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佑物业销售代理合同(三方签订版)亿丰.doc
《德佑物业销售代理合同(三方签订版)亿丰.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德佑物业销售代理合同(三方签订版)亿丰.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亿丰时代广场 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开发商):上海亿丰置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235号15幢101室乙方(代理商):上海团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7幢B698室丙方(分销方):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99号东方有线大厦19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甲方开发建造的上海亿丰时代广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内容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上海亿丰时代广场项目地址:上海市浦
2、东新区云台路800号项目性质:商业委托销售范围:请根据销售范围作出勾选【合同期内的所有可售房源;】【乙方提供可销售房源明细作为合同附件;】【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2、该项目的销售价格以乙方向丙方出具且经乙方签章确认的书面报价为准。若该项目的销售价格有调整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外销售.3、乙方承诺对外所有销售报价、折扣等销售措施保持一致.4、若丙方客户实际购买的房地产超出乙方委托丙方销售范围且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则该房地产自行归属于本合同的委托销售范围之内.5、乙方委托丙方销售该项目,包含丙方自费进行有关宣传推介、带领丙方客户到访、协助丙方客户签署合同及督促丙
3、方客户按时支付房款等内容.第二条 委托期限合作期限自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合作期满后三个月内,有效客户成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第三条 客户确认原则及有效期1、丙方陪同客户到访该项目营销中心时,须提交客户确认单(见附件三)(若乙方要求提供机打客户确认单的,乙方同意丙方可隐藏客户手机号码中间4位),客户确认单经乙方指定人员(见附件一)签署或盖章后,该客户视为有效的丙方客户。丙方凭有效的客户确认单结算佣金。客户确认单样式发生变更不影响该客户确认单有效。 2、丙方应向乙方提交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姓名与手机号码,乙方指定人员应于丙方带看客户24小时内予以查证来访客户资料(包
4、括但不限于该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带看记录等),及时在客户确认书上予以确认.若乙方在确认丙方客户之前,该客户已经被确认为第三方客户的,乙方应当事先通知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丙方客户。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确认亦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该客户为丙方客户。若乙方在委托期限起始日期前已获知丙方客户信息并确认为有效的丙方客户的,则丙方销售成功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支付丙方相应佣金。 3、有效客户及有效期的界定:经乙方确认的客户及其直系亲属或关联企业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终止后三个月内购买该项目的,视为丙方销售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比例向丙方支付佣金。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已确
5、认为丙方的客户再行确认为其他销售代理公司的客户。否则,丙方客户及其直系亲属或关联企业成交的,也应视为丙方成交客户,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第四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随时调整该项目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他代理商)、付款方式、优惠方案,并及时通知丙方. 2、丙方客户的所有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价格、付款方式、按揭银行均由乙方确定,丙方无权更改并承诺客户。 3、乙方有权全面了解丙方的销售安排、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进度等情况,并对丙方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4、甲方保证该项目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并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预售或出售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甲方承
6、诺在委托期限内该项目是合法并可销售的,若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购房客户或丙方产生纠纷及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须指定工作协调人员(见附件一),代表乙方负责与丙方开展信息通报、单据审核签收与签字确认客户等工作,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工作协调人的确定与变更。6、乙方须及时向丙方通报丙方代理该项目所需的最新信息,丙方客户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前,乙方须通知丙方。 7、乙方每月15日与丙方进行书面对账,确认客户签约信息、佣金总额、客户付款比例及付款时间等,双方应于10日内核对签约案源明细确认函或签约案源明细确认表(见附件二)并盖章确认,该对账材料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7、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折损佣金。9、乙方从丙方处获知丙方客户信息后,不得引导或配合丙方客户避开丙方代理,否则,视为丙方销售代理成功,乙方应支付丙方代理成功时的佣金,作为对丙方的经济补偿。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客户享有与非丙方客户同等的认购权及优惠。 2、丙方就该项目开展的所有宣传推介事宜均须事先征询乙方意见,在获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宣传推介费用由丙方承担。 3、丙方须指定工作协调人(见附件一),代表丙方负责与乙方进行信息通报等工作(该工作协调人的权利仅限于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其他以丙方公司盖章书面确认为准).丙方应及
8、时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五)向乙方通知工作协调人的确定与变更。 4、丙方须将有意向的客户跟踪情况及时汇总,乙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要求丙方提供情况报告,且丙方应就知晓的客户信息及时告知乙方。 5、丙方应当协助丙方客户实地踏勘该房地产,并协助乙方与丙方客户谈判议价,尽快促成交易成功。 6、丙方应信守乙方所规定的价格,非经乙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情况,丙方应告知乙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7、对于从乙方获得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该项目的资料、乙方与客户所达成之任何约定,丙方均应严格保密,并只能用于本合同委托事项所用,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乙方信息,除法律要求或事先取
9、得乙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第六条 佣金计算比例和方式1、成交的标志:丙方推荐的有效客户与开发商签署定金协议或类似协议的;销售成功的标志:丙方推荐的有效客户与开发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或类似房地产买卖合同2、乙方按照以下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具体乙方支付佣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请根据佣金计算方式作出勾选【佣金比例为成交价的7】【I、丙方的销售成功套数在套(包含套)以下的,佣金比例为%/万/套;II、丙方销售成功套数为套以上的,佣金为/万/套;且乙方补齐前期成交已经结算套数的佣金比例差额。】3、销售成功后,乙方在丙方销售成功或收到丙方付款申请文件(见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业 销售 代理 合同 签订 亿丰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