检验维修工作。 2. 局井控中心应按总部要求建立完善检验维修质量确保体系,检验维修应严格实施SY/T6160《防喷器检验和修理》等相关标准、制度。 3. 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按井场联接形式组装后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用于关键探井、“三高”气井防喷器组应做等压气密检验。 (二) 井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要求。 1. 井控设备在现场使用过程中,作业队伍和班组应有专员管理井控设备,并认真做好每日运行班报表填写工作。 (三) 井控设备保养和维修。 1. 按规范对井控设备进行三月期、十二个月期、三年期强制订时保养和检测检修。 2. 三月期保养在现场进行或依据需要送井控维修车间进行检测和保养;十二个月期和三年期必需送井控维修车间进行检测和检修,并出具试压检测合格汇报。 第十六条 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和维护制度 (一) 基层队应按设计安装使用井口设备、井控装备和气防器具。 (二) 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和采油(气)使用井口设施、井控装置,现场安装完成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三高”气井井口设施、井控装置宜做等压气密检验。 (三) 钻井和试油(气)防喷器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应定时进行检验。定时检验分3月期检验、1年期检验和3年期检验3类。浅井、中深井每完一口井进行三月期保养,每完八口井进行十二个月期检测检修,每完二十口井进行三年期检修;4500m以上深井每完一口井进行十二个月期检测检修,每完三口井进行三年期检修;中深井、深井在钻井中每三月应进行三月期保养。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点应实施SY/T616《防喷器检验和维修》。 (四) 井下作业防喷器使用期满6个月应进行检测;使用期满仍须继续使用,应经现场试压检验合格,待施工结束时再送回车间进行检测。 (五) 各类H2S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大功率声响报警器等气防器具,现场安装后应进行可靠性检测,声光报警、数值显示等达成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 井控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由作业队伍或专业队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并对其使用可靠性负责。 (七) 井控设备现场试压应由含有资质专业队伍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试压合格后出具试压合格单,经试压服务方、钻井(修井、测试)队、钻井(修井、测试)监督三方签字认可。如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要求,由施工方进行风险评定,并形成汇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七条 井控设备档案管理要求 (一) 井控设备基层使用单位要建立班检验、日检验、周检验和月检验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检验维护用统计填写,井控设备应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时检验保养,提交井控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或局井控中心。 (二) 井控中心认真填写井控设备检修、保养、维护、试压统计,并提交井控设备使用管理单位。 (三) 井控中心、井控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将所管辖局井控设备根据逐台、逐项、逐井标准,建立防喷器、控制系统、阀组、管汇等,对所使用井控设备建立安装调试检维修使用档案。使用管理单位每三个月一次提交局井控中心归档。 (四) 局井控中心应根据逐台、逐项标准,建立防喷器、控制系统、阀组、管汇等对所维修局、分企业内井控设备建立检维修保养使用档案。 第十八条 开工检验验收制度 (一) 钻井各次开钻检验验收管理权限。 对浅、中深开发井(井深4500米内),钻井企业自检后,采油(气)厂组织验收;浅、中深探井(井深4500米内),由钻井企业自检后,工程监督中心组织验收; 4500米以上深井开发井,经钻井企业自检、采油(气)厂检验后,由钻井工程四处长带队,生产运行处牵头和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开钻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三高”气井、4500米以上深井探井,经钻井企业自检、监督中心检验后,由局、分企业副总工程师带队,生产运行处牵头,和钻井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开钻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 井下作业、试油气开工检验验收管理权限。 对浅、中深开发井(井深4500米内),由井下作业企业自检后,采油(气)厂组织验收;浅、中深探井(井深4500米内),由井下作业企业自检后,工程监督中心组织验收; 4500米以上深井开发井,经井下作业企业自检、采油(气)厂(监督中心)检验后,由采油气工程四处长带队,和生产运行、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开工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含硫化氢气井、4500米以上深井探井,经井下作业企业自检、监督中心检验后,由局、分企业分管领导或副总工程师带队,采油气工程处牵头,和生产运行、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开工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三) 钻井和试油气作业(井下作业)各次开钻(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采油(气)厂(工程监督中心)提出书面开钻(开工)申请,检验验收合格后应下达“开钻(开工)同意书”同意开钻(开工);检验验收不合格不得开钻(开工)。 第十九条 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定)制度 (一) 钻开油气层审批制度。 对浅、中深开发井(井深4500米以内)钻开油气层验收和审批,采油(气)厂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验收;浅、中深探井(井深4500米以内),工程监督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验收;4500米以上深井开发井,经采油(气)厂检验后,由钻井工程四处长任组长,和生产运行、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三高”气井、4500米以上深探井,经采油气厂(监督中心)检验后,由钻井工程处牵头,局、分企业分管领导或副总工程师任组长,和生产运行、安全环境保护、装备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钻开第1套油气层100m前,钻井企业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向监督中心(采油气厂)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需要局、分企业组织验收和审批井,准备就绪后由采油(气)厂、工程监督中心向钻井工程处提出申请,经检验验收合格并获同意后方可钻开油气层;获准1个月未能钻开,须重新组织检验验收。“三高”气井若包含多个差异较大关键油气层,则每钻开一层须检验验收1次。 检验验收情况应统计于“钻开油气层检验验收书”中。检验合格并经检验人员在检验验收书上签字,由检验验收组组长签署钻开油气层同意书同意后,方可钻开油气层。如检验验收不合格,应将存在问题统计于验收书中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钻井队按要求整改。经指定复查人现场核查整改项目完成并报检验验收组组长签署钻开油气层同意书同意后,方可钻开油气层。 上述工作应根据SY/T 6426标准实施。 (二) 射孔作业射开油气层确定制度。 下入射孔枪前,施工主体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出射开油气层申请,经现场监督人员确定同意后,方可射开油气层。 第二十条 干部值班带班制度。 (一) 钻井施工、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均应实施干部24h值班制度。开发井从钻开产层前100m,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期间,均应有干部带班作业。“三高”区域进行试油(气)作业,应有干部带班作业。 (二) 值班干部包含井队正副队长、钻井工程师和大班司钻。关键井控工作: 1. 检验溢流坐岗制度落实情况; 2. 核实溢流关井状态和溢流量; 3. 分析关井立、套压改变情况,制订压井方案; 4. 组织和指挥现场压井操作; 5. 按程序向上级和业主方代表汇报。 第二十一条 坐岗观察制度 (一) 开发井从进入油气层前100米,探井、评价井从安装防喷器开钻到完井应专员二十四小时坐岗观察溢流显示和循环池液面改变,并定时将观察情况统计于“坐岗统计表”中。坐岗统计表根据SY/T 6426 附录E格式实施。错开时间每10分钟有一次测量统计。 (二) 综合录井仪须含有泥浆循环池液面改变监测报警功效,并定时检测使用期间精度和灵敏度。 (三) 深探井、含H2S气井钻井队必需安装一套独立泥浆循环池液面监测报警系统,并定时检测使用期间精度和灵敏度。 (四) 坐岗观察由钻井、钻井液和地质录井三方施工人员组成。 (五) 坐岗人员发觉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在钻台操作司钻,司钻是当班井控第一责任人。 (六) 司钻接到溢流报警后必需立即按关井程序组织关井。当对溢流有怀疑时,也应关井后再观察确定。 (七)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施工应安排专员观察井口,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理并上报。 第二十二条 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一) 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井应按“一井(站)一案”标准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应包含防井喷失控、防H2S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等3个子预案。 (二) 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防井喷失控和防H2S泄漏应急预案,除满足要求编制要素外,还应明确要求双方应急责权、点火条件和弃井点火决议等。 (三) 钻井队、试油(气)队和井下作业队分别是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和井下作业应急责任主体,全部配合施工作业和后勤服务队伍,其应急预案均应服从责任主体单位应急预案,并服从应急指挥。 (四) 井喷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应急指挥中心要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和井控应急预案,主动负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正确组织应急抢险。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抵达现场后,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应急抢险工作。 (五) 安全应急预案根据分级管理标准,应报当地政府和钻井企业、井下企业审查并报监督中心、采油(气)厂安全部门立案。 第二十三条 井喷事故管理制度 (一) 组织机构。 局、分企业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和分企业经理为总指挥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处。事件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是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机构,代表应急指挥中心行使指挥职能。 各二级单位应成立对应应急指挥机构。 (二) 井喷失控事故分级。依据事故严重程度,井喷事故由大到小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1. Ⅰ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溢散,或窜出地表、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伴有油气爆炸着火、危及现场及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 Ⅱ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或虽未失控但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对人员存在伤害可能,或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3. Ⅲ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事故,24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 4. Ⅳ级井喷事故:发生通常性井喷,施工单位在24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 (三) 逐层汇报制度。 1. 发生井喷、井喷失控或H2S泄漏事故,应快速开启预案,并按格式表格搜集资料数据立即按程序逐层上报。 2. 逐层上报次序是:施工队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监督中心、采油气厂)→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汇报时限要求是:施工单位(监督中心、采油气厂),30分钟内;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1小时内;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2小时内,其中Ⅰ级井喷事故基层单位能够直接上报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事故逐层上报等级是: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Ⅰ级和Ⅱ级井喷事故(并报地方政府),Ⅲ级事故应预警;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Ⅰ级、Ⅱ级和Ⅲ级事故;施工单位(监督中心、采油气厂):I、Ⅱ、Ⅲ级和Ⅳ级井喷事故。 3. 当发生Ⅱ级及其以上事故时,局、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相关职能处室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分别向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 4. 发生特殊事故,二级单位还应根据地方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汇报。 5. 发生I、Ⅱ、Ⅲ级事故,施工单位应安排专员搜集资料,并保持通讯联络和现场道路通畅。 (四) 井喷事故处理。 发生井喷事故或H2S泄露事故,均应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调查处理。其中,I、Ⅱ级井喷事故由集团企业直接调查处理,局、分企业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需主动做好配合调查工作;Ⅲ级井喷事故标准上由安全环境保护处组织调查;Ⅳ级井喷事故标准上由油气生产单位调查。局、分企业HSE委员会根据事故管理要求对Ⅲ级和Ⅳ级井喷事故进行处理。 第三章 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钻井队在钻井、完井作业期间负担现场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关键职责,各配合施工单位负担相关井控责任。钻井现场成立以钻井队长为组长、各现场施工责任人参与井控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协调现场钻井、完井作业期间井控工作。 第二十五条 开钻前由钻井队钻井工程师向钻井现场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地质、工程、钻井液、井控装置、井控方法、防硫化氢设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技术交底,明确职责和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十六条 钻井监督井控管理职责 (一) 检验钻井现场坐岗观察制度实施情况。 (二) 检验现场井控设备检修、维修、现场试压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 监督现场重浆、加重材料贮备要符合设计要求,重浆性能维护要满足压井要求。立即确定并同意压井液密度。 (四) 深井、关键井井控设备安装、试压及钻穿油气层期间应驻井监督。 (五) 发生溢流(或井喷)时,立即督促协调压井作业并上报。 第二十七条 井位选址基础要求 (一) 井位选址应综合考虑周围人口和永久性设施、水源分布、地理地质特点、季风方向等,确保安全距离满足标准和应急需要。矿区选址应考虑矿井坑道分布、走向、长度和深度等。 (二) 井场及井场道路部署应能满足井控物资进场、放喷设施安装部署和井喷或硫化氢溢出时人员和设备撤离要求。 (三) 选择井场要尽可能避开人口稠密城镇、企业和民居,在地面条件不能满足井控要求时,应采取钻定向井或丛式井方法。 (四) 井场道路应能满足标准要求,不应有乡村道路穿越井场,含H2S油气井场应实施封闭管理。 (五) 油气井井口间距不应小于3m;高含H2S油气井井口间距应大于所用钻机钻台长度,且最低不少于8m。 第二十八条 消防、气防设施配置及使用制度 在新探区、新层位及已知含硫化氢地域钻井作业时,应配置硫化氢监测仪和报警系统。钻井队应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5套, 配置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对应电动空气压缩机和汽油空气压缩机各1台,大功率报警器1套,备用气瓶不少于5个;按一个班次实际人数配置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 配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器1台,检测仪控制箱工作正常,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监测传感器和防爆轴流风机安装正确,工作正常,各传感器电缆为完整无接头屏蔽电缆,探头应分别安装在圆井、 钻井液出口管口、振动筛、 钻井液循环罐、 司钻或操作员位置、 井场工作室及全部其它硫化氢可能聚集区域。配置大排量防爆风扇3台,分别安装在钻台、井口、泥浆出口管部位。 消防、气防设施检验、校验、检定应严格按摄影关标准和要求实施。 第二十九条 在新探区、新层系及已知含硫化氢地域钻井作业,应建立该井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县、乡政府审查或立案。 进入油气层前100米,应将可能钻遇硫化氢层位时间及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通知500米范围内人员。 第三十条 浅层气井、高产高压气井、高含硫气井、欠平衡钻井及气体钻井等应在钻井设计和钻井施工设计中明确井控安全尤其方法。 第三十一条 钻井过程中发生Ⅳ级井喷事故,由钻井队主持处理,必需时钻井企业派技术人员帮助,发生Ⅲ级井喷事故,由钻井企业主持处理,采油(气)厂或工程监督中心帮助处理,发生Ⅱ级以上井喷事故,由局、分企业组织、钻井企业负责具体处理,相关职责按应急预案要求实施。 第三十二条 表层套管下深应能满足井控装置安装和封固浅水层、疏松层、砾石层需要,且坐入稳固岩层应大于10m;山区“三高”气井表层套管下深应不少于700m;固井水泥应返至地面。 第三十三条 钻井井控基础要求 (一) 钻井施工应安装井控设备。防喷器压力等级应和裸眼井段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尺寸系列和组合形式应视井下情况按标准选择;压井和节流管汇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和防喷器最高压力等级相匹配。当井下地层压力高于现有最高额定工作压力等级井控装置时,井控装置可按额定最大关井井口压力选择。 (二) 钻井液循环罐之间有效隔离,重泥浆贮备罐容积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便于重泥浆性能维护和立即连续泵入井内。 (三) 关键探井、含H2S气井应安装气动下灰加重系统。 (四) 区域探井、高压及含硫油气井钻井施工,从技术套管固井后至完井,均应安装剪切闸板。 (五) 每次开钻及钻开关键油气层前,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地质、工程和应急预案等井控方法交底,明确职责和分工。 (六) 新区第一口探井和高风险井应进行安全风险评定,落实评定提议及评审意见,降低井控风险。 (七) “三高”油气井应确保3种有效点火方法,其中包含一套电子式自动点火装置。 第三十四条 钻开油气层应含有条件 (一) 管理基础条件。加强随钻地层对比,立即提出可靠地-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管理 实施细则 样本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