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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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 商品交易所 交易 细则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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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 第二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 会员增加交易席位应当向交易所缴纳席位使用费,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二)自申请之日起前三个月成交量连续排名前50位,或者从事交易所期货交易的单量较多; …… 第七条 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 须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与交易所签订协议,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申请表》;,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席位类型、接受回报范围等。 必要时,交易所可以要求会员提供其他资料。 (二)近一年期货经纪业务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说明; (四)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同意后,会员须与交易所签订协议书,协议期限为一年。使用费按年收取,每年为2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协议签署后,会员须应当在10个工作日交易日内到交易所办理有关入场手续。无故逾期的,交易所有权取消其申请增加的场内交易席位。 第十条 如协议尚未到期,会员提出申请终止使用场内增加交易席位,经交易所批准后可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撤销会员场内增加交易席位: (一)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将席位全部或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的; (三)管理混乱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四)已不具备增加场内交易席位条件的; (五)使用期满,会员未重新提出申请的; (六)交易所认为应予撤销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终止使用场内增加交易席位或被交易所撤销场内增加交易席位的,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十三九条 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二)拟开设远程交易的所在地申请经营机构所在地的通讯、资金划拨条件能满足交易所期货交易运作要求; (三)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远程交易管理办法制度; (四)有固定的远程交易场所; (五四)远程交易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须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与交易所签订协议,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大连商品交易所增加远程交易席位申请表》,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席位类型、接受回报范围、安装地址、营业执照号等; (二)近两年期货交易基本情况申请经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远程交易系统基础设施及人员情况表; (三四)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资料。 第十五一条 交易所应当自收到会员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远程交易席位申请材料之日起一个月20个交易日内,对申请报告作出书面批复。 第十六二条 会员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同意其进行远程交易的批复后一周10个交易日内,须与向交易所签订远程交易协议书缴纳席位使用费。无故逾期的,交易所有权取消其申请的远程交易席位。 第十八四条 开通远程交易的会员,其场内交易席位作为备用通道继续保留,在交易时间内,会员远程交易席位不能正常使用时,会员应当通过场内交易席位进行交易。 …… 第十九五条 会员必须应当加强对其远程交易的管理和远程交易系统的维护,并对交易所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主要设施需要更换或作技术调整时,必须应当事先征得交易所的同意。远程交易席位迁移出原登记备案地,须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审批。交易所有权对远程交易席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撤销取消会员远程增加的交易席位: …… (二)将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的; …… (四)已不具备使用远程增加交易席位条件的; (五)利用远程增加交易系统席位从事交易以外的其他活动的; (六)会员申请撤销取消的;。 (七)交易所认为应予取消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终止使用或者被交易所取消增加交易席位的,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二十四一条 出市代表必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第二十五二条 办理出市代表证件须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录入交易所要求的提供会员法人委托书原件、出市代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出市代表资格证、身份证、期货从业资格证学历证等材料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三条 每个交易席位限两名出市代表进场,特殊情况须应当经交易所批准。 第二十七四条 出市代表可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内进入交易大厅做开市准备,收市后30分钟内离开交易大厅。出市代表不得随意出入交易大厅,特殊情况须应当经场务管理人员批准。 …… 第二十八五条 出市代表须应当佩带有效证件、着指定的专用服装出入交易大厅。 第二十九六条 出市代表应当爱护交易大厅内的各种设施,严格按照交易所有关交易大厅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操作,损坏者要照价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十七条 出市代表携带交易设备进出交易大厅须应当经交易所批准。 第三十一二十八条 出市代表应当服从交易所场务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二二十九条 出市代表应当将交易所文件、通知等材料及时送交所在会员。 第三十三条 会员应当妥善管理交易密码,因交易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三十四一条 出市代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故迟到或早退; (二)携带器械、提包、各种食品进入交易大厅; (三)行为举止不文明,损害、破坏交易设施,影响交易大厅内的卫生环境; (四)在交易大厅内未按要求着装; (五)未按正常程序操作交易系统; (六)在交易期间随意走动、互串交易席位、大声喧哗、打闹、玩游戏机等影响交易秩序; (七)影响其它席位的正常交易或交易所场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一)接受其他单位、个人的交易指令; (二)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咨询意见; (三)为自己进行期货交易; (八四)借用、盗用其他会员的电话或交易终端; (九)未经许可在交易大厅拍照、录像; (十五)伪造、转借出市代表证; (十一)其他影响交易所声誉、交易大厅内正常秩序的行为。 (六)交易所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二条 会员辞退、更换出市代表或者出市代表离开原会员须应当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撤销委托手续,并交还出市代表证。会员如未能及时收回出市代表证,应当通知交易所有关部门,得到回执后,即可免除会员责任。因未及时办理撤销手续或者退回出市代表证所造成的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四章 价格行情信息、交易指令和竞价原则 第三十七四条 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以下与交易有关的信息: (一)开盘价。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开市后竞价交易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格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十条规定确定,此时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新上市合约前一成交价为挂盘基准价。 …… (十一)…… 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确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幅度的依据。 …… 第四十四三十五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合约第一天个交易日涨(跌)停板的依据。 第四十五三十六条 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为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的两倍,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如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以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 第三十八七条 基本交易指令的种类: (一)限价指令:指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执行指令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二)市价指令:指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执行指令时自动以同方向涨(跌)停板价格参与交易的买(卖)指令;。 (三)市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指令将其立即转为市价指令的指令;。 (四)限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指令将其立即转为限价指令的指令;。 第四十条(五)套利交易指令:交易所对指定合约提供套利交易指令,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收到指令后将指令内各成分合约按规定比例同时成交。套利交易指令分为同品种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各指令具体内容如下: …… 套利交易指令只能为限价指令,并且不能附加任何指令属性。 (五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会员可以在交易开市之前或交易过程中预先制作预备指令,预备指令进入到交易系统后即为相应的基本交易指令。 …… 第三十九八条 基本交易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两种指令属性。 第四十一三十九条 ……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第四十条 在集合竞价申报和开市后竞价交易期间,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接受交易指令申报,交易指令的种类由交易所规定,并向市场公布。 在集合竞价撮合和竞价交易暂停期间,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不接受交易指令申报。 第四十一条 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自动将买卖申报指令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同一交易编码同一合约持仓平仓顺序按开仓时间先开先平。 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时,成交撮合原则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交易所强行平仓申报单优先其他平仓申报单。 第四十二条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至少有一方申报量完全成交。若有多个价位满足最大成交量原则,则开盘价取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最近的价格;新上市合约开盘价取与挂盘基准价最近的价格。 第四十四条 开市后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第五十二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必须应当按会员服务系统中关于客户资料录入的提示,输入客户资料信息的电子文档,不得跳栏或者漏输。期货公司会员变更客户资料或者注销交易编码,应当及时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更换相应的资料信息。 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以上电子文档方式将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向交易所备案。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保证备案客户资料的真实、准确。 第五十四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建立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档案。客户开户资料包括:个人客户为《期货市场个人客户开户登记表》(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单位客户为《期货市场单位客户开户登记表》(见附件2)和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格的合法证件复印件等;客户销户资料包括:《期货市场客户销户申请表》(见附件3)等。 期货公司会员对上述资料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20年。 第五十五四条 …… 应注销的交易编码,期货公司会员须应当在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销户。 第五十六五条 客户提供虚假的开户资料或者期货公司会员协助客户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交易所责令期货公司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注销该客户交易编码,同时按《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 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管理交易编码。会员或者客户因交易编码管理不当,导致交易编码被他人利用实施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省略号)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出现条款增删的,其他条款顺序依次顺延。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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