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汇篇及解析.doc
《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汇篇及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汇篇及解析.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浅析“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发布日期:201002-25信息来源:如皋市地税局作者:张小梅浏览次数: 189字号: 大 中 小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
2、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一、税法基本规定.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
3、项的销售收入。二、政策解读及举例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1)确认A商品收入: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
4、0)*10095。2%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2)确认B商品收入: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以上“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
5、(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咨询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2009/11/5)答复)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5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请问对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时,是按销售总价计算,还是按视同销售计算?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估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
6、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顺序确定销售额,缴纳增
7、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 2009/11/05 【打印】【关闭】买一赠一也叫“随货赠送”,是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即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附送从货物,顾客在购买主货物的同时也获赠了从货物。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往往要求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要求企业对赠送的商品作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 比如:某从事家用高压锅的生产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打算采取“买
8、一赠一”的方式促销,即顾客买一个高压锅(市场价100元,成本70元),送一个公司生产的市价10元的精美台历(成本价6元)。税务机关相应的处理要求是: 假如销售100个高压锅,赠送了100个台历,那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于赠送的台历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 770 贷:库存商品 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此时,对于“买一赠一”的赠品在增值税方面要不要视同销售处理便成为了企业和税务机关争论的焦点。对于企业来说,在促销活动中的赠送往往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即通过赠送来达到提高销售额、提升市场占有率的目的。而增值税的无偿赠送一般是指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买一赠 一行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政策规定 解析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