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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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集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了明确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一、学校1. 负责全镇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 加强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做好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工作。4。 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日常教育重要内容,组
2、织师生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事故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应急处置与自我保护能力。5. 配合县、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会同有关单位对校舍安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 负责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除建设单位未移交的)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7. 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对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主办或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及体育彩票销售活动经营主体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派出所1。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指导机关、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单位牵头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 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检查、火灾扑救和重大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 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公路运输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实施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治安防范和流向监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4. 负责公共
4、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 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监察室1。 加强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2。 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涉及的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并督促落实。3. 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民政办1。 负责全镇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 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3。 按照有关规定,对遭遇生产安全
5、事故、各项赔偿政策落实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本县家庭实施救助.五、司法所1。 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2。 协调有关单位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3. 指导、协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六、财政所1. 按照规定落实镇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2。 配合有关单位制订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3。 会同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的情况。4. 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政策规定.5. 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
6、.6. 督促所监管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对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7。 参与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落实责任追究.七、国土所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八、城管队1。 履行全镇镇容景观、环境卫生行业的安全管理职责。2. 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对市容环卫设施综合维护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牌匾标识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渣土弃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填埋场、城市垃圾中转站及其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3。 负责管辖区域餐饮大排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九
7、、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1。 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做好种植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2。 负责指导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农(兽)药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工作。3。 依法履行全县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 会同有关单位负责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从事林木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十、水务站1。 履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镇域主要河流、湖泊和流域及
8、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等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所属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2。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采砂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3.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汛、防旱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文广中心1。 检查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2。 协助消防单位检查指导网吧、书店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工作。3。 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4。 在职
9、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十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心1。 按照属地管理,抓好区域内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管理,督促相关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2。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发生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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