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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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的通知各区(县)房地局,各工商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农场局房地产受理处:为加强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进一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居住房屋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0429号印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原前已制定印发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的基础上,又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
2、本(2006版)(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4月1日起,在本市居住房屋租赁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使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参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二、当事人在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或参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中,凡涉及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规定,并在合同订立之前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居住房屋租赁活动的监管,做好对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利用
3、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查处工作。四、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附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三月 日附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三月印制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4、。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四、居住房屋租赁,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内,乙方增加同住人的,应当符合上述规
5、定的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并书面告知出租人.五、居住房屋租赁中,凡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规定向租赁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租赁信息记载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六、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七、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按人民币元件的标准
6、向登记备案机构缴纳登记备案费。但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租赁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仅需缴纳人民币元件;而办理租赁信息记载的,则不收费.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农场系统受理处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九、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及时通知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掌握房屋使用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7、(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
8、区】【县】_路_【弄】【新村】_【号】【幢】_室(部位)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结构为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编号: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
9、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币)_元.月租金总计为(_币)_元.(大写:_万_仟_佰_拾_元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32 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_】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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