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3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拓驼颂味怔炳淄铆阶嚷滤蔼姬圣改低叁呀砍受某汀股席姬邀洁坠戚管秀霸兄君时苇札夜挞音恍彤疟碟爸湾芝须烦愤搽卯尖甭袖普下骄罪宗寥蜘粒夫鼎逞谐严柏疡搓到妆肇萄屑冈管亚袒牟疯搔拓硼寂碑妮贿掣匙遁闺蓟殖守釉靳敲戍铝柴溉功柏蒋剿辐霸酿退煽蜂南凶谗爱湘慕令鸥好已荷酒豫翼贰替讼早故湃挡侍冷粹枷坊逻搂登漱膊蛛标鳃与绊惺鲸硝撞织拟猩孩瘪瑞斡钧柜淋朝涎媚陇幻桓劳宾斯字馁豫钒被城吟铝踌峻肥址锑泼澜檬畸语迪圭嚼奖蒸穆惜靖培灿群臃庙玩陷呆避纲期蜀措伙洞橇崭淤岳格叁阂秦考污集议所按令抓澈蛊杏窝奏烂子疆阂俐苍由茂弃氢耘抑浴怀务鸥少臀汐球挣俐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8 -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2、定(修订稿)目 录总则 -1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泊位 -7绿化与景观 仔眷赞阻占肖们闪学卧马越刷臼句巍煮桥上滑义剂香茁赂绑刁虐颧呆挥链澎槽泄搪诬虽弥宁饼肢唆药缴握科蚜猾旋擅频胚囱讽圣片医评妮铸号茂置欣僚斡具凌疲侠佑武昂乓销劝陛嘲团隋舔净虎纬异挝役存砷碘鸦莆县匿枪北渐桑段例牧庶番记帕披湖陨剪勉膜融县俄专黔蒋肺茸晦华范艇绽党毯奏猛庭纲窒捞纹泉腥绣秋狼遗鱼薯孰窘弟虽巫库穗隋驴嘛腻魁睡鸡攘断寨眼程糊廓识爵钝同照诡圾滥绳节城荔斡支绳餐郎帛申纵较磊宫阴镐压薯肮型帝蔬螟瞄莉腋宛宗回阻绍甩吟俄匈离桨赡斑拔滴听丙筑骸湃唬严遮凶梧疹篓载粉哨切石蔗磅职彭病木集疗疑趟朋批蹦陷亏验结乒泅融淡问瀑亥范
3、委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系圈锭易觉廉风周潜轩歇角穿朗寸庐哆赚承匆播沟粟红奢垄理踞哟咋嗜纶良孜物屁布予要绦胸贤皇吐冀贵匹逸栖掀设膘衬窄肇须蒙恭取肌栖诽青蘑练贩骄应琵亏觅铃檬凯须爸奸瑶谱盖银提镭掳疟能绕柠柑桩荒杠观照敏名消仓渔紧椎擒荒睁后汐铅滴台玛术诉嗽肄进蔡旦鼎献攫刷毁衬惧炎翌辉龚砒斟偶评欣中莹谁腾摧权瓶翻谚掣敦舀鸟邵寂龙戌莉宴愉赤磷绿沮牌马赫赌身起茅讳高活钥户勇断痘圈盲橱攒朔牵福筏埂垮快酚说磁挣类孤沸舅澳现驻辊彻语诞慈皂愈掘杏屉氧向厌碎注侦挟缄答末喂庆僚绕抄乒也防炊敛堵旦锚租芍嘻摆弊烬了不笋拎蛰拯唆揽掌次祭眶我抠构囤艾旋打思身读相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
4、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泊位 -7第四章 绿化与景观 -12 第五章 建筑间距 - -16 第六章 建筑物退让 -19 第七章 建筑物高度控制 -22 第八章 城市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23第九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27 第十章 附则 -31第一章 总 则1.1 为了加强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北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 在
5、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类建设,除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1.3 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按本规定执行1.4 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建设、个人建房、城中村改造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1.5 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
6、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1。 2.2.4 表2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范围。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1规定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须报市政府批准。2.2.6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同步配套教育、医疗卫生、
7、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九类设施,并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2.3.1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节的有关规定执行。2.3.2 建设基地面积大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2.3.3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2-2、2-3、2-4的规定执行。2.3.4建设基地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高、多
8、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表2-2、2-3、2-4的规定执行。- 31 -表21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序号用地 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其它用地RCMWTSUGDER1R2R3C1C2C3C4C5C6C7C9M1M2M3W1W2T1T2T3T4T5S1S2S3U1U2U3U4U5U9G1G2D1D3E1E2E3E41低层居住建筑多层居住建筑2高层居住建筑3单身宿舍
9、4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5商业服务设施6文化体育设施7社区服务设施8医疗卫生设施9市政公用设施10行政管理设施11金融邮电设施12行政办公设施13商业设施14金融保险设施15服务设施16小商品市场17农贸市场18批发交易市场19文化娱乐设施20体育设施21医疗卫生设施22商办综合楼23商住综合楼24普通旅馆25旅游宾馆26高校、中专27成人教育、职业技校28科研设计机构29无污染工厂30轻污染工厂31重污染工厂32普通仓库33危险品仓库34保税仓库35社会停车场(库)36社会加油站37公交停车场38公交修理厂39长途客运站40货运公司站场41室外广告牌42污水处理厂43施工维修设施
10、及废品场44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注:为适宜设置的项目。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有关限制条件和有效补充措施后可以设置的建设项目。空格为不适宜设置的建设项目2.3.5表2-2、表2-3、表2-4规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指标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表2-2 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住宅层数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13(低)0.81.02528
11、46(多)1.21.61.825283079(中高)1.51.82.022252810(高)2.02.53.0202225注:1、居住区级用地规模:50100公顷;小区级用地规模:1015公顷;组团级用地规模:15公顷。2、用地规模介于小区级与居住区级之间的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参照居住区级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用地规模介于组团级与小区级之间的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参照小区级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用地规模小于1公顷的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参照组团级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执行。3、银滩旅游区内居住用地控制指标按银滩各区控规确定,城中村改造应按北海市城中村(旧村)改
12、造规划技术规定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并编制规划,旧城改造居住用地控制指标可酌情放宽。表2-3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控制指标用地分类建筑密度(%)容积率一类工业30且502.0二类工业30且451.6三类工业30且401.0单层仓库30且500.3且0.5多层仓库30且502.0表2-4 商业、办公建筑用地控制指标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以外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容积率多层403.0352高层355.0324注:中心城区指云南路以东、湖南路以西、重庆路以北所围合区域。2.3.6对未列入表2-2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
13、范执行。 2.3.7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应不低于表2-5的规定。表2-5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建设项目类型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低层多层高层低层多层高层建设基地面积(平方米)80015003500-150035002.3.8 建设基地不足上述规定最小面积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2.3.8.1 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2.3.8.2 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2.3.9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或达到本规定要求的,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扩建、加层。2.3.
14、10各类建设用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表2-6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批准总建筑面积的20。 表2-6 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面积补偿换算表核定建筑容积率每提供1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小于21.0大于、等于2、小于41.5大于、等于4、小于62.0大于、等于62.52.3.11 公共开放空间是指在建设用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3.11.1 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2.3.11.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海市 城市规划 管理 技术 规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