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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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外汇管理局XXXX分局资本项下业务操作指南(2009年7月)有 关 说 明一、指南中所称“系统”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二、指南中的审核材料,申请书或申请表格需要审核并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无特别说明的需审核原件后可留存复印件;外汇登记IC卡无特别说明均为验后返还。三、指南中的审核材料,由非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有关的外汇登记、核准业务时,只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就有关投资事项的批复文件,无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四、账户核准业务中的账户币种为“可兑换外币”,外汇指定银行为企业开立的多币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视为一个账户。五、指南中,需要银行反馈的各类核准业务(如开户、
2、结汇等)的核准件外汇局需打印出来作为资料留存;无需银行反馈的各类核准业务(如再投资、增资等)的核准件需打印出来签章后交给企业作为业务凭证。六、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新设企业类)、验资询证申请表(资金流入类)、验资询证申请表(减资类),以及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审查信息表、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境外投资企业登记信息表、境外投资购付汇核准信息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特殊目的公司融资情况登记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等格式文本范例见第十部分附表1-10。七、业务办理期限: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
3、十个工作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需上报总局审批的业务,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总局审批。在受理业务过程中,对于材料齐全、程序合规的应当场做出受理决定,不能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遵循一次性告知义务。八、在办理业务时,应要求业务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未能留存原件的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 外商直接投资管理业务受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XXXXXX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外资科1.1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房地产企业除
4、外)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6.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OO6
5、第10号)8.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2 新设外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法
6、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 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4.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5.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6.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7.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商资函200750号)8.
7、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及承诺书;2.一年期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一年期有效的批准证书;4.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3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
8、外汇登记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6.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
9、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OO6第10号)8.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9.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申请书;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
10、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4 外资并购设立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 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4.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006第10号)5.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
11、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7.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商资函200750号)8.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10.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国有土地使用证;7.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企业名称未变更
12、的可不提供);8.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5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并购境内企业外汇登记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
13、决定(国发200420号)5. 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6.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OO6第10号)8.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商资函200750号)9.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1.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并购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返程投资的批复文件、
14、批准证书;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与特殊目的公司对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或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7.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6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注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5、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6.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令2OO6第10号)8.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
16、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商资函200750号)9.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一、增资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申请书;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订案;5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二、减资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申请
17、书(应详细说明各股东的减资信息,减少的是实际到位的出资还是出资义务。如果减少出资义务的应说明减少出资部分的出资形式,如果减少的实际到位出资应说明减资所得的处置方式。此外还需说明减资原因等内容。)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如外方出资全部减掉的应验后收缴);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订案;5如企业尚未参加当年的外汇年检还需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附外汇收支审核报告);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三、股权转让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出让方出让的股权是实际到位的出资还是
18、出资义务。如果外方向中方出让实际到位的股权应说明如何处置外方出让所得;如果外方购买中方实际到位的股权应说明外方以何种出资形式支付股权购买对价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修订案;5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6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7已生效
19、的转股协议或文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四、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无需留存纸质材料)1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五、迁移1.书面申请;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验后收缴);3.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六、注销(含注销预登记)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企业的清算结果以及外国投资者对清算所得的处置计划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验后收缴);3.到期清算提供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
20、件;提前清算或需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应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其他情况应提供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5.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附最近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6.注销税务登记证明;7.针对前述材料应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7 资本金账户开立、变更和注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6号
21、)3.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0921号)5.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一、开户1.书面申请;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二、变更(仅指变更账户限额或延期)1.书面申请;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三、资本金原币划转(不同开户行之间)1.企业申请;2.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四、账户冻结(非正常关户)由企业或银行申请的应提供:1.企业或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2.银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原外汇账户
22、贷方累计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单或证明;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8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投资类)开立、变更和注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532号)2.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3.关于境外企业承包境内工程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复函(98汇资函字第204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5.其他相关法规审核材料一、开户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他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外国投资者及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拟开户银行及开户金额、账户资金用途等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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