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12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稿)资料.doc

  • 上传人:天****
  • 文档编号:3907689
  • 上传时间:2024-07-23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74.04KB
  • 下载积分:8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临时 用电 安全管理 规定 第一 资料
    资源描述: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讨论稿)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所属各单位以及工程建设、检维修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或380∨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1。3 应用领域 本规定应用于全省系统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所有可能发生因临时用电作业而造成人员伤害危险的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临时用电作业活动.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可参照执行。 2 参考文件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或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加油站管理处、非油品仓储配送中心、投资与建设管理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临时用电作业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4。3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4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 临时用电作业的员工要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现场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挖掘作业时,应同时办理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挖掘作业许可证。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实验按钮进行测试。 5。1.5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6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7 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1。8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1。9 油库、加油(气)站禁止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进行正常的收、发、输转油品作业. 5。1.10 临时用电线路在使用期内,要坚持做到“三定",即:定人进行停、送电联系;定人对沿线进行巡视检修;定人对电气设备进行操作。 5。1.11 作业现场停止作业或每日全天作业结束后无人工作时,应由专业电气人员负责断开临时线路的电源并加锁. 5。2 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 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现场勘测;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c)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e)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f)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g)制定临时用电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h)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负荷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5。3。1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一下要求: a)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 b)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c)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d)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a)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b)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应用混凝土预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c)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 d)电线埋地深度不小于0。7m 5。3。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伤害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5。4.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46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4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4。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害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电盘、箱应设置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距离不大于0.6m,小于1。5m. 5。4。7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4.8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盒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5。4。9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5。5。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5。5。2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5.5。3 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5。5。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a)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b)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Ⅰ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c)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d)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若使用Ⅱ类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e)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5。5。5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b)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防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c)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d)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e)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5。6 标签、标识 5。6。1 所有断开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5。6。2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远处的地面上用黄色油漆或黄色安全警戒带做警示. 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5.7。1 临时用电作业计划 5.7。1。1 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提前向所在油库、加油(气)站提出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油库、加油(气)站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后,向相应批准人转交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批准人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后,应确认现场临时用电作业时间和赴现场审核时间,保证现场审核时间的有效性.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反馈意见后,根据确定的时间,着手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 5.7.1.2 如果原批准人无法赴现场进行审核,应指定授权人,并在作业计划表中予以明确。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5.7.1。3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的留存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留存管理规定。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见附录A。 5.7。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 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临时用电作业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当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作业前由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同时提供如下相关支持资料: ——临时用电作业计划和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 -—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安全分析); ——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5.7.3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作业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 a)确认临时用电作业的详细内容。 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c)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d)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e)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期限。 f)其他。 5.7。4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与临时用电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b)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c)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d)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e)培训、沟通情况. f)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g)确认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7。5 审批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行的石油库工程建设和检维修临时用电作业由负责石油库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和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审批;运行的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临时用电作业由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和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审批;新建或停业的石油库、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临时用电作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分公司或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和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审批。 5.7。6 审批 5.7.6。1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电气专业人员均应在许可证上签字。 5.7。6.2 若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递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申请. 5.7。6。3当作业条件、环境、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应执行变更管理,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由批准人重新审批。 5。7。6。4 当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 5。7。7 期限 临时用电作业期限批准人根据现场确认需要实际,与作业单位协商确定.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15天,临时用电时间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7。8 关闭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生产单位应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临时用电单位和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5.7。9 取消 5.7.9。1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临时用电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5。7。9。2 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临时用电作业应办理新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7.9.3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7。9。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旦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取消临时用电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7。10 许可证管理 5。7.10。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编号,编号由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B)。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 5。7。10。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结束后交批准方存档,并按本规定将相关资料复印后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5。7.10。3 在临时用电作业实施期间,申请人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作业现场醒目处。 5。8 安全职责 5。8.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5。8.2 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批准或取消作业。 原批准人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临时用电作业的最终安全责任. 5。8。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5。8.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按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 —-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 审核要求 省公司应把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 偏离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在执行时与本规定发生偏离,应报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3 培训和沟通 本规定由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应在全省系统范围内沟通。 7 解释 本规定由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8 实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企业标准《临时用电管理规定》(QB/PCHLJ-02 40—2004)同时废止。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式样) 临时用电作业申请单位: 临时用电单位 临时用电用途 用 电 地 点 电气专业人员 用 电 期 限: 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用电线路:符合“√”不符合“×” □接引点确认 □上锁确认 □电缆规格及走向 □接地 □漏电保护 □负荷确认 □防爆区域 □线路架空 □线路标志 □穿越保护 □配电盘、箱开关 □一机一闸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其它 用电设备:符合“√”不符合“×" □电源接线状态 □焊接设备 □电缆及设备外观 □临时照明 □手持电动工具 □电气绝缘状态 □设备防护罩 □符合防爆要求 □测量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插头 □设备外壳绝缘﹥1MΩ □其它 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 年  月  日 因(□休假 □出差 □生病 □不可抗拒原因 □其它: ),我无法执行批准人职责,特指定 为这项作业的临时用电许可证批准人,由他履行相关职责。                     临时用电作业的原批准人: 年  月  日 确认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临时用电作业批准人: 年  月  日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式样) 许可证编号: 临时用电单位 临时用电用途 用 电 地 点 用 电 期 限: 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填写 生产单位确认、填写 用电设备清单 电源 接入点 工作电压 电气专 业人员 设备名称 负荷(kw) 用电线路:符合“√”不符合“×” 用电设备:符合“√"不符合“×” □接引点确认 □上锁确认 □电源接线状态 □焊接设备 □电缆规格及走向 □接地 □电缆及设备外观□临时照明 □漏电保护 □负荷确认 □手持电动工具 □电气绝缘状态 □防爆区域 □线路架空 □设备防护罩 □符合防爆要求 □线路标志 □穿越保护 □测量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插头 □配电盘、箱开关 □一机一闸 □设备外壳绝缘﹥1MΩ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其它 □其它 许可证的签批: 本人已对临时用电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了检查,确认该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用电单位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经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了检查,符合临时用电相关标准,我对本次检查的结果负责。 电气专业人员: 年 月 日 时 本人已同申请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讨论了用电安全工作方案,确认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电气专业人员已进行了检查,我对本工作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生产单位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单位: 确认人: 单位: 确认人: 许可证的关闭 已经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安全的拆除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许可证可以关闭. 用电单位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电气专业人员: 年 月 日 时 生产单位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许可证的取消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用电单位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电气专业人员: 年 月 日 时 生产单位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 12 —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稿)资料.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907689.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