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绿色食品标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doc
《六绿色食品标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六绿色食品标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doc(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XXXXXXXX XXNY备案号:X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73-201X2代替NY/T 273-2002绿色食品 啤酒Green food-Beer(报批稿)XXXX2012-XX12-XX07发布 XXXX2013-XX03-XX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1NY/T XXXX273-XXXX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T 273-2002绿色食品 啤酒,与NY/T 273-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产品分类; 酒精度的计量单位改用体积分数表示;取消质量等级;对淡
2、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对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另增加了蔗糖转化酶活性要求;将标准中的游离二氧化硫指标改为总二氧化硫;更换了总二氧化硫的检测方法,并将指标值改为10mg/L;改进了甲醛的检测方法,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法作为测定的第二法,并将指标值改为0.9mg/L;改进了硝酸盐的检测方法;产品的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均改为按绿色食品的相关标准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南大学、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
3、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健、孙军勇、林智平、董建军、王莉娜、尹花、王安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273-95;NY/T 273-2002。19绿色食品 啤酒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啤酒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啤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
4、B 4544 啤酒瓶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GB 4927 啤酒GB/T 4928 啤酒分析方法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738 瓶装酒、饮料
5、塑料周转箱GB/T 6543 瓦楞纸箱GB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9106 包装容器 铝易开盖两片罐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7714 啤酒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896 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
6、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GB492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产品分类 4.1 淡色啤酒:色度2 EBC14 EBC的啤酒。4.2 浓色啤酒:色度15 EBC40 EBC的啤酒。4.3 黑色啤酒:色度大于等于41 EBC的啤酒。4.4 特种啤酒5 要求5.1 产地环境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 /T 391的规定。5.2 原料要求生产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的规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NY/T 392的规定。5.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啤酒的感官要求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淡色啤酒浓色、黑色啤酒外观a透明度清亮酒体有光泽GB/T 4928允许
7、有肉眼可见的微细悬浮物和沉淀物(非外来异物)浊度,EBC0.9泡沫形态泡沫洁白细腻,持久挂杯泡沫细腻挂杯泡持性b,s瓶装180听装150表1 啤酒的感官要求(续表)香气和口味有明显的酒花香气,口味纯正,爽口,酒体协调,柔和,无异香、异味具有明显的麦芽香气,口味纯正,爽口,酒体醇厚,杀口,柔和,无异味a 不适用于非瓶装的鲜啤酒。b 不适用于桶装啤酒。5.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特种啤酒除特征性指标外,其他要求应符合相应啤酒的规定。表2 啤酒理化指标要求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淡色啤酒浓色、黑色啤酒酒精度a,mL/100mL14.1P5.25.2GB/T 492812.1P14.0P4.54.5
8、11.1P12.0P4.14.110.1P11.0P3.73.78.1P10.0P3.33.38.0P2.52.5原麦汁浓度b,PX总酸,mL/100mL14.1P3.04.010.1 P14.0 P2.610.0P2.2二氧化碳c,g/100g0.350.65双乙酰,mg/L0.10蔗糖转化酶活性d阳性表2 啤酒理化指标要求(续表)a 不适用于低醇啤酒、脱醇啤酒。b X为标签上标注的原麦汁浓度,10.0P允许的负偏差为0.3P;10.0P允许的负偏差为0.2P。c 桶装啤酒二氧化碳不得小于0.25g/100g。d 仅适用于生啤酒和鲜啤酒。5.5 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限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
9、家标准及NY/T392 的规定,同时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啤酒中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1GB/T 5009.12甲醛,mg/L0.9附录B总二氧化硫,mg/L10附录C硝酸盐(以NO3-计),mg/L25附录D黄曲霉毒素B1,g/L5GB/T 5009.225.6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项 目指 标检测方法鲜啤酒生啤酒、熟啤酒菌落总数,CFU/mL50GB 4789.2大肠菌群,MPN/mL33GB 4789.3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0/25mL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T 4789.25表
10、4 绿色食品啤酒中微生物的限量5.7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 1070执行。6 检验规则6.1 组批发酵成熟的啤酒经过滤后,同一清酒罐、同一包装线、连续生产的同一包装形式的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6.2.1 样品抽样应按照NY/T 896规定执行,并按表5抽取样本。桶装啤酒应使用灭菌的器具,在无菌条件下抽样。箱装(瓶、听)啤酒先按表5规定随机抽取样本,再随机从中抽取样品。当样品总量不足4.0L时,应适当按比例增加取样量。随机抽样方法按GB/T10111的规定执行。表5 绿色食品啤酒检验抽样表样品总体数,箱或桶
11、样本数,箱或桶样品数,瓶或听50以下33511 200521 20135 0008135 0011316.2.2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将其中三分之一样品封存,于525保留10d备查。其余样品立即送化验室。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6.3.1.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放在包装箱内,也可在标签上或在包装箱外打印“合格”二字。6.3.1.2 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3.2 型
12、式检验6.3.2.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进行检验,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 a) 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b) 更换设备或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抽检要求时。6.3.32.2 检验项目:认证检验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应按照本标准5.35.7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6.4 判定规则 6.4.1 受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产品。受检样品如有两项以下(含两项)指标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4.2
13、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志和标签7.1 标志7.1.1 产品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定手册规定。 7.1.2 贮运图示按GB/T 191规定执行。7.2 标签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产品标签应按GB 7718规定执行。另外,销售包装标签还应符合GB 10344的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灌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还应在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 8 包装、运输和贮存8
14、.1 包装产品包装应按NY/T 658规定执行,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瓶装啤酒应使用符合GB 4544有关要求的玻璃瓶和符合GB/T 13521有关要求的瓶盖;b) 听装啤酒应使用有足够耐受压力的包装容器包装,如:铝易开盖两片罐,并应符合GB/T 9106的有关要求;c) 桶装啤酒应使用符合GB/T 17714有关要求的啤酒桶;d) 产品应封装严密,不应有漏气、漏酒现象;e) 瓶装啤酒外包装应使用符合GB/T 6543要求的瓦楞纸箱、符合GB/T 5738要求的塑料周转箱,或者使用软塑整体包装。瓶装啤酒不应只用绳捆扎出售。注:当使用自动包装机打包时,瓦楞纸箱内允许无间隔材料。8.2 运输和贮
15、存产品运输和贮存按NY/T 1056规定执行,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搬运啤酒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扔摔,应避免撞击和挤压;b) 啤酒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贮、混运;c) 啤酒宜在5 25 下运输和贮存;低于或高于此温度范围,宜采取相应的防冻或防热措施;d) 啤酒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应露天堆放,严防日晒、雨淋;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绿色食品啤酒产品认证检验项目A.1 表A.1规定了除5.3-5.7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表A.1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绿色食品啤
16、酒产品认证检验必检项目序号检验项目限量值检验方法1无机砷(以As计),mg/kg0.05GB/T 5009.11A.2 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中上述项目和指标有调整,且严于本标准规定,按最新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附录 B(规范性附录)啤酒中甲醛的测定B.1 AHMT比色法B.1.1 原理 甲醛与4-氨基-3-联氨-5-巯基-1,2,4-三氮杂茂(4-Amino-3-hydrazino-5-mercapto-1,2,4-triazole,简称AHMT)在碱性条件下缩合,经过高碘酸钾氧化成紫红色三唑缩合物,在550nm处测定吸光度,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B.1.2 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
17、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实验用水应符合GB6682中二级水要求。B.1.2.1 0.5 mol/L盐酸溶液量取4.45 mL浓盐酸定容至100 mL。B.1.2.2 5g/L AHMT溶液称取0.25 g AHMT溶于0.5 mol/L盐酸并稀释至50 mL,于棕色瓶中室温下可保存半年。B.1.2.3 0.2 mol/L氢氧化钾溶液称取1.18 g KOH溶于水中,定容至100 mL。B.1.2.4 15 g/L高碘酸钾溶液称取0.75 g KIO4 溶于0.2 mol/L KOH中,于水浴加温使之溶解,并用0.2 mol/L KOH溶液稀释至50 mL。B.1.2.5 5mol/L氢氧化钾
18、溶液称取73.75 g KOH溶于水中,冷却后定容至250 mL。B.1.2.6 5mol/L氢氧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称取25.0 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于5 mol/L KOH溶液中,并用5mol/LKOH溶液稀释至250 mL。B.1.2.7 100 g/L乙酸锌溶液称取10.0 g乙酸锌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B.1.2.8 10%硫酸溶液量取12mL浓硫酸,缓缓注入适量水中,边加边搅拌,冷却至室温后用水稀释至200mL,摇匀。警告禁止将水加入浓硫酸,否则会引起爆炸,伤及人身。B.1.2.9 3%硫酸溶液量取30mL浓硫酸,缓缓注入适量水中,边加边搅拌,冷却至室温后用水稀释至1
19、000mL,摇匀。警告禁止将水加入浓硫酸,否则会引起爆炸,伤及人身。B.1.2.10 硫酸溶液(1+8)量取10 mL浓硫酸,缓缓注入80 mL水中,边加边搅拌。警告禁止将水加入浓硫酸,否则会引起爆炸,伤及人身。B.1.2.11 5g/L淀粉指示液称取0.5g可溶性淀粉,加入5mL水,搅匀后缓缓倾入100mL沸水中,随加随搅拌,煮沸2min,放冷。临用时现配。B.1.2.12 0.1 mol/L碘溶液称取13.0g碘及35.0g碘化钾,溶于100mL水中,定容至1000mL,摇匀,贮于棕色试剂瓶中。B.1.2.13 4%氢氧化钠溶液吸取5.6 mL澄清的氢氧化钠饱和溶液,加适量新煮沸过的冷水至
20、1000mL,摇匀。B.1.2.14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5 H20)=0. 100 mol/LB.1.2.14.1 配制称取26 g硫代硫酸钠及0.2 g碳酸钠,加入适量新煮沸过的冷水使之溶解,并稀释至1 000 mL,混匀,放置一个月后过滤备用。B.1.2.14.2 标定准确称取约0.15 g在120 干燥至恒量的基准重铬酸钾,置于500 mL碘量瓶中,加人50 mL水使之溶解。加人2g碘化钾,轻轻振摇使之溶解。再加入20 mL硫酸溶液(B.1.2.10),密塞,摇匀,放置暗处10 min后用250 mL水稀释。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B.1.2.14.1)滴至溶液呈浅黄绿
21、色,再加入3 mL 5g/L淀粉指示液(B.1.2.11),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而显亮绿色。反应液及稀释用水的温度不应高于20。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B.1.2.14.3 计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以物质的量浓度C计,数值以摩尔每升(mol/L)表示,按(B.1)式计算:.(B.1)式中:m 基准重铬酸钾的质量,单位为克(g);V1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V2 试剂空白试验中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0.04903 与1.00m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5 H20)=1.000mol/L相当的重铬酸钾的质量,单位为g。B.1.2.15 甲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绿色食品 标准 中国 发展 中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