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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1).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3973535
  • 上传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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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西堡镇 中心 学校 教师 绩效 工资 考核 分配 方案
    资源描述:
    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定稿)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湟教字(2017)105号《关于印发湟中县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试行〉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堡镇中心学校实际,特制定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根据学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三、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正式在编教师。 四、考核内容与项目 (一)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考德10%,考能35%,考勤20%,考绩35%,奖励性绩效考核(封顶为5分). (二)考核项目 以《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岗位考核细则》为标准,绩效考核分为教师岗位考核分。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岗位考核细则》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考核得分。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和考核得分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考核校长进行复查,按考核得分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发放绩效工资。 (二)考核办法 1.成立西堡镇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罗万玉 副组长:李应兰 成 员:陶生云 罗新平 李伟业 李财春 夏生鳌 雷登祥 汪玉恩 郝永宁 朱万贵 樊万奎 2。各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3。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既上学期教师岗位考核分)为依据。 4。绩效工资分配以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为单位单独核算,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将每位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每人每月270元)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既奖金)+上学年12月份基本工资1/12+保底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0元)即为教职工个人每月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每人每月270元) 全校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奖金 个人奖金+上学年12月份基本工资1/12+保底绩效(每人每月300元)=学期绩效工资 5。教师绩效考核按规定的程序与上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每学期考核兑现一次。 附件: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岗位考核细则 西堡镇中心学校 2017年10月25日 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工作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学校、校长、教师的积极性,根据《湟中县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教师考核 一、教师工作评价采用中心学校评价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学校按西堡镇教师工作评价方案,并结合各自的实际对教师的工作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中心学校每学期审核一次,年终综合两学期考核成绩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   三、教师工作评价采用百分制。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占35%,信息技术运用5%,工作绩效40%,信息技术5%,工作负荷10%,发展性评价10%。   四、计入办法:   1、学校评价:根据中心学校对学校的检查评估结果,确定学校教师平均得分,学校考核按比例计入后,平均分不超过中心学校评定的分值,最高分不超过40分。   2、工作负荷:以中心学校核定的教师编制数为准(9-11),学校实有教师数超过或达不到核定数时,从工作量分值中减去超编百分比或加上缺编百分比(每一个百分点加扣0。1分)后作为学校教师工作量的标准分,学校教师工作量得分的平均值不能小于或大于这个标准分。 工作量得分=个人工作量÷学校平均工作量×标准分   3、工作绩效:   (1)所任学科教学成绩第一名与保持第一名的,最高得40分,最后一名得 15分。根据不同年级和科目的最高(低)分与乡均之间的差距,计算加(扣)分标准,任教学科2门以上时分别计分,然后求出平均分.  (2)中学任教的同科多班教师(三班以上),如几个班的成绩名次连续,则按第一名计算,否则按实际名次计算。  (3)小学多科(考试科目三门以上):①考试成绩不出现全镇倒数第一,从第三门起,依次加0。3、0。6、0.9…分.②考试成绩若出现全镇倒数第一,从第三门起,依次加0。1、0.3、0.5…分。(总分中加) (4)校长考核由中心学校考核成绩+教学成绩二部分组成,中学校长分别按8:2或7:3计入、小学校长分别按3:7或2:8计入(就高不就低)。   4、发展性评价:  (1)学历层次:本科2.5分,专科2。25分,中专(高中)2分,初中1。75分,小学1.5分。  (2)能力层次:县学科带头人2分,县级骨干1.5分,乡级骨干1分,合格0。5分,未认定0。3分。  (3)资历:教龄每年0.2分,上不封顶。   (4)普通话水平能力等级分别为1、0.8、0。6分。  (5)湟中教育发表的论文、教育局及县有关单位组织的论文及论文证书每篇加1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6)承担镇级以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的,按市、县、镇依次为1、0。75、0。5 分,且要有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或安排(可累计但不超过2分)。   5、考勤部分由学校考核,但在中心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迟到早退、请假和无故不参加的按规定在考核总分中分别扣除0。2、0。3分和2分、。 五、教师考勤(由学校考核) 1、产假、婚假、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请病、事假以上的,由学校安排工作. 2、病假、事假1—3天由本校批准, 4—6天由中心学校批准,6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超过3天或6天,仍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职对待.对教师请假隐瞒不报的,对责任人在学期岗位考核中扣5分,并通报全镇。 3、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学期岗位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应按同一级中,最后一名减1分对待.且不得低于60分。 六、加扣分 1、加分: (1)获得省市县镇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十佳园丁、师德楷模、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集体、中、小考教学成绩优胜奖等的按省市县镇分别加3、2。5、2、1。5分,优秀党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学)员按以上标准减半记分。 (2)在讲课比赛或课题研究结题验收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包括优秀奖)的按下列标准加分。单项比赛指的是:教案比赛、课件比赛、说课比赛、微课比赛等单项比赛减半计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省 3 2.5 2 1 市 2。5 2 1。5 0.8 县 2 1。5 1 0。5 镇 1.5 1 0。5 0。3 (3)指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组织的各种单项竞赛(包括集体奖),并取得名次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省 市 县 乡 一等奖 1 0。8 0.6 0.4 二等奖 0。8 0.6 0。4 0。2 三等奖 0。6 0。4 0.2  (4)其他各类比赛活动(集体奖个人加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 2 1。5 1 县 1 0。8 0。6 镇 0.8 0。6 0.4  (5)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  (6)到山区任教的每位教师加1分。在此基础上在山区连续任教每年递增0.3分,最高分不超过 2分(若间断则重新算起)。 (7)同类奖项不累加,取最高一项加分. (8)参加的各类比赛中获集体奖如是同一个学校教师则参照(4)给学校加分,学校给个人加分。如不是同一个学校的教师则给学校不加分,学校给个人加分。   ( 9 )支教人员:受中心学校的委托,到青南地区任教一年以上,在支教期间,热爱支教工作,忠于职守,反映良好的,在学期考核时,排名应在同一级中靠前,当年年度考核应为优秀.  2、扣分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教学常规要求教师十四条禁令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扣分。 中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加强各中小学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调动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工作的激励和分管工作绩效的肯定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等。 二、考核内容 根据《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工作评价办法》和《西堡镇中心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中层干部的工作绩效(就是教师岗位责任制考核的40%)按以下比例考核,学校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心学校对学校的考核)占20%,本校所分管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占40% ,本人所任科目的教学成绩按《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评价细则》考核结果占30%,民主测评占10%。 三、考核方法 1、民主测评:每学期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参会教师根据中层干部述职和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90%以上者得10分,满意率在80—89%之间者得9分,满意率在70—79%之间者得8分,满意率在60-69%之间者得6分,其余不得分. 2、学校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心学校每学期对学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的20%计入中层干部考核中.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年度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与中层干部签定分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期末对中层干部进行目标考核(本校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均分等于学校目标考核分),考核结果按40%计入中层干部考核中。 4、本人教学成绩考核:根据《西堡镇中心学校教师评价细则》对中层干部教学成绩的考核结果按30%计入中层干部的考核中。 以上四项考核结果按40%计入中层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中.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校长与教师相结合,平时与学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幼儿园管理人员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幼儿园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中心学校对幼儿园的开学检查占20%,阶段性检查占20%,学期检查占20%,中心学校对园务管理的评价占10%,安全20%,考勤5%,教师培训5%. 三:加分: 1、集体奖:省、市、县、镇分别加2、1。5、1、0。5分。 2、个人奖:省、市、县、镇减半计分. 四、扣分: 1、安全:上级各有关部门每发现一次安全方面的问题扣2分。 2、考勤:发现保安、幼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管理人员一次不在岗扣2分。 3、园长擅离职守或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此项不得分. 4、教师培训: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 5、由于幼儿园的问题,家长上访后,经调查属实后,每次扣2分, 6、学生资助信息有误,每人次扣0.5分(以中心校通报为准) 教学点(幼教点)负责人考核办法 考绩:以一年级语文、数学成绩计入考核。 考勤:以学校考核和调查为依据 考德、考能: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调查为依据。 中心学校成员考核办法 1、对中心学校成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民主评议五项内容进行考核。 2、中心学校成员的考绩部分以联点学校的成绩计入。 3、考勤部分以签到册为依据. 4、考德、考能部分按各成员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进行考核。 附:中心学校成员联点学校安排 杨文寿:西堡学校 陶生云:羊圈沟小学 夏生鳌:青山小学 罗新平:张李窑小学 李伟业:丰台沟小学 李 宁:羊圈学校李财春:葛家学校 公派人员考核办法 公派人员岗位考核得分:以本学期全体教师岗位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计入。 信息技术运用另见《信息技术量化细则》 考核结果的使用   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职称评定、教师交流、支教、聘任的主要依据. 注:此评价方案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西堡镇中心学校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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