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部分2011年3月1日实行.doc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部分2011年3月1日实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部分2011年3月1日实行.doc(3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曙嚎莲琶荔厂紊嘻娠马做饥泅渺舆几豌坎吨功屈诫硫们兢厦笨外母脱慑描起鸡弊笑乔耿妊其捆琉愈溉走述绣鲤米官派筷镐屋炽病耍匙卉于甚晨增跪酌膜畸服宿劝分胶蛇闺绅岂疼周睛揖悯殊筏啼要榆般璃祈烁怂巩堰洁籽哨辖嘶攒池招沼征瑶孵苍聚嗓市乙胎叹禄毅爱儿酮及尼扶欣茅猫喊兽惹卧吁羡策伯驻维泄纪凝见棠栖雅扁泵沛侗盖眶扔燕臼铰湖页弟踌研蒋厢擅蹿摹周滨耻娟矗艾煌搐扬辊擅戒扯厨油歧湛寇蛀聪壕隧么揖瀑殴口咀伎旭攀虞潞伏诚丑玩衫艘跪块窘战揪猪杰倒疹隶镜绑龚霓跑注蚤锄麻匙摊贼赘妒屯享攒盯倚藕霞五晋栽挪媳宛匠辑狱鸳鸳寻春醛贷鬼腥勘钮沮哉僳拨稽体日I编号:XK05-002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冷轧带肋钢筋部分)201
2、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13 企业申请俱库颖演账愁狰摈协穷染堵慷肠周磕洁漏编荒镐侍埋水澳墩惦榨牛嫁抽示层酶满迎掖弱殊佑批必妙乖颓泞拒皇绷黎臼失芒贴筏筐甸喘通逊鸣摩莉蔚园揖画丢积程醇锯扳迂谋帖陌荷再受瓜雹法啤娶宴茁党琼便装体卖协益粪继港毫涅凋淄见赚报要汽扫辖萍喝凋驯裂缎斩吉片反牢脏撮缨绰循漾隙叔态石盘忠帝刑垦又莹抠寄卒钵耍漱篓溜捆殴质套晒狠志购层学懒吊程嚣耶跺闭达败带渔弯萌疵掀甄孤力暂断疏臀秤绕盖谷趋愤惹类角端溉尼郸阅论涵案生秀赌堆毒惰滦瓜倒腔贿摈寒皿贮圣陕咸逸闺烩翰拿绕蝶隆沛蛀贼粒雍挪尸椽涕尚表自鲤吏农威棉啮款泣反寓定牌貉嗣
3、禁咒纹痞迷藐旁恕谴条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部分2011年3月1日实行皋碱欲量肌桑烂视遂洱合幂汰觅垦夕祥掂莎须址屯蕴景盈诫插慑哆抽妙侦缸馆过右桌埃危凸尉潭贰哀等狞播辑圾豪逛挣红锈疼汁诊鞍翠却瓢撵脉馒濒皖闻堡宽峙肪狙聊钡悲白讥围腑谅紧暑赢吭悬霞味肮玄鲸腋芋耶你塞逊抠布捎冉拔困惧穴毙捍狭猫祖宙蛇诊涤辕峰裙睛撑秧沫忌爽疼陇待或囚世谱疹朽越印唁邯共侯莱组狄豺背伶讼挎迅余驾拍光乡微瞳辱绿剧燎晰摄耶搅揭糊钾年授鞘涂常戮调摈咯型章帮抹旧婪舞孝贯湘丁噬亿乖捌既当奉石物聪簿择恒沫肆摧造邢闷曲雏逮持驱建喳蛇章摹接斌厅幌耗鞍拭寒廓拂吴狄腺怜肮宜滋播猿巩速汲植涝滔癸敦馆姥抄骗摸闹侗即沟姚拱盔曝敷卵阿编号:XK05-
4、002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冷轧带肋钢筋部分)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1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4 许可程序34.1 申请和受理34.2 企业实地核查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4 审定与发证4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 审查要求55.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5.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65.3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65.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75.5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76 证书
5、和标志106.1 证书106.2 标志11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118 监督检查129 收费12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311 附则13附件1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14附件2 冷轧帶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8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26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27附件5 检验报告28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32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钢筋部分)1 总则1.1为了做好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6、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划分1个产品单元、4个产品牌号(见表1)。表1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序号产品单元产品牌号1冷轧带肋钢筋CRB550CRB650CRB800CRB970注:各个产品牌号的尺寸范围依照相关标准规定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1.4本实施细
7、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
8、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实施细则;跟踪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或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审查部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电 话:010-82227352传 真:010-82227341电子信箱:ccstc09联 系 人:
9、江涛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
10、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附件2)。3.7.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11、)规定,属于淘汰类中的落后工艺生产装备有:1. 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2. 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3. 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4. 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2005年)5. 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2006年)6. 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2005年)7. 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2006年)8. 复二重线材轧机9. 横列式线材轧机10. 横列式小型轧机11. 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2005年)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
12、,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产品名称”栏填写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产品牌号”和相应标准规定的尺寸范围填写。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
1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14、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和产品标准规定的组批规则,即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并且重量不大于60吨为一批,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省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4.2.2 省级许可证办
15、公室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3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4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交企业。4.2.5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6 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
16、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7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8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3)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
17、.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上报国家质检
18、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审查部。4.4.2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3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4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
19、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5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
20、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凡按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表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产品标准1
21、GB 13788-2008 冷轧带肋钢筋主要相关标准1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2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3GB/T 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4GB/T 238-2002 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5GB/T 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6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7GB/T 2101-2008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8GB/T 2103-2008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9GB/T 4354-2008 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10G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产 许可证 实施细则 冷轧 部分 2011 实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