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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要点知识.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3937508
  • 上传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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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一级 建造 师法 时间 要点 知识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要点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Z301012 1、 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1Z301062 1、 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3、 著作权的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1Z301064 1、 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处于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Z301071 1、 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Z302011 1、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Z302012 1、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Z302013 1、 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 检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建筑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回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 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开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Z302021 1、 有负荷规定的注册资本 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2、 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企业的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 一级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登记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序列总共划分为12个资质类别。 5、 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5、 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交的资料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1Z302022 1、 联合共同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承担劳务分包业务“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Z302032 1、 建造师报考条件和考试申请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学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作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 注册管理机构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3、 延续注册与增项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Z302033 1、 执业岗位范围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担任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1Z303011 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I Ⅱ Ⅲ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1Z303012 1、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评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Z303013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与金额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Z03016 1、 中标人的确定期限和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Z303017 1、 招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令限制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1Z303033 1、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1Z304014 1、 开工及开工日期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 工期顺延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 工程垫资的处理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Z304016 1、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求。 2、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1Z304017 1、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 合同解除分两大类: 约定解除合同是《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Z304021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1Z304022 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规定 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若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将依法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4、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政府本地区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则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1Z304023 1、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2、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Z304024 1、 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 休息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Z304025 1、 劳动争议的解决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进行书面申请,仲裁裁决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对仲裁不服的,可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Z304026 1、 工伤认定申请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认定的认定申请日期为3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Z304033 1、 借款合同的其它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1Z304034 1、 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Z305011 1、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上级单位申报 1Z305014 1、 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 限制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1Z306012 1、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当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1Z306031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一下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Z306041 1、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事故登记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但对于某些行业或者领域,可以依法根据造成30人以下某个数量段的死亡事故也作为特别重大事故. 1Z306042 1、 应急预案的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改一次。 1Z306043 1、 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广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部门汇报. 2、 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与内容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Z306051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部门备案. 2、 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1Z307000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的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 1Z307042 1、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处报送工程档案。 1Z307043 1、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3、 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相关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1Z307044 1、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2、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 1Z307051 1、 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屋内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Z307052 1、 预留保证金的比例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1Z308020 1、 一般地域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 1Z308023 1、 证据保全的申请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7日。 1Z308024 1、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期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为1年;权利的最长保护期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1Z308025 1、 一审程序 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2、 上诉期间 当事人不服地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1Z308033 1、 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 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1Z308034 1、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仲裁的执行期为2年. 1Z308040 1、 人民调解的程序和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1Z308052 1、 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Z308053 1、 起诉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依法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若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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