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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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物价局文件苏价纪字2014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价格系统201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区物价局(办),局各处室、分局、中心:根据省局最新考评要求和标准,我局制定苏州市价格系统201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物价局2014年9月1日苏州市价格系统201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完成价格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省物价局全省价格系统2014年工作考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目标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紧紧围绕价格中心工作,以省物价局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为依据,
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有效激励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市价格工作水平,为谱写中国梦苏州篇章提供良好的价费环境。二、考评范围各市、区物价局(办)。三、考评内容与分值考评分八个方面,共计100分。1价格管理目标,31分;2依法行政,16分;3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4分;4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25分;5成本调查,6分;6价格监测,8分;7价格认证,6分;8价格研究,4分。四、考评标准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值分别为100分、90分、80分。经考评达到良好以上等次,根据省局所给名额,将推荐2个县级价格部门作为省候选先进单位,报省局核定表彰。被考评的物价局(办),工作人
3、员受到司法刑事处理的,单位受到同级及以上领导机关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度综合先进单位评比资格。五、考评方法:1自查考评。由各市、区物价局(办)按照考评内容、标准,逐项自查评分。2组织考评。由市物价局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因编制、体制原因,未开展有关内容的,可考虑不考评该内容。3核实确定加分分值。按照加分申报内容,核实确定加分分值。4考评汇总。全面汇总考评情况,得出考评结果。5机关测评。组织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单位领导或相关人员进行测评。6提出推荐意见。根据考评结果,对照推荐标准,提出推荐意见。7党组研究上报。经市物价局党组研究后,向省物价局上报拟受表彰单位。六、考核时间每年11月下旬开始考评。七、考
4、评组织由苏州市物价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考评的计划实施与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单位参与考评。八、附加分对工作受表彰,工作创新出成果的,在总分外经核准后给予加分,但加分分值不超过15分。附件:1苏州市价格系统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2苏州市价格系统绩效考评附加分说明; 3各市、区价格部门绩效考评附加分申报表。 附件1苏州市价格系统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分类考评内容基本分自评分加减分审评分 价格 管理目标(31分)(一)价格调控41实现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未实现目标的不得分;有年度调控工作计划,建立并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分解、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发生价格异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取得成效。缺1项,扣0.
5、2分。12平稳出台调价项目,出台民生调价项目时制定补贴等相关配套措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得分;未制定配套措施的,扣0.2分。13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按省局要求执行通报制度,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不得分;价格调节基金未用于平价商店建设运营管理的,扣0.2分。14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及时发放补贴。未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或者补贴发放不到位的,有一次扣0.2分。1(二)农产品价格55根据平价商店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工作,平价商店管理考核优秀得3分,良好2分,一般得1分36深入开展涉农价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涉农价费调研,及
6、时上报相关信息,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2(三)工业品价格77水价调整过程中积极稳妥地推行城市供水成本与价格成本监审双公开制度。6月底前出台本地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及完善时间进度表,并落实。未按时出台进度表、未按时落实的,每项扣1分。28认真落实我省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加大对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在2014年启动并做好本地区污水费收费标准调整相关准备工作(如调查摸底、成本监审或调查等),未完成扣1分。19落实国家及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当地价格调整工作,配合省局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价格调整任务,工作推进不力的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扣1分;调
7、整过程中社会反响较大并影响改革进程(如出现重要媒体报道负面新闻,群众上访或投诉过多的地区)的扣0.5分。210据国家、省组织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数据收集工作要求,及时整理并上报相关数据及工作汇报。未报或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完整、有误的,每次扣0.5分。2(四)医药价格511指导、督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实施,及时报送督查报告。未组织督查的扣0.5分,实施中反映问题未及时协调的每次扣0.5分。1.512按照试点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效果评估方案要求,完成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评估工作。未按时上报评估报告的扣0.5分,未按时上报汇总数据的扣0.5分。113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医院价格内部管理,督促落实收费公示,门诊
8、、住院收费清单制等;建立常态监管制度,畅通医药政策执行渠道,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未发通知的扣0.5分,未组织督查的每次扣0.5分。1.514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价格政策,对各经营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未转发文件不得分。1(五)服务价格515加强服价工作条线信息交流,每月上报1条以上服务与房地产价格工作动态或重要工作信息。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2分。116根据要求,按时保质上报各类工作动态、信息、总结、征求意见稿以及转办件等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0.5分。117加强交通、物业、旅游、通信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监管不到位的,视情扣分。118按价格管理权限
9、做好定价项目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对群众咨询作出答复。政策落实宣传解释不力的、群众反映大的,视情扣分。119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未能及时制定的,视情扣分。1(六)收费管理520收费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不按时报送,扣0.2分;统计数据有差错扣0.5分,分析报告不完整扣0.3分。121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上证项目有差错,扣0.5分;收费许可证变更不及时,扣0.2;收费许可证年审未按要求完成扣0.3分。222严格按管理权限实施收费管理,按要求落实各项收费管理政策。未按要求,每次扣0.5分。123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调查、调研、征求意见等,按时按要求上
10、报材料、反馈意见等。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2分。1依法行政(16分)(一)价格法制与宣传工作91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总结,无年度工作计划或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有1项扣0.5分。12认真落实局领导和公务员学法规定,年度局领导班子集体安排法律学习少于2次的扣0.5分,公务员年度集中学法少于2次的,扣0.5分。13年初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制定规范性文件履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实行统一编号、生效间隔期、文件有效期和备案制度。每2年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和定期清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14制定重大价格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量化重大价格决策具体事项
11、和范围,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审议和后评估等程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15建立价格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价格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未按要求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或无相应开展行政调解材料的,每项扣0.5分。16制定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任务职责分解方案,积极开展价格行政指导工作。未制定或者未提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具体实例的,每项扣0.5分。17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有一件,扣0.2分;本部门原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或者确认违法的,有一件扣0.5分。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的台帐登记制度、档案制度不健全的,有
12、1项扣0.2分;案件统计数据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的,有1项扣0.2分;具备行政复议应诉资格人员少于两名的,扣0.5分。19落实价格宣传工作任务,未按上级要求适时举办新闻发布活动的,每次扣0.2分;发生价格异动事件,未及时应对、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扣0.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分。110每月平均向省局综合处报送政务信息少于2篇的,扣0.1分;信息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分;漏报、迟报价格异动事件或重大价格舆情的,每次扣0.2分。1(二)定调价费程序311严格按规定制定或调整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超越权限定调价费的,不得分。不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扣0.5分。112依法履行定调价程序。程
13、序履行不完整的有一件扣0.5分,依法听证未听证的,不得分。113执行定调价费文档管理制度。制度不落实的,有一件扣0.5分。1(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电子政务414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网上运行。在本地网上政务大厅设立组织管理专栏,将领导重视情况、业务培训、运行管理等情况及时上网展示,未公布的有1次扣0.2分。115系统上下联动梳理权力清单,按照省市县三级价格行政权力事项统一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按步骤完成本部门价格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上报和审定发布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116根据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要求,按期完成分会场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的扣0.5分,未建设的不得分。117做好省局门户网
14、站信息保障工作,月提供信息不少于8篇,每少1篇扣0.1分。1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4分)1反腐倡廉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缺一项扣0.5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签订责任书的不得分。12完善价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强化权力制约,深入排查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政回访制度,配合完成江苏价格纪检监察信息交流平台相关工作。未完成的每项扣0.2分。13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经核实,视情况扣分。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作风问题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0.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一起扣2分。4按照省文明办和省局部署要求,制定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并积极开展活动(更新文明创建在线
15、运行栏目内容,开展道德讲坛、结对帮扶、志愿服务、义务献血等活动)。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创建活动未开展的不得分。2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25分)考评标准见附件1-1,考核得分按权重25%折算计入。25成本调查(6分)考评标准见附件1-2,考核得分按权重6%折算计入。6价格监测(8分)考评标准见附件1-3,考核得分按权重8%折算计入。8价格认证(6分)考评标准见附件1-4,考核得分按权重6%折算计入。6价格研究(4分)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每年完成1个课题。未完成的不得分。12在江苏价格杂志和其他省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少一篇扣0.5分。13加强自身价格业务培训,完成年初所拟定培
16、训计划和省局下达的培训任务,达不到要求扣0.5分;参加省局组织的价格系统培训,不参加的扣0.5分,参加人员无故缺席1人扣0.1分。14及时报送价格研究、协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每年报送不少于6篇,少1篇扣0.2分。1总 分100 附则加分(15分)1、受到国家级表彰和国家领导人表扬的每项加8分;2、受到省、部级表彰的每项加5分;3、受到省级机关表彰的每项加0.5分(不含省物价局表彰);4、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表彰的每项加0.5分;5、受到县(市)委、县(市)人大、县(市)政府、县(市)政协、县(市)纪委表彰的每项加0.5分(最高3分)。6、受到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厅
17、)表彰的每项加0.2分。7、工作创新的每项加1分,最高5分。10附件1-1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分类考评内容基本分自评分加减分审评分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权重25%)(一)检查综合101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以省局eo网报送为准,全年向省分局报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政务信息20篇以上,年度不足20篇的扣0.5分/篇。报送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政务信息在江苏价格简报-监督检查专辑年录用达到4篇,少于4篇的扣1分/篇。3 2各类材料报送注重时效。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6月20日前、年度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按统计制度规定)、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按通知要
18、求)。不按时报送或报送有错误被退回重报的扣0.5分/次。33重视理论研究及宣传。未完成省分局安排的年度调研、课题任务的扣1分/项;在公开的报纸、杂志等刊物发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调研报告、理论探讨文章2篇,不足2篇的扣1分/篇;在公开发表的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公开媒体上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必须有被处罚的当事人名称),没有案例公开曝光的扣1分。4 (二)检查法制224依法办理价格检查案件,严格执行程序规定,落实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任务,案卷制作和案件管理规范,案件处罚和督办到位。(对照检查法制考评标准进行考评,按照系数比例计分)22(三)市场价格监管175按时开展省局部署的节日市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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