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管理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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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计划管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 概述 农发行资金计划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管理内容十分丰富的工作,是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的重要工具。认识和掌握资金计划管理的基本原理、基本职能和基本方法,对于发挥资金计划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全行业务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概念 农发行资金计划管理是以国家有关政策为指导,遵循信贷资金运动的基本规律,为实现农业政策性金融目标和业务经营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资金计划管理活动的总称。 二、内容 (一) 信贷计划管理* (二) 资金管理* (三) 现金管理 (四) 利率管理 (五)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六) 业务综合管理 (七) 存款管理* (八)中间业务管理* 注:带“*”内容表示在后面部分具体介绍 三、主要职能 (一)宏观调控职能。是指农发行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指导下,通过资金计划管理活动,体现和落实国家的有关宏观调控政策,体现对全行业务经营活动的调控。资金计划部门编制信贷计划、现金使用计划、向人行借款计划,实施利率管理等活动,都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货币政策意图在农发行的具体体现。 (二)业务综合职能。这是由资金计划部门在全行业务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首先,以信贷计划为依据有组织地筹措、调度和运用信贷资金是农发行开展各项业务的保证。其次,通过开展业务经营分析活动能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全行各项业务发展和运行的总体面貌。第三,通过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存款管理、中间业务管理等,有助于实现对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处置,以及财务经营成果的顺利实现。 (三)内外协调职能。资金计划管理的综合性决定了资金计划部门的工作不仅需要与本行信贷、会计、审计、风险等职能部门密切合作,而且还要经常和国民经济有关部门,如:人民银行、财政、涉农企业主管部门等保持必要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协调。 (四)监测反映职能。是指在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活动基础上,通过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和判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决策者,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要目标 (一)完成宏观调控任务。 (二)保证合理资金供应。 (三)降低营运成本。 (四)严格监督控制 (五)防范经营风险 第二部分 信贷计划管理 信贷计划管理是农发行整个业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做好信贷计划管理,对于履行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充分发挥资金计划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农发行的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念 信贷计划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行业务发展整体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信贷业务活动和信贷投放规模进行预测、规划、安排、监测、调控和反映。 (二)信贷计划的种类 按信贷计划管理的项目分,包括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两方面。也就是说,完整的信贷计划包括存款计划、贷款计划两部分。 贷款计划又分为政策性短期贷款计划、政策性中长期贷款计划、商业性短期贷款计划、商业性中长期贷款计划。 (三)主要内容 就是信贷计划的预测编制上报、汇总核批下达、组织实施和适时调整、监测考核和分析反馈,这是计划管理的全过程和主要内容,日常的计划管理就是围绕这些方面展开的。 二、农发行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变革简要回顾 农发行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是随着粮棉流通体制的改革进程而不断调整变化的。 1995年农发行行组建后,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粮棉油收购资金分级分部门管理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按照收购资金“约法三章”精神和库贷挂钩的原则,在测算需求的基础上,依据我行应承担的收购资金安排贷款计划。为了解决财政部门和收购企业资金暂时不能到位而给农民打“白条”的问题,1997年推行了粮棉油收购资金垫付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按照“收一斤粮(棉)贷一斤粮(棉)的贷款”的政策,实行了“全年计划,分季实施,核定限额,资金配套”的信贷计划管理办法。2000年又调整为“全年计划,分季实施,跟踪监测,适时调整”。2002年,根据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形势的变化,实行“统一计划、分类管理、跟踪监测、适时调整”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 三、人民银行对农发行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 对农发行而言,由于不可能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所以,人民银行对农发行下达的贷款计划,实行严格的指令性管理,年末时点数,上限不许突破。因此,总行、省、市分行逐级下达的贷款计划也是指令性的,也是上限不许突破。 央行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不能直接采用行政手段,而是更多地采用经济市场手段,甚至会采取惩罚性的经济手段加以干预,以体现货币政策调控意图。 四、《信贷计划分类管理办法》解读 (一)信贷计划的管理原则。信贷计划管理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规模调控、均衡实施”原则。 1、区别对待。在信贷计划分配上,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要有区别;商业性贷款中粮棉油收购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要有区别;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要有区别;行际间贷款质量不同的要有区别。 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要有区别,政策性贷款优先考虑,保障供应,商业性贷款中粮棉油收购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要有区别,商业性贷款中收购贷款享有优先权,原则上也是保证供应。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要有区别,即先短期后中长期,在全行规模紧张时,优先安排短期贷款规模,适当控制中长期贷款规模比例,因为中长期贷款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应持审慎的态度。行际间贷款质量不同的要有区别,在对各行进行规模分配时,对经营管理水平不同、贷款质量不同要有区别,并不是平均分配,经营管理水平高、贷款质量好要优先考虑,予以一定倾斜,反之就要适当控制。 2、分类管理。在信贷计划管理上,对政策性贷款,必须及时安排、足额保障;对商业性贷款,坚持粮棉收购贷款优先,安全性、效益性与流动性并重;对中长期贷款,依据全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长、短期贷款比例,审慎安排中长期贷款计划。 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对不同种类的贷款计划要分开管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3、规模调控。在人民银行核批农发行信贷计划之内,总行对各省级分行实行规模调控,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在总行核批信贷计划之内,各省级分行对辖内分支行也实行规模调控。 4、均衡实施。要充分发挥信贷计划对业务经营方向及规模的规划和引导作用,通过信贷计划安排与资金供应的有效衔接,引导各行均衡实施信贷计划,实现信贷规模合理增长。 “引导”均衡而不是必须均衡,通过计划的调控作用,尽量引导各行均衡放贷,避免贷款大起大落。 (二)信贷计划的管理方式。农发行信贷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计划管理实行下管一级,分级负责。 (三)信贷计划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信贷计划的编制上报、核批下达、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 1、信贷计划的编制依据 信贷需求预测是信贷计划管理的基础。信贷需求预测是对计划期内信贷资金需求量的调查和判断,预测的目的在于适时适量地供应信贷资金,以保证粮棉油购销活动对业务经营活动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 信贷计划的编制,是整个信贷计划管理活动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未来一定时期信贷业务发展趋势、发展规模、发展目标的描述、设计和规划,是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资金计划部门作为综合业务部门,应该对国家政策(包括国务院有关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购销政策、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市场管理政策;国家货币政策、金融管理等规定;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操作办法等)、农发行政策、行里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计划期内我行信贷业务范围、经营管理要求、职能任务调整、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采取的信贷业务管理措施以及信贷计划管理方式等)、各业务部门的管理政策都要有所了解和把握,吃透精神,同时,对外要加强和宏观经济部门,如金融管理当局、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等的联系沟通,对内要与行内的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财会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系统收集行内外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包括历年同期粮棉油生产量、收购量、销售量、购销价格、信贷资金需求量、信贷资金投放量、信贷资金回笼量、贷款余额增减变化等相关资料),并对历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在了解当年购销储政策的基础上,对当地粮棉油等农作物的相关信息包括粮棉油生产(种植面积、单产、总产)、商品量、商品率、价格;国内外市场供求信息、购销价格信息、市场管理信息;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等信息。收购量、销售量、预计投放(收回)贷款都要作出分析和判断。商业性贷款部分,对新业务的营销情况、预期贷款审查通过情况都要了解和掌握,这些都是做好信贷计划的基础工作。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提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计划草案,获得行内外各部门的认同和行领导的认可。 2、信贷计划的编制方法 编制信贷计划一般采用余额增减法,以“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方式编制。存款计划按照计划期内存款预计比年初净增减额编制。贷款计划按照计划期内贷款比年初净增减额编制。好处:一是便于监测,二是在单季度计划调整时,如二季度计划追加,三季度计划与年度计划都可以维持不变。 (1)存款计划的编制。企事业单位存款计划根据本行开户企业预计销售回笼和费用结余情况编制,专项存款计划参照历年财政补贴拨补到位情况和当期财政补贴政策编制。 (2)政策性贷款(含准政策性贷款,下同)计划的编制。政策性短期贷款计划由各级行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中央粮棉油专项储备计划和各级政府下达的地方粮棉油储备及调控计划进行编制;政策性中长期贷款计划由各级行根据省级政府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借款计划及其他中长期贷款需求编制。政策性贷款计划通常受政策影响,有很多不可预测因素,要根据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及时修改计划了。 粮棉油收购贷款部分,要参照本地当年粮棉油产量、企业贷款需求、贷款与库存值变动情况以及企业规避风险能力等因素编制。 (3)商业性短期贷款计划的编制。根据所辖企业的全年经营计划及贷款需求状况,充分考虑企业近两年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和具体偿债能力编制。 (4)商业性中长期贷款计划的编制。要建立中长期贷款计划项目库,根据本行年度中长期贷款业务发展规划,从中选择效益高、风险小的项目汇总编制。 3、信贷计划的上报要求 (1)年度信贷计划的上报。各省级分行须于每年11月末前,以行发文形式上报下一年度信贷计划及说明。地市分行、县级支行年度信贷计划编报时间由省级分行自行确定。 全年信贷计划事关全行业务发展,不是计划部门一家的工作,《办法》里明确提出要行发文形式报总行,目的是引起行领导和全行的重视。 (2)季度信贷计划的上报。各省级分行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以行发文形式上报下年度第一季度信贷计划表及说明。其他季度的信贷计划,在各分行收到上级行核批的年度信贷计划后,15个工作日内以行发文形式上报年度信贷计划的分季实施计划表及说明。地市分行、县级支行第一季度及年度分季实施信贷计划编报时间由省级分行自行确定。 由于一季度时人民银行的贷款计划尚未下达,为了不影响各级行业务的正常开展,《办法》对一季度计划做了单独布置。二、三、四季度计划则要求各行在收到总行下达的年度计划后,分解到各季度中去,实际上是年度计划的分季实施计划。计划要力求准确,但不是考核指标。 (3)月度信贷计划的报备。各省级分行根据总行核批的季度信贷计划,于上季末20日前以处发文形式报备本季度信贷计划的分月实施计划及说明。地市分行、县级支行季度分月信贷计划的编报时间由省级分行自行确定。 月度计划主要是为资金调度与平衡做参考,是季度计划的按月实施进度,总行只监测不考核,也无须申报调整。 4、信贷计划的核批下达 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核批信贷计划总量之内,对各省级分行核批信贷计划。各级行在上级行核批的信贷计划之内,对下核批信贷计划。 核批信贷计划的参考因素: (1)存款计划根据各行上报数及财政补贴拨补情况核批。 (2)政策性贷款计划根据国家及省级政府下达的储备、调控及粮食风险基金借款计划等相关文件以及贷款与库存值变动情况核批; (3)商业性短期贷款计划根据各行对辖区内开户企业当年各项商业性短期贷款需求的预测、粮棉油贷款与库存值变动情况和上期各行资产利润率、不良贷款下降额及占比、计划报备偏差率及核批计划执行率等指标核批; (4)商业性中长期贷款计划根据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和总行可筹措资金额度,并视各行经营管理水平、风险防范能力、具体需求及上报项目审查通过率切块下达。 信贷计划核批下达的基本程序: 计划部门根据上级行核批的各项信贷计划,参考下级行上报的信贷计划及相关指标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后,拟定信贷计划分配意见;年度信贷计划经主管行长审核报行长审批后下达。 5、信贷计划的组织实施 存款计划作为信贷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性计划,各级行要加强存款组织工作,力争完成存款计划。 各级行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行核批的贷款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和季度贷款计划未经上级行批准,不得突破。 年度和季度贷款计划若需调整,必须按照以下原则先行调剂:政策性贷款计划不足时,可在报备上级行后,从本行商业性贷款计划中调剂解决,若计划结余,不得用于商业性贷款计划。商业性贷款计划要优先保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贷款需求。若调剂后仍然不足,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申请调整,经上级行批准后方可执行。 计划不足需调整时,首先要自行调剂。政策性计划不足,需先自行从本行商业性贷款计划中调剂解决,不必报总行。短期计划不足,也可自行从长期计划中调剂,即总计划不超,短期计划超是允许的。 6、信贷计划的监测考核 各级行必须坚持按旬(月、季)监测各项存、贷款计划执行情况,上级行要定期对辖内贷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 信贷计划管理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行年度、季度贷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贷款计划执行率=×100% 计划管理目前只考核贷款计划的执行率,每季度考核一次。目的是杜绝空占计划。信贷计划不是制约业务发展,而是在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根据国家政策和全行业务发展目标对信贷业务进行规划、设计,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 (四)信贷计划管理纪律 1、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报各类信贷计划; 2、必须按照上级行核批的各项贷款计划及其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突破; 3、必须保证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真实性。 对违反以上信贷计划管理纪律的,根据信贷计划管理要求及违规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部分 资金管理 一、 基本概念 农发行资金管理是指对全行信贷资金的运营与调节,是通过合理、有效地组织、营运和使用资金,在确保全行资金流动性的同时,保证国家农业信贷政策和我行各项业务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农发行的资金来源 (一)人民银行再贷款。农发行成立以来,再贷款一直是农发行主要信贷资金来源。 (二)存款。主要包括企事业贷款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财政性存款等。 (三)资本金。资本金是银行最基本的资金来源,是银行开业经营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农发行由政府出资组建,按照国务院规定,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属国家资本金,其中一部分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人民银行信贷基金中划转,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对农发行自身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退库资金来充实。 到2005年末农发行实收资本约为166亿元,仍未达到组建农业发展银行时要求的200亿元注册资本金数量。 (四)市场化筹资 1、发行金融债券。 随着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的调整,发行金融债券将是完善农发行筹资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农发行维持和发展业务的最主要资金来源。 农发行的金融债券发行方式以1998年为分界,经历了派购发行和市场化发行阶段。1998年以前,我行派购发行了460亿元金融债券,至2003年底,已经全部兑付完毕。 从2003年年底起,农发行开始逐步探索市场化发行金融债券。2004年发行了408亿元金融债券,2005年发行了2001.7亿元金融债券,2006已发行650亿元。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不仅为我行业务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而且改善了我行的负债券结构,降低了我行负债成本,也在金融市场上树立了农发行的良好社会形象。 2、同业拆借。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银行获取短期资金来源的简便方法。按照人民银行同业拆借审批规则规定,政策性银行只允许以一级法人为单位,开展同业拆借业务。根据这一规定,各省及省以下分行不得开展拆借业务。目前总行开办了同业拆借业务,拆借限额额度为84亿元。此项业务的开展,为总行提供了快捷灵活的资金补充来源渠道,有利于我行调剂资金头寸余缺。为防范同业拆借风险,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政策性银行开展同业拆借业务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按照农发行当年发债计划的额度来确定,最高为7%。拆入最长期限为21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的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其他同业融资业务。 其他同业融资业务包括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协议存款一般由总行直接办理。 (四)财务资金。主要是向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等资金。 三、农发行的资金运用 (一)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是农发行资金运用的最主要方面。 (二)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本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从2004年至2010年,农发行每年需要净归还人行再贷款400亿元。7年总计2800亿元。此外,年均需要归还人行再贷款利息150多亿的再贷款利息。 (三)兑付到期债券本息。按照债券兑付有关管理规定,债券到期必须及时兑付债券本息(具体业务操作程序本讲座不予详述),未能及时兑付的,将受到人民银行有关方面的通报,并进行高额罚息。随着我行债券占全行负债比重的增加,兑付到期债券本息的压力将相应增加。 (四)支付企业存款本息。随着存款客户及其资源的增加,业务的拓展,过去我行以支付企业派生存款为主的支付企业存款本息将有可能转为支付企业自有存款。因此,各级行要加大企业存款监测力度,及时筹措资金,保证企业存款的支付。此外,还有归还协议存款、同业存款,支付同业存款利息支付。 (五)归还同业拆借资金本息。方式与归还到期债券本息方式相同。 (六)清算往来资金。农业发展银行往来资金清算包括同业往来资金和联行往来资金清算。 1、联行往来资金清算。是指农发行系统内联行资金往来形成的来帐与往帐的资金清算。农业发展银行综合业务会计应用系统开通后,联行资金实施逐笔即时清算。 2、同业往来资金的清算。是指由于办理不同金融机构开户企业之间的货款结算而存放在它行的款项和它行存放的款项轧差所占用的资金。主要依靠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进行清算。 三、资金营运管理 资金营运管理是为了保证业务发展合理资金需求,促进信贷计划的实施,适时灵活调度资金,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营运效益。要完成职责任务,需要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方式。农发行目前对信贷资金、财务资金和往来资金进行统一调度管理,实行统筹统还、分级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方式。 (一)管理原则 农发行资金管理应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计划调度、合理定价的原则。 (二)资金调度 1、资金调度方式。 系统内资金调度分别采用人民银行汇划资金和系统内联行汇划资金两种方式。 2、资金调度的一般原则 一是按资金计划指导调度资金; 二是按资金管理程序调度资金; 三是系统内资金统一调度。 3、资金调度流程。 资金调度实行逐级请调、逐级审批、总行审定、直接划拨的办法。 (1)资金请调额度的预测。 (2)借款资金请调申请信息的上报。 (3)借款资金请调申请信息的审核(批)。 (4)总行对借款资金的下拨。 (5)借款资金的归还。 (6)往来资金的清算。 (三)资金往来的监测 各级行要建立相应的资金调拨台账和报表,据此监测、分析资金运营情况。资金调拨台账及报表由综合业务会计系统自动生成。目前的台账及报表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内资金往来台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往来统计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往来情况表》(包括:总计、实拨和转账)。 (四)内部资金定价管理(系统内利率管理) 农发行系统内利率包括一年以内借款利率,一年以上期限借款利率和上存资金利率,以及逾期罚息利率。总行借助系统内利率杠杆调整总分行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资金在全行范围合理流动,达到资金的最优配置的。 (五)资金头寸管理 1、资金头寸的概念 资金头寸通常是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时点的概念,二是时期的概念。 2、资金头寸的匡算 资金头寸匡算主要内容为营业当日可用头寸的匡算、短期头寸的匡算以及中长期头寸的匡算。 (1)当日资金头寸的匡算 当日资金头寸的匡算是指在掌握营业日初始可用资金头寸的基础上,匡算当日营业活动中能够增加或可能减少的可用资金,从而测算营业日结束时资金头寸是多余还是不足,以便统筹安排资金,保持营业日结束时的信贷资金平衡。 (2)近期资金头寸的匡算 短期资金头寸变动情况匡算,是当日资金头寸变动情况匡算在时段上的扩展。预测的时期越长,影响资金头寸变化的因素越多、情况越复杂,预测的难度越大。农业发展银行各级行的信贷资金需求基本依靠向上级行借款解决,收回的信贷资金要及时归还系统内借款,因此,根据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对近期资金头寸变动情况进行预测非常重要,它是总行合理地调度、安排资金的主要依据。 (六)借款计划管理 借款计划指下级行上报的实借(还)资金净额计划。 1、上报程序。系统内借款计划实行每旬8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自下而上逐级编制、上报的操作程序。资金计划包括月度借款计划和旬借款计划。上级行根据资金计划调拨资金。 月度借款计划由下级行依据上级行核批的信贷计划,结合自身用款进度自下而上编制上报;旬借款计划依据月度借款计划编制上报。 2、编报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实际净借(还)款总额,1年以内实借(还)资金净额、1年以上实借(还)资金净额。 3、系统内借款计划的监测。各级行可通过系统适时查询、监测本行系统内借款计划上报情况。查询时可打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内借款计划查询表》。 4、借款计划编制时考虑的因素。借款计划是管理行行匡算资金头寸,筹措资金、审批供应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级行资产、负债主要项目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而且有些因素的可变性很大。要准确把握各主要影响因素,正确认识和反映客观实际,增强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的准确性。一般来说,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以及总行的各项政策规定。 (2)上级行核批的计划期内信贷计划、财务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说,资金使用计划就是为保证信贷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顺利实施而编制的。因此,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以信贷计划、财务计划为依据,与信贷计划的主要项目相衔接和协调,以便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确保信贷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同时考虑辖内资金头寸合理占用量。 (3)计划期内影响资金余缺变化的其他情况。 (4)信贷资金营运的历史情况。资金营运活动是有一定规律性的。例如,现金的投放与回笼、联行汇差资金的上升与下降、同业之间清算资金的划入与划出等,都有一定规律可循,尤其是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运用与回笼有明显的季节性。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的历史资料,并结合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灵活加以运用和借鉴,对提高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大有裨益。 (5)其他客观经济规律。影响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化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客观经济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遵循和运用,因此,在编制信贷资金使用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客观经济规律。影响资金变化的规律,包括信贷资金运动规律、货币流通规律、价值规律等,此外,还有季节变化规律、地区经济规律等。 5、借款计划准确率考核。 借款计划的准确性对全行管理合理营运资金头寸,科学安排筹资计划,降低资金综合成本至关重要。为提高各级行编制计划的准确率,上级行按旬计算所辖行旬借款计划偏差率,将偏差率超过20%以上的部分作为基数,按月统一收取资金占置费用,占置费费率暂定为0.6‰。 第四部分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代理拨付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务院赋予农业发展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工作,既是农发行政策性业务实现封闭管理的需要,又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因此,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是我行业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概念 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了履行社会和经济管理职能,根据一定时期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进行的无偿补助。 财政补贴资金是一种转移性支出,是国家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对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稳定人民生活,协调政治、经济和社会中的利益矛盾具有积极作用。 自1994年农发行组建以来,代理拨付财政支农资金就是其主要职责之一。目前,由农发行代理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主要是粮棉油财政补贴。粮棉油财政补贴是当前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粮棉企业及种粮农民的专项政策性补贴,是为了调节粮棉油流通市场,保障粮棉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而发生的财政支出。 粮棉油财政补贴是我国粮棉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客观产物,产生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时的补贴种类、补贴金额很少。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粮棉生产和农业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相继建立了专项粮油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2000年建立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制度,2004年全国统一建立了直补农民制度,2006年增加了对种粮农民的柴油、化肥等农资补贴。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综合补贴制度,粮棉油财政补贴的方式将不断改进。 二、财政补贴资金的种类 目前,通过我行代理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共有3大类19种项目: (一)粮油类补贴。包括: 1、粮食风险基金补贴。 2、国家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3、调控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4、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 5、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粮食补助资金。 6、老粮食财务挂账本息补贴。 7、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8、军供粮差价补贴。 9、粮油类其他补贴。 (二)棉花类补贴 1、国家储备棉利息、费用补贴。 2、地方储备棉利息、费用补贴。 3、1992年度末棉花政策性财务挂账补贴。 4、1993-1998年度棉花政策性财务挂账补贴。 5、棉花类其他补贴。 (三)其他类补贴 1、国家储备糖利息、费用补贴。 2、国家储备肉利息、费用补贴。 3、国家储备羊毛利息补贴。 4、国家储备化肥利息补贴。 5、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规定的、由农发行代理拨付的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内容 (一)专户管理。 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是指由农发行代理拨付的各项补贴资金,根据不同的补贴种类开设专户进行核算管理。专户管理是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基础。目前,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国家储备粮油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棉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军粮差价补贴款专户管理办法》等,对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加强专户管理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为同级财政及企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开设补贴资金存款专户;二是按规定的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财政补贴资金;三是建立健全各项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专户资金“到户报告、支出审核、划拨通知”等;四是经常开展专户管理情况检查,防止专户资金被挤占挪用。 (二)督促到位。 财政补贴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各级行要按照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督促财政部门将应筹措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政策,熟悉各项补贴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按年分季测算同级财政部门应筹措的补贴资金总量,督促财政部门按规定的拨付时间和补贴金额将补贴资金拨入专户。 (三)提供结算服务。各级农发行应积极为财政等部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财政补贴资金到达专户后,农发行要在资金到达的次日(节假日顺延),将专户资金到达情况通知开户单位。农发行在收到财政或粮食部门的拨款凭证后,若审核无误,应及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要在收到拨款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出。 (四)监督拨付。 在补贴资金拨付环节,农发行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补贴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下拨的补贴资金不符合规定用途或与补贴资金拨补文件不一致的,应暂缓划拨资金,并自接到划款凭证的次日通知开户单位,要求开户单位查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拨款手续。如发现财政、企业主管部门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督促其予以纠正。 (五)监测反映。 各级行要建立财政补贴资金监测反映制度,全面、真实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到位、拨付、专户收支、资金使用等情况。包括逐笔序时登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台帐,按月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定期对补贴资金拨补到位情况进行分析。要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反映。 (六)检查指导。 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是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各级行要建立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检查制度,对政策落实、资金筹措、拨付使用、专户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七)加强协调。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对外涉及财政等政府部门,督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需要做好联系协调、信息沟通等工作。各级行应主动与同级财政、粮棉主管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政策,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共同协商解决补贴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八)明确分工。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对内涉及计划、客户、财会等部门,是一项全行性的工作,应实行行长负责制。要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建立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责任制。资金计划部门负责与财政等部门衔接,制定财政补贴资金有关制度、办法,监督审查财政补贴资金下拨,填制和上报财政补贴资金有关统计报表。客户部门负责对拨入企业基本存款帐户的补贴资金进行监督使用。会计部门负责按规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并履行柜台监督职责。 四、财政补贴资金管理面临的形势 (一)享受财政补贴的贷款仍然是农发行信贷业务的主体。 2006年5月末,在农发行各项贷款7808亿元中,享受财政补贴(含停息)的贷款达到562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72%。 其中:粮油贷款6522亿元,享受财政补贴(含停息)的贷款5113亿元,占78%;棉花及其他储备贷款1262亿元,享受财政补贴(含停息)的贷款508亿元,占40%。 (二)财政补贴资金依然是农发行最主要的收息来源。 财政补贴资金一直是农发行重要的收息来源,多年来,从补贴资金中收息占收息总额的比例始终在70%以上。2005年全行从财政补贴资金中收回利息241亿元,占71%。2006年全行从财政补贴资金中收息所占比例仍将保持在70%以上。 (三)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及退耕农户的补贴资金不断增加。 在我行代理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中,用于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比例不断提高。今年通过我行代理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1000亿元左右,其中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和退耕农户的资金约为500亿元,占补贴资金总量的一半左右。十三个粮食主产省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直补农民的比例已经达到50%。 (四)粮棉油财政补贴方式将不断改进。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将逐步减少或取消对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进一步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数量。财政部计划从明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种粮农民收益综合补贴制度。目前,一些省直补农民资金已经实现了“一卡通”、“一折通”,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的管道已经变得十分畅通,为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综合补贴制度做好了准备工作。 另外,国家为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从去年开始,全国已有四个省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直补农民资金、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均纳入了整合的范畴,对各类补贴农民资金实行“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在此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履行好代理拨付财政支农资金的职责,我们要及早研究,积极应对。各有关行要密切关注当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密切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方面,要防止现有通过我行代理拨付的补贴资金转由其他银行拨付。据了解,一些地方其他金融机构已经在千方百计挖这块存款,已对我行构成竞争威胁。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另一方面,要主动做工作,尽量争取更多的财政支农资金通过我行拨付,并争取成为财政支农资金代理拨付的主办银行。 五、粮食风险基金管理 粮食风险基金是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而建立的专项宏观调控基金,它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风险基金分为中央与省级财政共同建立的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在此我重点介绍省级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自1994年建立以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发生了多次调整,补贴金额不断增加,管理办法不断完善。2004年3月下发的《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财建字〔2004〕75号)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重新规定。 目前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主要有六大项: (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二)省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三)对政策性挂账的利息补贴。 (四)保护价老库存粮利息费用补贴。 (五)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人员的适当补助。 (六)直补相关工作经费。 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要用于陈化粮价差亏损补贴、消化粮食财务挂帐等粮食方面的开支,不准挪作他用。 下面,我分别讲一下粮食风险基金的六项用途: (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对直补资金的发放方式,各省基本上是按计税面积补贴、或按计税常产补贴、或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在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直补资金计算方法是:以县(市)为单位,按该县(市)前三至五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的农民余粮的平均数,确定全县(市)享受补贴的商品粮数量;再以计税面积、或计税常产、或粮食种植面积为基础,确定每个农户享受补贴的商品粮数量;每斤商品粮的补贴标准按市场价低于保护的目标价格的差价核定;每个农户得到补贴额为核定的商品粮数量乘以补贴标准。但是,也有个别省区按照农民交售的粮食商品量补贴。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当年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二)省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省级储备粮油占用贷款利息一般按储备粮油库存值、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据实补贴。费用补贴:储备粮每年每斤6分钱,其中保管费用4分钱,轮换费用2 分钱;储备油每年每斤2角钱,其中保管费用1角4分钱,轮换费用6分钱。 (三)对政策性挂账的利息补贴。政策性挂帐利息专指第三轮粮食政策性挂帐利息,包括陈化粮挂账利息、保护价老粮销售价差亏损挂账利息、1998年6月以后新发生的政策性亏损挂账利息。老粮食挂帐利息和新增粮食挂帐利息应由地方财政另外预算安排资金消化,不能挤占粮食风险基金。 (四)保护价老库存粮利息费用补贴。保护价粮食占用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对粮食购销企业据实结算。费用补贴在2001年底以前,一般按每年每斤原粮3分钱计算,2002年以后,各省标准不一。 (五)分流人员补助。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分流人员补助先要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粮食部门、农发行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国家粮食局、农发行根据各省粮食风险基金收支情况审定后,才能列支。 (六)直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财政部核定下达。 六、国家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管理 (一)国家储备粮油制度 国家储备粮油根据储备物资的具体用途不同,分为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食油、特种储备粮油。与国家储备粮油制度相伴而生的,是国家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政策。国家临时储备食油、特种储备粮油补贴资金与国家专项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的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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