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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实施.doc

  • 上传人:人****来
  • 文档编号:3908770
  • 上传时间: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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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食品 用纸 包装 容器 制品 生产 许可 实施细则 实施
    资源描述: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生产许可实行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 目录 1总则………………………………………………………………………………………(6) 2工作机构…………………………………………………………………………………(7) 3生产许可程序……………………………………………………………………………(8)   3.1申请和受理………………………………………………………………………(8) 3.2试生产……………………………………………………………………………(9)   3.3实地核查…………………………………………………………………………(9)   3.4产品抽样与检查…………………………………………………………………(10)   3.5审定和发证………………………………………………………………………(10) 4审查规定………………………………………………………………………………(11)   4.1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11) 4.1.1食品用纸包装基本生产流程…………………………………………………(11) 4.1.2食品用纸容器基本生产流程…………………………………………………(12) 4.1.3食品用纸包装关键工艺控制…………………………………………………(14) 4.1.4食品用纸容器关键工艺控制…………………………………………………(15) 4.2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查设备………………………………………………(16) 4.2.1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16) 4.2.1.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16) 4.2.1.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16) 4.2.2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17) 4.2.2.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17) 4.2.2.2食品用纸容产品生产器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17) 4.3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公司实地核查办法……………………(18)   4.4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查规则………………………………(18) 4.4.1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18) 4.4.1.1食品用纸包装生产许可抽样方法…………………………………………(18) 4.4.1.2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抽样方法…………………………………………(19) 4.4.2检查项目及鉴定标准…………………………………………………………(20) 4.4.2.1食品用纸包装检查项目及鉴定标准………………………………………(20) 4.4.2.2食品用纸容器检查项目及鉴定标准………………………………………(25) 5生产许可证书…………………………………………………………………………(30) 6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31) 7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31) 8监督检查………………………………………………………………………………(32) 9违法解决………………………………………………………………………………(33) 10收费……………………………………………………………………………………(33) 11工作人员守则…………………………………………………………………………(33) 12对许可工作的监督……………………………………………………………………(34) 13附则……………………………………………………………………………………(34) 附件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公司实地核查办法………………………(35)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生产许可实行细则 1总则 1.1为了做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行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合用本实行细则。 任何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1.3本实行细则合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容器、用品、餐具等制品。 第一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涉及2类21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发布目录。 表1第一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目录 产品 分类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备注 包 装 类 食品用纸包装 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2热封型茶叶滤纸 3鸡皮纸 * 4食品羊皮纸 5半透明纸 * 6玻璃纸 * 7食品包装纸 涉及涂蜡纸、淋膜纸等 8食品包装纸板 涉及淋膜纸板、白纸板 容 器 类 食品用纸容器 纸袋 9纸质袋 10淋膜纸袋 11涂蜡纸袋 纸罐 12纸板类罐 13圆柱形复合罐 14其它复合罐 纸杯 15淋膜纸杯 16涂蜡纸杯 纸餐具 17纸板餐具 18淋膜纸餐具 19纸浆模塑餐具 纸盒 20纸板盒 21淋膜纸盒 注:上表中带“*”为合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纸制品。 2工作机构 2.1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3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起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行细则;跟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定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实行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培训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司宣贯师资、生产许可审查员和审查组长;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生产公司进行实行细则的宣贯;生产许可工作的抽查;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审查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布。 2.4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查机构负责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查、强制检查、与公司的检查能力比对工作。检查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布。 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公司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在审查机构的配合下对公司进行实行细则宣贯;组织公司实地核查;汇总公司申请及审查材料;生产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6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3生产许可程序 3.1申请和受理 3.1.1申请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公司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3.1.1.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3.1.1.2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1.3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查手段; 3.1.1.4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献和工艺文献; 3.1.1.5具有健全有效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3.1.1.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 3.1.1.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严禁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1.1.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3.1.2公司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规定外,均为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审查机构存一份,审查中心存一份): 3.1.2.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3.1.2.2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3.1.2.3公司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规定的《公司自我声明》; 3.1.2.4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3.1.2.5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涉及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 3.1.2.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1.3申请和受理 3.1.3.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公司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申请,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且可通过补正达成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并于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公司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未告知公司的,视为受理申请。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并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2试生产 3.2.1申请公司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对申请取证的产品组织小批量试生产。 3.2.2公司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检查任务的检查机构,依据本实行细则规定批批检查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3.2.3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司应当自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试生产该产品。 3.2.4根据国务院国发[2023]40号文关于发布实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的规定,不予受理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的公司申请,2023年12月2日后建设的低档纸及纸板生产公司申请时必须提供齐全的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3.3实地核查 3.3.1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审查组,制定《公司实地核查计划》和《公司实地核查告知书》,在实地核查前5日内告知公司。审查组一般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且不得所有来自同一单位,要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公司应当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 3.3.2审查组应当按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公司实地核查办法》(见4.3)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公司实地核查记录》和《公司实地核查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当在《公司实地核查报告》上签字认可。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公司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3.3.3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后向公司报告核查情况,并核算公司名称、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拟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留存公司备案(复印件),并向公司说明:该公司被准予生产许可后,公司所取证书的内容(涉及公司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元名称、产品品种等证书明细的内容);不能当场拟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发出《公司实地核查结果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核查结论。 3.3.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毕对公司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 3.3.5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合法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按公司审查不合格解决。 3.3.6公司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公司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查,审查工作终止,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4产品抽样与检查 3.4.1公司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应当根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见4.4.1),抽、封样品,填写《生产许可发证检查抽样单》一式四份,告知公司所有承担产品检查任务的检查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由公司自主选择,并告知公司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送达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3.4.2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公司样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毕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一式三份(审查机构、公司、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查时间不计入本实行细则规定的期限。 3.4.3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封样品和检查工作,如无合法理由拒绝产品抽封样品和检查的,按公司审查不合格解决。 3.4.4公司产品检查不合格的,判为公司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5审定和发证 3.5.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公司实地核查记录》、《公司实地核查报告》和《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不涉及产品检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寄(送)审查机构。 3.5.2审查机构根据每家公司所有上报材料的复核结果填写《审查意见书》。 3.5.3审查机构将同批公司材料汇总复核的结果填写《审查报告书》。审查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不涉及产品检查时间)内将公司申请材料、《公司实地核查报告》、《检查报告》、《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书》原件各一份报送审查中心。 3.5.4审查机构应当将公司的申请材料、《公司实地核查记录》、《公司实地核查报告》和《检查报告》等原始材料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为3年; 3.5.5审查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0个工作日(不涉及产品检查时间)内完毕对上报材料的审查,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3.5.6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涉及产品检查时间)内做出是否准予生产的决定,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准予生产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发放《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不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不准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5.7国家质检总局统一以公告、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公司名录。 4审查规定 4.1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 4.1.1食品用纸包装基本生产流程 申证公司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献。 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生产流程。对于按照其他工艺流程生产的公司,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其生产流程。 4.1.1.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纤维原料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干燥卷取分切 基纸涂布干燥卷取分切包装 4.1.1.2热封型茶叶滤纸 纤维原料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干燥卷取分切 基纸定型干燥卷取分切包装 4.1.1.3鸡皮纸 纤维原料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压榨 干燥卷取分切包装 4.1.1.4食品羊皮纸 木浆打浆调料抄纸卷取包装 基纸酸解决脱酸洗涤1中和洗涤2干燥 压光卷取包装 4.1.1.5半透明纸 木浆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压榨 干燥卷取超压包装 4.1.1.6玻璃纸 木浆(或棉浆)黄化喷膜成型脱硫水洗 塑化干燥卷取分切包装 4.1.1.7食品包装纸 纤维原料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压榨干燥卷取分切包装 原纸淋膜印刷涂蜡或覆膜分切包装 4.1.1.8食品包装纸板 纤维原料打浆调料上网成型压榨干燥 卷取分切包装 纸板淋膜印刷覆膜分切包装 4.1.2食品用纸容器基本生产流程 4.1.2.1纸袋 (1)纸质袋 基纸印刷分切制袋包装 (2)淋膜纸袋 基纸淋膜印刷分切制袋包装 (3)涂蜡纸袋 基纸印刷涂蜡分切制袋包装 4.1.2.2纸罐 (1)纸板类罐 基纸印刷 原纸卷管切割帖标成型包装 (2)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复合罐 基纸印刷 原纸复合卷管切割帖标成型包装 其它材料 4.1.2.3纸杯 (1)淋膜杯 原纸淋膜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2)涂蜡杯 原纸印刷模切成型浸蜡包装 4.1.2.4纸餐具 (1)纸板餐具 覆膜 纸板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2)淋膜纸餐具覆膜 纸板淋膜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3)纸浆模塑餐具 纸浆制备真空过滤成型烘干成型包装 4.1.2.5纸盒 (1)纸板盒 覆膜 纸板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2)淋膜纸盒 覆膜 纸板淋膜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4.1.3食品用纸包装关键工艺控制 公司应对以下关键工艺制定控制程序,对关键工艺实行严格监控,并建立可追溯性记录。 4.1.3.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调料过程工艺控制。 4.1.3.2热封型茶叶滤纸 调料过程工艺控制。 定型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3鸡皮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4.1.3.4食品羊皮纸 酸解决工艺参数的控制。 脱酸工艺参数的控制。 洗涤2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5半透明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4.1.3.6玻璃纸 黄化工艺参数的控制。 塑化工艺参数的控制。 喷膜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7食品包装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印刷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涂蜡或覆膜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8食品包装纸板 调料过程的控制。 印刷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淋膜(覆膜)工艺参数的控制。 4.1.4食品用纸容器关键工艺控制 公司应对以下关键工艺制定控制程序,对关键工艺实行严格监控,并建立可追溯性记录。 4.1.4.1纸袋 (1)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2)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4.2纸罐 (1)纸板罐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2)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复合罐 a.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b.复合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4.3纸杯 (1)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2)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4.4纸餐具 (1)纸板餐具及淋膜纸餐具 a.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b.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2)纸浆模塑餐具 a.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b.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4.5纸盒 (1)纸板盒及淋膜纸盒 a.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 b.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2 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查设备 4.2.1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 4.2.1.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 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2。 表2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 序号 产品品种 必备生产设备 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涂布机 4.复卷分切机  2 热封型茶叶滤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定型机 4.复卷分切机  3 鸡皮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复卷分切机 4 食品羊皮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加工纸机 4.复卷分切机 5.压光机 6.耐酸槽 5 半透明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加工纸机 4.复卷分切机 5.压光机  6 玻璃纸 1.硫化设备 2.挤出成型机组 3.卷取分切机 7 食品包装纸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复卷分切机4.涂布机5.印刷设备 6.淋膜设备7.覆膜设备8.上蜡设备 8 食品包装纸板 1.打浆设备 2.抄纸机 3.复卷分切机4.涂布机5.印刷设备 6.淋膜设备7.覆膜设备 注: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公司,应具有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生产食品包装纸及食品包装纸板的公司应根据所生产产品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4.2.1.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 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3。 表3食品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生产设备 序号 产品品种 必备生产设备 1 纸袋 纸质袋 1.分切机2.制袋设备3.印刷机 淋膜纸袋 1.淋膜机2.分切机3.制袋设备4.印刷机 涂蜡纸袋 1.涂蜡设备2.分切机3.制袋设备4.印刷机 2 纸罐 纸板类罐 1.印刷机2.卷管切割设备3.罐成型(封盖)设备 圆柱形复合罐 1.分切机2.复合卷管设备3.切割设备4.印刷机5.圆罐成型(封盖)设备 其它复合罐 3 纸杯 淋膜纸杯 1.淋膜机2.印刷机3.模切机4.成型设备 涂蜡纸杯 1.上蜡设备2.印刷机3.模切机4.成型设备 4 纸餐具 纸板餐具 1.印刷机2.模切机3.成型设备4.覆膜机 淋膜纸餐具 1.淋膜机2.印刷机3.模切机4.成型设备5.覆膜机 纸浆模塑餐具 1.制浆机2.模压机3.烘干机4.喷涂机 5 纸盒 纸板盒 1.印刷机2.模切机3.成型设备4.覆膜机 淋膜纸盒 1.淋膜机2.印刷机3.模切机4.成型设备5.覆膜机 注: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公司,应具有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 4.2.2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 4.2.2.1 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 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见表4。 表4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 序号 产品品种 检查设备 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抗张强度实验仪(±1%)4.紫外分析仪5.滤速仪(±0.5s) 6.电动筛分机 2 热封型茶叶滤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抗张强度实验仪(±1%)4.反射亮度计(±0.1%) 5.紫外分析仪 6.滤速仪(±0.5s) 7.电动筛分机8.塑封机 3 鸡皮纸 1.定量取样器(±1.0%) 2.耐破度仪(±3%) 3.耐折度仪 4.可勃吸取性实验仪 5.紫外分析仪 4 食品羊皮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抗张强度实验仪(±1%) 4.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 5.耐破度仪6.耐折度仪 5 半透明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耐破度仪(±3%) 4.撕裂度仪 5.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 6.反射亮度计(±0.1%) 7.紫外分析仪 6 玻璃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3.抗张强度实验仪 (±1%) 4.撕裂度仪 5.pH计(0.01)、恒温水浴 6.紫外分析仪  7 食品包装纸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抗张强度实验仪(±1%) 4.撕裂度仪 5.反射亮度计(±0.1%) 6.紫外分析仪 7.耐破度仪(±3%) 8.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9.划线器、施胶度标准图片、标准墨水 8 食品包装纸板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0.01g/0.001g) 3.抗张强度实验仪(±1%) 4.撕裂度仪 5.反射亮度计(±0.1%) 6.紫外分析仪 7.耐破度仪(±3%) 8.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9.划线器、施胶度标准图片、标准墨水 注: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公司,应具有相应的检查设备。 4.2.2.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 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见表5。 表5食品纸容器产品生产公司必备的检查设备 序号 产品品种 检查设备 1 纸袋 纸质袋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精度0.01g/0.001g) 3.紫外分析仪4.直尺(精度1mm) 淋膜纸袋 1.紫外分析仪2.直尺(精度1mm) 涂蜡纸袋 2 纸罐 纸板类罐 1.卡尺(精度0.02mm)2.紫外分析仪 圆柱形复合罐 卡尺(精度0.02mm) 其它复合罐 3 纸杯 淋膜纸杯 1.量筒或天平(精度0.01g)2.规格量具(精度0.02mm) 3紫外分析仪 涂蜡纸杯 4 纸餐具 纸板餐具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精度0.01g) 3.紫外分析仪 淋膜纸餐具 1.量筒2.直尺(精度1mm)3.紫外分析仪4.恒温烘箱(±1℃) 纸浆模塑餐具 5 纸盒 纸板盒 1.定量取样器(±1.0%) 2.天平(精度0.01g) 3.紫外分析仪4..直尺(精度1mm) 淋膜纸盒 1.紫外分析仪2.直尺(精度1mm) 4.3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公司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公司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 4.4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查规则 4.4.1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 4.4.1.1食品用纸包装生产许可抽样方法 从生产公司成品库房中抽取经检查合格的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成品为一个检查批次。同一个公司生产多种产品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抽样,抽样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按表6中规定的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抽样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样品,并用清洁塑料袋密封。将所抽样品提成2份(3组/份),一份送检查机构,一份留生产公司。审查组抽样人员与所抽查公司陪同人员对所抽样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公司加盖公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公司人员签字、公司盖章和抽样日期。生产公司在7日内将样品寄/送达检查机构。 表6食品用纸包装抽样基数和抽样方法 序号 产品品种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大于500kg~5t 随机抽取3卷,每卷各抽取2×4m2。 2 热封型茶叶滤纸 大于500kg~5t 随机抽取3卷,每卷各抽取2×4m2。 3 鸡皮纸 大于500kg~2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4 食品羊皮纸 大于500kg~2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5 半透明纸 大于500kg~5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6 玻璃纸 大于500kg~2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7 食品包装纸 大于500kg~2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8 食品包装纸板 大于5t~50t 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 4.4.1.2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抽样方法 从生产公司成品库房中抽取经检查合格的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成品为一个检查批次。同一个公司生产多种产品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抽样,抽样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按表7中规定的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抽样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样品,并用清洁塑料袋密封。将所抽样品提成2份(3组/份),一份送检查机构,一份留生产公司。审查组抽样人员与所抽查公司陪同人员对所抽样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公司加盖公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公司人员签字、公司盖章和抽样日期。生产公司在7日内将样品寄/送达检查机构。 表7食品用纸容器抽样基数和抽样方法 序号 产品品种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1 纸袋 纸质袋 抽样基数大于1000只, 每批不多于100000只。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60只 淋膜纸袋 涂蜡纸袋 2 纸罐 纸板类罐 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只, 每批不多于100000只。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 圆柱形复合罐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50只 其它复合罐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 3 纸杯 淋膜纸杯 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 每批不多于150000只。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50只 涂蜡纸杯 4 纸餐具 纸板餐具 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 每批不多于150000只。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 淋膜纸餐具 纸浆模塑餐具 5 纸盒 纸板盒 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 每批不多于150000只。 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 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 淋膜纸盒 注:当生产公司同时生产淋膜纸杯和淋膜纸餐具时,可以仅抽取淋膜纸餐具;当生产公司同时生产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形状的复合罐且构成罐体的原材料完全相同时,可以仅抽取圆柱形复合罐;当生产公司同时生产纸板盒和淋膜纸盒时,仅抽取之一的主导产品。当生产公司同时生产纸质袋、淋膜纸袋、涂蜡纸袋多种纸袋产品时,可以仅抽取之一的主导产品。 4.4.2检查项目及鉴定标准 4.4.2.1食品用纸包装检查项目及鉴定标准 (1)食品用纸包装发证检查项目和关键控制检查项目分别见表8-表15。 如客户规定,可生产其他定量的食品用纸包装,其强度指标可以相应地换算。 表8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13.0±1.0g/m2 2 抗张强度 √ ≥0.45kN/m(纵向) ≥0.35kN/m(横向) 3 湿抗张强度 √ ≥0.13kN/m(纵向) ≥0.10kN/m(横向) 4 滤水时间 √ ≤1.5s 5 漏茶末 √ 合格 6 异味 √ 合格 7 铅 √ √ ≤5.0mg/kg 8 砷 √ √ ≤1.0mg/kg 9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10 脱色实验 √ √ 阴性 11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2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9 热封型茶叶滤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18.5±1.0g/m2 22.0±1.2g/m2 2 抗张强度 √ ≥0.52kN/m (纵向) ≥0.12kN/m (横向) ≥0.64kN/m (纵向) ≥0.14kN/m (横向) 3 湿抗张强度 √ ≥0.10kN/m (纵向) ≥0.12kN/m (纵向) 4 滤水时间 √ ≤2.0s ≤3.0s 5 白度 √ ≥75.0% 6 异味 √ 合格 7 热封性 √ 合格 8 漏茶末 √ 合格 9 铅 √ √ ≤5.0mg/kg 10 砷 √ √ ≤1.0mg/kg 11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12 脱色实验 √ √ 阴性 13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4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10 鸡皮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40±2.0g/m2 2 湿抗张强度 √ ≥0.157kN/m (纵横向平均) 3 耐破度 √ ≥118kPa 4 耐折度 √ ≥80次(纵向) 5 铅 √ √ ≤5.0mg/kg 6 砷 √ √ ≤1.0mg/kg 7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8 脱色实验 √ √ 阴性 9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0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11 食品羊皮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45.0±2.5g/m2、 60.0±3.0g/m2 2 裂断长 √ ≥4800m(纵横向平均) 3 耐破度 √ ≥250kPa(干) ≥200kPa(湿) 4 耐折度 √ ≥175次(干)(纵横向平均) ≥85次(湿)(纵横向平均) 5 透油度 √ ≤4个/100cm2 6 水抽出物PH √ 7.0±1.0 7 尘埃度 √ ≤300个/m2(0.2mm2~1.5mm2) 不许有(>1.5mm2) 8 铅 √ √ ≤5.0mg/kg 9 砷 √ √ ≤1.0mg/kg 10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11 脱色实验 √ √ 阴性 12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3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12 半透明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26±1.3g/m2,31±1.5g/m2 2 透明度 √ ≥70.0% 3 耐破指数 √ ≥2.30kPa﹒m2/g 4 撕裂指数 √ ≥2.10mN﹒m2/g(纵向) 5 尘埃度 √ ≤80个/m2(0.1mm2~1.0mm2) ≤6个/m2(>1.0mm2~1.5mm2) 不应有(>1.5mm2~2.0mm2,白色纸) ≤4个/m2(>1.5mm2~2.0mm2,彩色纸) 不应有(>2.0mm2) 6 铅 √ √ ≤5.0mg/kg 7 砷 √ √ ≤1.0mg/kg 8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9 脱色实验 √ √ 阴性 10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1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13 玻璃纸产品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标准值 备注 1 定量 √ 30±2.0g/m2﹑35±2.0g/m2﹑ 40±2.0g/m2﹑45±2.5g/m2﹑ 50±25g/m2﹑55±3.0g/m2﹑60±3.5g/m2 2 抗张指数 √ ≥40.0N﹒m/g(≤40g/m2)(纵向) ≥35.0N﹒m/g(≥45g/m2)(纵向) 3 撕裂指数 √ ≥1.00mN﹒m2/g(纵向) 4 伸长率 √ ≥10%(纵向),≥20%(横向) 5 含硫量 √ ≤0.03% 6 抗黏性 √ ≤70%(相对湿度) 7 气泡 √ ≤5个/m2(<0.5mm), 不应有(≥0.5mm) 8 PH √ 6.0~8.0 9 铅 √ √ ≤5.0mg/kg 10 砷 √ √ ≤1.0mg/kg 11 荧旋光性物质 √ √ 合格 12 脱色实验 √ √ 阴性 13 大肠菌群 √ √ ≤30个/100g 14 致病菌 √ √ 不得检出 表14-1 食品包装纸产品检查项目(糖果包装纸原纸)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查 关键控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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