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doc(1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有形交易市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体系、统一电子监察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勘察、设计
2、、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设备、材料采购等.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交易服务
3、机构。西安建设工程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机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合署运行,统一管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公布有关政策法规,管理评标专家库和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管理维护工程交易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保存招标投标过程的相关资料.第五条 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预选承包商名录是指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在定期、集中、规范的综合性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出一批可以供招标人优先选择的企业名单;对其实行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第六条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
4、设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其投标人或承包人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选择确定.西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七条 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和人员信用档案。第八条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交易中心进行。第二章 招 标第九条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和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审批权
5、限,招标人应当将招标实施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第十一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本市纳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其它工程建设项目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第十二条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以下条件: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即招标人应当具有3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并且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
6、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或者从预选名录库中抽取。第十三条 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须依法成立;(二)项目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三)招标实施方案已经核准;(四)具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具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下列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不进行招标或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随机确定,并报市级行政监察部门备案。(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二)抢险救灾的;(三)政府应急性工程;(四)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7、;(五)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价在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随机确定,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应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省发改委指定媒体(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同时发布。公告发布到截止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清晰明确。第十八条 招标人根据招
8、标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用示范文本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招标人通过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第十九条 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应当在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人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布。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应当根据各行业的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规定编制。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项目的控制价。招标人自行编制控制价的,应当符
9、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当报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设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应当在交易中心或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其他为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
10、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第二十六条 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通过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缴纳。招标结束后以转帐形式退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按各行业规定的比例或数额收取。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第二十八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投标.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提交的内容相同、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文字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再次失败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随机确定;其他项目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下列评标定标办法,招标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一)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
12、的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合理设置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的分值权重。(二)合理低价法: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低于上限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比较,不超过一定合理范围时,选择最低报价为中标候选人.(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但是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四)先评后抽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若干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五)抽签法:招标人提供的合理造价,经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进行公布,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安市 工程 建设项目 招标 投标 管理办法 试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